學習四項監督制度的心得體會
為政之要,重在得人;科學發展,貴在用人。最近,中央出台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並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四項監督制度,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的具體體現。制度通過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方面和關鍵環節進行嚴格的監督,為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提供了有力武器,以達到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秩序的目的,更為不斷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堅強的制度保障,具有十分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我們必須結合實際認真學習,嚴格執行,一絲不苟地將四項監督制度切實落實到水庫幹部選拔任用的工作中來,以科學、規範、嚴格的監督機制,確保**水庫選人用人風清氣正、公正嚴明。
一、切實領會四項監督制度的重大歷史和現實意義
四項監督制度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是深化幹部選人用人制度理念的具體體現,亦是幹部選拔任用監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創新,顯示了我黨堅定不移地推行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的堅強決心。
四項監督制度,將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組織監督、民主監督、過程監督和效果監督有機結合起來,相互補充,形成合力,為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形成系統的防控體系。一是更加體現民主公開。四項監督制度加大了選人用人民主公開的力度,有利於進一步擴大黨內民主、切實發揮全委會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監督。同時加強對領導幹部選拔任用的過程監督,能夠有效防止離任前突擊提拔調整幹部的不良風氣;二是進一步明確責任界定。四項監督制度的出台,初步破解了長期以來困擾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責任主體界定不清、責任情形劃分不明、責任追究不到位的難題,使責任追究更具有針對性、操作性和實效性;三是監督約束更加到位。四項監督制度相互銜接配套,初步構成事前要報告、事後要評議、離任要檢查、違規失責要追究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體系,使選人用人的重要方面、關鍵環節都納入監督範圍,都置於嚴格的監督之下;四是加大違紀處罰力度。四項監督制度的出台,加大了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違規違紀行為的懲處力度,有助於從制度上防止和克服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二、學懂吃透,準確把握四項監督制度的內涵特點,是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的基礎
四項監督制度具體條文多達53條,涵蓋了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全過程,內容豐富,條理清晰,既宏觀,又微觀,既概括,又具體,既有理論性,又具操作性,需要我們下一番苦功夫,才能準確把握其內涵特點和精神實質。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劃分了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5類責任主體,界定了39種責任追究情形,規定了具體的責任追究方式,明確了責任追究的實施機關和部門;《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重在加強幹部選拔任用的事前監督和上級監督,以嚴把領導幹部隊伍"入口關";《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並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重在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黨內民主監督,強化黨委(黨組)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用人行為的自我約束;《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重在把市縣黨委書記履行選人用人職責情況與其自身的進退流轉掛起鉤來,促使他們慎始慎終,正確行使用人權。
三、強化學習宣傳,認真貫徹執行,切實推進**水庫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邁上新台階
四項監督制度的生命力和戰鬥力,最終取決於我們在每一項工作中的執行力和督查力。對此,我們務必要把學習宣傳培訓作為當前水庫工作的重點來抓緊抓好、抓細抓實,以進一步探索創新選人用人途徑和方式,並制定相關配套措施,為切實提高**水庫選人用人公信度打下堅強基石。
(一)要不折不扣強化學習宣傳,切實增強貫徹落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目前局黨委已組織實施目的明確、成效顯着的"六個一"學習方式。一是5月28日上午,結**庫工作實際,局黨委及時召開了全局工作學習會議,組織了一次專題學習,以宣讀的方式認真學習了四項監督制度的具體條文;二是黨委理論中心組舉辦了一次集中學習,由局領導班子親自主講授課;三是發放了一套綜合冊子,將四項監督制度內容彙編,發到二層單位副科以上領導幹部和機關幹部手中,要求個人認真研讀,切實理解掌握四項監督制度的內容實質;四是開展了一次測試活動,將四項監督制度的內容編印試卷,組織全局幹部進行知識測試,確保成效;五是出版了一份牆報,將四項監督制度的內容摘要編印上牆,供幹部職工群眾業餘自學;六是及時編寫出版了五份簡報,紮實記錄了學習的全過程。通過採取這樣多渠道多形式的學習宣傳,使全局幹部職工基本做到對四項監督制度耳熟能詳,入腦入心,為深入貫徹落實好四項監督制度創造了有利條件。
(二)強化執行,確保**水庫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邁上新台階。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水利局的部署要求,緊緊抓住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突出問題,不斷改進和完善幹部監督措施,為進一步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力做了許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圍繞強化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後監督,切實抓好乾部選拔任用中的民主測評、民主推薦和集體談話等環節,着力做到方法多樣、內容具體、程序規範的原則,確保優秀人才能脫穎而出。
自四項監督制度出台後,我們紮實按照有關事項報告辦法的要求,對近期需擬任的中層領導幹部迅速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並爭取儘快批複,這也是我們認真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的一個實際行動。正是如此本着對黨和國家負責、對職工群眾負責、對水庫事業負責的態度,上下一心、嚴於律己、潔身自厲,真正做到了讓"想幹事、能幹事、會幹事、干成事"的優秀人才走上了領導崗位,充分發揮影響力,惟其如此,才切切實實推動了**水庫向科學發展、持續發展、和諧發展大踏步前進。
以上,就是我個人對學習四項監督制度的幾點粗淺體會,今後,將一如既往地加強對四項監督制度的學習宣傳貫徹力度,努力為**水庫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打下堅強柱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