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這是一個多麼感性的詞語,而你的理性或許只能增添幾分恐懼,同時,這也是哲學領域最耐人尋味、長久不衰的課題。
我不是一個哲學家,對這個問題我不能從哲學的深度和厚度去詮釋,去理解;我不是某個宗教的忠誠信徒,不會因為屬於宗教的信仰而隨時保持待命犧牲;我也不是夜路旁鼾睡的酒鬼,隨意摧殘自己;我更不是終日跪求長壽的富翁,把自己的生命當作一切來朝拜。
但願在二零六五年之前沉沉睡去。
在這般悠悠的歲月里,漫長漫長。史鐵生的《我也地毯》讓我明白生命殘缺的意義;病床上呻吟的巴金在痛苦中留下《病中集》,痛苦又何曾不是思想的進步;季羨林先生的《牛棚雜憶》里與死亡抗衡的筆跡,更令人坦然。我是這樣認為,原來,死亡、殘缺留給我自己的不是懼怕,而是一些更有意義的征程。
能讓我坦然、懷着意義死去,就算此刻,無怨無悔。
納蘭容若的短暫,卻讓世人懷戀那“人生若只如初見”的悲嘆。徐志摩的匆匆給生命畫上一道彩虹,“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來。我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海子的離去不禁讓人感到“面朝大海,春暖花開”的幸福。如果可以選擇,我願像流星般的劃過夜空。
如今已是三分之一的人生不經意間這般平凡流失,花開又花落,日落等待着日出,都說這段日子是生氣勃勃的,可是,誰又知道黎明前的黑夜是冰冷的。剩下的三分之二,孰輕孰重?
孔子三十而立,五十而知天命。托爾斯泰經曆數十年的風風雨雨,也曾這樣感嘆:“50歲以前,我以為人從生到死的那種生命,便是人的全部生命,因此,這個總要死亡的生命的幸福,就是人的唯一的目的,我一直帶着這種思想生活着,並且努力尋求這種幸福。但是,當我照此生活下去的時候,我清楚的看到,這種幸福根本就不存在,將來也不存在。”我想,七十五年對我而言,足夠遙遠,而我只希望定格在六十歲。諸人尋求長壽,我只想把自己生命有意義的拖到六十歲,那時還不至於老氣橫秋,而正處於夕陽無限好之際,自起碼能讓我知天命后順受十年,也好為世人留下些什麼東西。
我應該問一問自己,我還是不是一個熱血青年,是否擁有一個熱血青年應該擁有的激情與熱愛,我還年輕嗎?如果是,那肯定是生活欺騙了我;如果不是,那一定是我把生活給逐放。死亡,這不是一個青年的話題,或許,更應該討論一些夢想,未來之類的東西,但我終是那麼不自願回到那些對於我而言屬於遙遠的東西。
我要足夠的重視這個人生的課題。
我們每一個人都不得不走這條路——踏過嘆息橋進入永恆。這是齊克果說的,也是我畢生追求的。死亡是無法剋制的有限性,永恆是我這條生命的終途。
墳墓里的微笑 標籤:裝在口袋裡的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