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女離婚》
欣,才女也,嫁才子亮。亮才,欣漸妒之。
日,鎮文化站聘亮。欣鬧,解聘。
亮出打工,欣謀站位,托鄰人書文至鎮長軍。軍復,勵之。 再次,鄰人戲欣曰:軍宿館,何不親見?
隨見,且交歡夜深。軍計曰:入站,唯離婚也。
亮歸。欣持離婚書見軍,軍調外地也。
《書生休妻》
東,窮書生也。其妻美而才,凡事欺東。東忍之。
某日,東見妻變。探其故,曰:同窗朱,窺君妻久矣。從之,必娶,富貴終生也!
東大愧,憤而走。
妻見東弱,以為可欺。與朱會,雲雨交歡,不止晨昏。
東歸,與妻休書。曰:謝朱君,試以賤內,方知性。今休之,無悔矣。可嫁之,何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