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前,我回了趟老家。老娘對我說;“算起來,你三奶奶今年百歲了,你們幾個細的最好要給她做個喜齋。”我一聽覺得也是。
三奶奶早已過世了。記得我1979年冬季去當兵,四年後回來就沒見着她。聽說,她是到城裡看望一位住院的人,在回家的公路上被汽車闖了的。當時她六十多歲。她意外的走了,全村人都十分的悲切,那天送葬的人都排了幾里路。村裡人沒人不說她是個大好人。
三奶奶不是我們本地人。據說,她有個前夫是國民黨的一個軍官。解放前夕,那人要帶她一起去台灣,不知為什麼她沒肯去。後來,她經人介紹嫁給了我的三爺。我的三爺老實仁義,從小就學有一手制着鞭炮的好手藝。三爺和三奶奶成家以後一直想有個後人,但遺憾的是最後都沒生個一男半女來。後來,他們就抱養了本村的一對孤兒寡女,並視他們為已出,直到各自成家立業。兒女成家后,三爺依然整天的忙他的手藝,三奶奶就忙着修行做好事。村上的橋壞了,她帶頭出大錢修了;學校破了,她捐個幾千重蓋了;五保老人死了,她送去壽衣;誰家有人得癌症了,她都得送上幾個錢救救急……
村裡人都知道她很有錢,但不知道她有多少。許多人都猜想她這些錢是過去留的私房錢。在村裡,她好事做了滿莊子,自然贏得了人們的尊敬。記得“文革”那陣子,有人說她是“女特務”要抓她出來批鬥。可全村人沒一個贊成。為此,她還念念不忘,常放在嘴上念叨,好象她欠了鄉親們永遠還不了的債似的。
三十多年前的那個黑色的一天,她發意到離家三十多華里的縣城看一個正在住院的朋友。其實,她這個朋友也只是村裡的一個困難戶。她去看望就是丟點看病的錢給人家。為了節約,她是起大早步行過去的,下午四點多種又走着回來。然而,天意難料,就在她走回來的公路上,她被一輛象脫韁野馬似的長途客車闖上了,那車狠狠的把她頂在了路邊的一棵大樹上。
三奶奶就這樣走了,沒來得及和村裡的人打聲招呼和家人說上一、二句話。村裡人怎麼也不理解,有人悲痛至極,朝天吶喊:“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好人不長久?!”
彈指一揮間,三十多年過去了。儘管三奶奶早已去了天堂仙境,但大家並沒忘記她。做喜齋這天,村上的人一聽說“三奶奶百歲”這消息,家家戶戶都來參加做“佛事”。我從村裡人給三奶奶叩頭的那個虔誠神態似乎明白了一個道理:
人,活着的時候心中有別人,他死了以後,活着的人心中才能有他;
人壽命長不一定有多大意義,有意義的是他在短暫的生命中做了多少對社會有價值的事。
儘管三奶奶百歲已經作古,但村上的人卻把她難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