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的行為呢?有人說,生活中的至高境界,往往不着痕迹,然後把自己融入自然。是啊,作者能把生活中極為平常的——散步,寫得如此美妙,似乎能讓我聞到花香的飄動,能諦聽到真愛流淌的聲音。這樣美麗的生活,是不是常常為我所忽視了呢?
多少年前,我曾經為“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而感動涕零。又曾幾時,生活的忙忙碌碌,千頭萬緒讓我曾有過的感動而日益淡漠,常常在訴說自己的心靈孤單和缺憾。其實,歲月有聲,歲月有痕。作者所描述的一家之間的濃濃親情,頌揚了千百年尊老愛幼的傳統美德。對我而言,這何嘗不是一次心靈的顫振呢?!我們捫心自問,自己已經多久沒有一家子攜手散步了呢?愛的本身就需要培養,需要呵護,給孩子以示範,讓親情之愛可以延續。
作者在文章中寫道:“她現在很聽我的話,就像我小時候很聽她的話一樣。”是啊,母親也常常對我說,她是如何如何教我用湯勺、用筷子吃東西;教我系鞋帶扣扣子;教我穿衣、整理儀錶;這些和我在一起的點點滴滴,成為她老年的回憶。我知道,幼時,父母是我生活的避風港;而如今,我成了他們心靈的避風港。
對於父母,其實時間不會留給我太多。我知道,生活永遠都是一次性的,不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珍惜。古人說得好:“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父母會老去,孩子會長大。但我們為什麼常常在一切還來得及去做的時候,因為自己的一拖再拖而錯過了機會?因此,最為重要的是,把握好現在,讓一次次“散步”成為父母的欣慰,自己的懷念,孩子的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