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由於生活的貧苦,在我未成年的時候就做着一個夢:何時能掙來一份屬於自己的一份工資,就再好不過了。
這夢寐以求的願望,終於實現了。
那是1959年9月的一天,我所分配的單位第一次給我發了工資,當時屬於試用期,每月工資標準是34元,又因我報到的日期是後半月,只能發半月工資17元。
我將這領到的17元工資捏在手心裡,心情異常激動。在背過人的地方反覆地數來數去,塞進口袋還用手緊緊地壓着。似乎怕這是一場夢,又怕夢醒後會失掉似地。由於這是有生以來國家第一次給我的勞動報酬,所以異常地珍貴。晚上我把它時而放在枕邊,時而捏在手心,又時而放在心口。激動得徹夜難眠。我認為:這是我生活道路上的重大轉折,意味着從現在起,我便脫離開對家庭父母的依靠而獨立於社會了。
激動了一番之後,我便計算着這17元該如何安排使用。父母親為了我的成才,含辛茹苦,十八年如一日地省吃儉用,慘淡度日,受盡人生冷暖,世態炎涼。一定得首先報效他們。於是決定:7元留給自己吃用,十元立即寄回家中,讓遠在鄉下的父母儘快分享一下兒子的歡樂。第二天一早,便來到郵局,用顫抖的手恭恭正正地在匯款單上寫下收款人的姓名和地址,並附上一封長長的信,發了出去。父親是箇舊社會就很有學問的文化人。一周后,便收到了回信:“文兒,信、款皆收,喜淚盈巾,18年之辛苦,終得回報,願吾兒善事公務,以報國恩……”時過一月余,父親來西安,言及那10元錢,他板着指頭,興奮得如數家珍:“你母親晝夜為兒操勞,兩元錢為他買了一條頭巾,一雙襪子;姐姐為你上學吃盡了苦頭,兩元錢給她扯了一條褲子;弟妹各一元,給他們添置了書本紙筆;還有4元留着家庭日用急需……”我感謝父親對這10元錢竟安排得如此周密,如此恰到好處。而他自己卻依然是一身打補丁的初布衣衫,一雙老布鞋,一頂舊氈帽。
父親亦然興奮着:“娃呀!10元錢不算多,爸總算見了回頭錢。”是的,從我懂事時起,全家人總是在飢餓線上度日,尤其是五十年代末那些瘋狂的年月,不要說溫飽,就連吃鹽點燈也很艱難。我在本縣上中學時,怕難為父親,一個月,一個月,硬是咬着牙不向父親開口要一分錢。但父親為了我能和其他孩子一樣,去買點鹹菜,辣醬和上晚自習必須的煤油、洋蠟之類的東西,每次走時總是東挪西借地要向我口袋裡塞上幾角錢或幾斤糧票。他每次來學校看我,臨走時總要顫抖着那粗糙的手,在他的口袋裡摸索半天,搜尋出幾角錢來遞在我的手裡。每當這時,我便如萬箭穿心,望着父親那灰暗而枯槁的臉色而潸然淚下。我不忍心讓衰老的父親為兒子無限度地付出。他太難太苦了。
我在西安上學時,總是把父親寄來的錢長期地積攢着,不讓他有分文的浪費。我不能愧對父母對兒子的一片苦心,我奮發努力,如饑似渴地充實着自己的文化與學識,我要用突出的成績,回報父母的深情厚愛,我終於畢業了,走上了工作崗位,終於有了屬於自己的一份工資,終於圓了自己童年的夢。
此稿發表於1995年7月6日《西安晚報》六版並獲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