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強”:加強組織,宣傳發動。充分認識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的重要意義,增強學習貫徹的自覺性和責任感,把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作為當前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認真抓實抓好,確保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取得實效。
二“明”:明確要求,抓緊學習。知行統一,開展以“知榮辱、樹新風”為主題的道德實踐活動,通過認真學習社會主義榮辱觀讀本,做好學習筆記,寫好心得體會,深入領會"八榮八恥",要求人人從我做起,從身邊做起,從點滴做起,把“八榮八恥”轉化為自覺行動。
三“廉”:規範執法,廉潔自律。自覺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意識,指導稽查工作實際。進一步規範稅務稽查程序,重申稅務稽查幹部操作守則、服務公約和廉政建設規定;繼續實行稅務稽查反饋制和回訪制,要求全體幹部嚴守法紀,不貪贓枉法,秉公盡責,不以權謀私,艱苦奮鬥,不奢侈浪費。
四“勤”:勤於學習,愛崗敬業。組織開展各類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幹部綜合業務素質,努力培養一批懂稅收法律法規、行政法律、稅收知識、查賬技巧,能查大要案的稽查精英;繼續開展主檢人員責任制、評選優秀稽查幹部,增強幹部爭先創優意識。
五“優”:更新服務理念,提高服務質量。正確處理好文明服務和依法治稅的關係,把方便納稅人、尊重納稅人、理解納稅人、關心納稅人貫穿在日常工作中,大力推行“查前提醒、查中限時、查后服務”;繼續實行稽查預告制和調賬檢查辦法,減輕企業負擔;設立服務聯繫卡,公開監督電話,增加稽查工作透明度,提高納稅服務質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