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念某個地方,是因為滄海桑田,那個地方早已不是原來的模樣,或許地方還在,而人已經去不到。
懷念某一個人,只是懷念過去的他而已,而不是懷念現在的他,否則,為什麼相見卻一點感覺都沒有呢?那是因為我們都在成長,都有各自不同的經歷,我們都在變,變得不再是從前的自己。
人的懷念往往是美好的,幸福的,讓人留戀的。沒有人會去懷念痛苦的一段經歷,人的記憶是會選擇隱藏的,除非某天某個相關的人或物,可能會把那段痛苦的回憶打開。
人之所以要懷念,因為那是再也回不去的美好。如果將來的某天真的出現了時光機,那人也就用不着懷念了吧。讓我們刻骨銘心的其實是一段歲月,只是那段歲月跟某個人有關。而那個人,現在可能已經跟我們沒有任何關係。或許,偶爾還有一點音信。
一生之中,在我們身邊出現的人如滿天繁星,有的和你相伴時間長一些,而有的可能只是擦肩而過。每個人的生命中都會有屬於自己的最亮的那顆星,有的人觸及得到便牢牢抓住一生相隨,有的人觸到后又無奈地放開,還有的人努力接近,結果卻仍只能遙遙遠望。失去的便只能懷念。相見不如懷念,因為相見時候的感受遠不如懷念時候的感受要深。有些事在經歷時毫無感覺,懷念時卻會覺得那是無可取代的美好。
懷念,其實沒什麼實際意義,只不過是自我安慰而已:我曾經有過,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懷念和夢想性質一樣,只不過前者是對過去而言,後者是對未來而言,而對現在而言,都是沒有。
只能靠懷念度日的人他一定是老了,沒有什麼可以懷念的人他的心一定是死了。
懷念,證明我們活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