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有許多奼紫嫣紅的名字,我只是一個二流的走穴歌手,在烏煙瘴氣的地下歌廳,一首接一首地唱歌,中途還要插科打諢維持氣氛,一周有五個晚上可以打發。另外的兩個晚上,我去羅非那裡。
羅非或許不叫羅非,就像他叫我翎子,沈翎子小姐,玉女歌星,他是常常給我伴奏的貝司手。名字只是一個代號,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我在這個城市,唯一保持着長久而穩定關係的男人。
我們喝酒抽煙,喝得醉一點,就罵髒話,喝得再醉一點,就把自己的風流事抖出來較勁,喝得更醉一點,他就問我:“翎子,如果你愛一個人比他多,你會怎麼辦?”
我跳到床上咯咯地笑:“我永遠不告訴他。你呢?”
他說:“我會離開。”
我始終相信,沒有一對男女,可以相處得像我和羅非一樣安寧,我們從來不互相打探,埋怨,指責,追問,我們互相溫暖,包括身體,互相接濟,包括金錢,只是,不說愛。
我一直這麼想,直到我遇見凌晨。
2
那天我已經非常疲倦,過多的煙,咖啡和酒精,已使我的聲線沙啞。
羅非說:“你能唱完這一場嗎?不要硬撐。”
羅非從來不了解我喜歡反其道而行之,作為一種變相的自虐,於是我說:“為什麼不唱?我還要加唱《只愛陌生人》。”
“可是樂隊沒有《只愛陌生人》的譜。”他為難地說。
“實在不行,你就打拍子好了!”我狠狠地說,走上台去。我的笑容宛如一枚輕佻的甜桃:“剛才有人說他想聽王菲的《只愛陌生人》,雖然樂隊沒有這個譜,但我還是想把這首歌,獻給這位朋友和所有的陌生人……”
在火鍋一樣的掌聲和噓聲里,我開始唱:我愛上一道疤痕/我愛上一盞燈/我愛傾聽/轉動的秒針/不愛其他傳聞……
樂隊的伴奏實在是露了好幾處破綻,我不得不跟着他們,在不該停的地方停了下來,對台下習慣性地一掃——僅僅兩秒鐘,忽然,我接觸到一對旖旎的眼光,像海水一樣藍,不知道是來自他的衣服,還是變幻的霓虹燈,我一凜,那感覺,竟然是從高空中落下一滴伶仃的細雨,來不及細想,繼續唱下去:我愛得比臉色還單純/比寵物還天真/給我愛上某一個人/愛某一種體溫/喜歡看某一個眼神/不愛其它可能……
我沒有意識到,第一次,我不再在台上誇張地扭動。
散場,換回我的牛仔褲和黑色毛衣,服務員進來:“沈小姐,有位先生想要見你。”
我掀開帘子,走了出去。
有個男人,不,有個男孩子,靠在牆上靜靜地看着我,藍色的休閑裝,藍色的圍巾,藍色的眼神。
我說:“是不是你要見我?”
他驚愕地看着我,說:“我,我找沈翎子小姐。”
我下意識地摸了摸自己的面頰,再看看自己的服裝,一分鐘后,突然笑出來:“你看看清楚,我就是沈翎子!”
他更吃驚了,從頭到腳地打量着我。我忍住笑,也看着他,他那對極其漂亮的眼睛與我相撞,在我心裡,竟然泛起了一輪溫柔的漣漪。
然後我和凌晨去了地下咖啡屋,他遲疑着向我道謝,謝我唱了他點的那首《只愛陌生人》。
其實那不過是我場面上的套話,那些歌單,我從來都交給服務生處理。可是,我沒有揭穿,我將錯就錯地點頭:“為什麼喜歡這首歌?一段傷心的往事?還是,一個你無法忘記的陌生人?”
我覺得逗弄這個男孩子,是一件好玩的事情,至少比和羅非在一起要新鮮。果然,他的臉紅了:“我以前的女朋友很喜歡這首歌,今天,是我和她認識三年的日子。”
“她現在在哪裡呢?”
“我不知道。”
“你還愛她?”
“我不知道。”
“你除了‘我不知道’,還會說別的嗎?”
“……我真的不知道。”
我笑得彎下腰去,咖啡潑出杯子。凌晨訕訕地跟着笑:“沈翎子是你的真名嗎?”
“不,我叫——沈安安。”我起身買單。
從來沒有人聽過我的真名,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要告訴一個陌生人。回到羅非的住處,他還沒睡,抱着吉他自言自語地哼着歌,我奪下吉他,以最快的速度脫掉他的衣服:“翎子回來了,來吧。”
事後,我披着衣服抽煙,卻聽見他低低地說:“翎子……你是翎子嗎?”
我猛地轉身,把煙塞進他嘴裡:“TMD,吃錯藥了?你剛才跟誰做愛?”
3
這樣的生活是要人命的。我輕掃着臉上乾燥的粉底,再補了黑紅色的口紅,披上艷紅如血的晚禮服。
“唱什麼?”
“葉玉卿的吧!難度不高,扭兩下就可以了。”
這時,服務生進來遞了一張條子給我:我在第五排,聽你唱歌,你能看見我嗎?今天,你唱不唱王菲的歌?凌晨。
我胸口一酸,把條子揉成一團,對服務生說:“麻煩你,叫羅非進來。”
“我要唱《暗涌》。”我對羅非說,“別告訴我樂隊又沒有譜。”
羅非幫我整理了一下衣服:“樂隊應該有,只是你這身行頭,不是要唱葉玉卿的嗎?”
“你管呢?我有臨時改變主意的權利。”
“你最近的‘臨時’好像太多了。”他沉濁地說,“客人是來找樂子,不是來聽你抒情,你想砸了飯碗?”
我抓起煙灰缸對他砸去:“我靠,我的事情不用你多嘴,你不伴奏我找別人,你以為死了張屠戶就不吃帶毛豬!”
我坐在椅子上,憤憤地瞪着他,化妝師忙着給我擦弄髒的裙子,羅非卻笑:“別那麼激動,有架回家跟我吵。”
我回過頭,果然,一屋子曖昧的笑容。其實羅非和我的事情,早就不是秘密。只是,這次他是要讓他們知道,他是故意要讓他們知道!
音樂起,我在化妝師的筆下,又一派春光燦爛,我隨着樂隊,用冷漠而慵懶的聲音唱着:害怕悲劇重演/我的命中命中/越美麗的東西/我越不可碰……
4
我整整兩個星期沒有去羅非那裡,他並不着急,也不催我,只是我不再改變主意臨時換歌了。
我把自己唱到聲嘶力竭,在台上扭到那些男人恨不得流鼻血,我的生意也飛速上升,很多歌廳紛紛爭着聘請我跑場,我知道我在他們眼裡無非是一個性別的象徵。
只是,凌晨例外。每當我接觸到他不贊同的眼光,我就迅速掉開頭去。
漸漸地,凌晨來歌廳的時間少了,他不喜歡看到我這樣子,又或許,60元的門票,對他來說,確實是太貴了。
沒有他的日子裡,我依舊唱。霓虹燈淹沒了一切細微的表情,如果我臉上有點點淚光,觀眾也會認為,是我化了一個前衛的妝容。
服務員又滿臉堆笑地進來了:“沈小姐,你真是我們的福星,有個男人送了整整一屋子的花籃,要你為他唱首歌。”
我把粉撲從臉上拿開:“他想聽什麼歌?”
“你的拿手歌《只愛陌生人》。”羅非像幽靈一樣出現了。
我望着他嘲諷的表情,脫口而出:“可是樂隊沒有譜。”
“實在不行,打拍子好了。”羅非嘴角似笑非笑,“怎麼,你不會不唱吧?”他把聲音提高了八度,胖胖的歌廳老闆聞言直衝進來:“拜託啊沈小姐,他可是得罪不起的!”
“是啊,翎子,你別任性了,”羅非插嘴,“你不想被解聘吧?”煽風點火,正中老闆下懷:“翎子,你不要以為最近你紅得快,紅也是要人捧的,你又不是新人,怎麼不懂江湖規矩?你不唱,我一個小時內就可以把你開掉……”
我跳起來,把一堆服裝往老闆臉上摔去:“對不起,我一分鐘就把你開掉。”
跑出門,我一頭撞到一個人身上,是凌晨。
幾分鐘后,凌晨莫名其妙地被我拉着上了車,車子滑過燈紅酒綠的夜,我的心急促地跳動着,一種酸楚,一種喜悅,使得我渾身顫抖。我把手攀附在凌晨的手腕上,仰起頭,求助地看他。
“安安,“他終於說了出來,”我是來和你說再見的。”
我睜大眼睛看着他,這話似乎該由我來說,經過今天這事後,在這個城市,很少有歌廳敢聘用我了。而他?
他拍拍頭:“我真糊塗,一直忘記告訴你,我在讀H大的研究生,前些天忙着論文答辯,所以沒來看你,今天答辯過了,我也該走了。”
這是第一次知道他的真實身份,我看着他,慢慢把自己的手收回,交握起自己的手指,感到它們散發著刻骨的寒冷。
我沉默,然後,我說:“我可以最後再給你唱一遍《只愛陌生人》嗎?”
5
羅非站在我的公寓門口等我,一地的煙灰。
我打開門,放他進來:“多少錢?”
“什麼多少錢?”他坐下來。
“你幫我擺平了,不是嗎?否則你不會來找我。你花了多少錢,我還給你,我給你寫個條子。”我邊說邊麻利地找出紙和筆。
羅非嘆了一口氣,推開筆和紙:“翎子,你一定要分得那麼清楚嗎?我想和你商量件事情,樂隊認為,搞音樂還是要去北京發展,我想去北京,我和三里屯那邊的酒吧有聯繫。”
他等着我開口,可是我背過了身子,顧自去放洗澡水。他一把拉過我:“你不跟我一起去嗎?”
“你說什麼?”
“你跟我一起去,好不好?”羅非托起我的下巴,強迫我抬頭看他,“你知道,你不能再留在這裡,跟我去闖蕩江湖吧。”
“不好。那是我的事,不是你的事。”我掙扎着,踢他,推他,他卻固執地抓着我不放。我一掙,衣服裂開一條縫。
裂帛之聲讓所有動作停頓。我們對峙着,似乎幾千幾百個世紀都過去了,才聽見他低低的聲音:“翎子,我們已經不能像以前一樣了,是不是?自從你改唱那首《只愛陌生人》的時候起,你就不是翎子了,你應該叫安安,沈安安。”
眼淚慢慢地順着我的面頰奔流下來:“羅非,你何苦要說?我們不是一直都相處得很好嗎?”
羅非笑了一下:“翎子,還記得我問你的話嗎,如果你愛一個人比他多,你會怎麼辦?”
“記得,”我的語氣輕而堅決,“我選擇,永遠不讓他知道;你選擇,離開。”
羅非伸出手抱過我,拉好我的衣服:“翎子,或許我們都有點傻,你真的不願意跟我走?”
我踮起腳,親吻他的唇:“親愛的,你只是我在H城的男人。”
羅非走的時候,我去送他。我挽着羅非,我知道,他對我已經仁至義盡,我在他身上,感覺到一種溫和平靜的氣息,我不說一句道歉或者請求原諒,也不說一句祝福或者珍重。我們都已經把對方看透,明白對方要的,若給不了全部,也不要去給一些。
我們是相似的人。
再見,陪我那麼久的男人,再見,我在H城的男人,再見,羅非。
我慢慢地走出候機室,就在玻璃門合攏的那一剎那,我的心感到了一種熟悉的悲愴和衝動,我一回頭——藍色的衣服,藍色的圍巾,藍色的行李箱,藍色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