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選擇了寫作,我幾乎變得瘋癲起來。天天、天天地想該怎麼才能讓小說得以發表,或者起碼讓一個人願意讀完全書。所有可行與不可行的方法,盡被我想過了。
為了小說能夠被人看一眼,曾放下自己的尊嚴,對人說“求求你了”。
為了已經出世的小說,瘋狂地渴望自己能夠有一個職業,等賺到了錢,就自費出版這些小說。如果自費出版的書都是必須由作者獨自負責銷售的,那麼我就每天都坐到路邊,擺一個專賣自己的書的書攤,不然則租一間小小的檔口,把它們放到裡面去賣。或者,假使錢真的不夠的話,可以向那些出版社商量,請他們幫我出錢印刷發行,起初售出多少書賺到的多少錢都歸他們,直到他們扳回了本,否則我絕不拿他們一分錢。
為了能夠出版自己的小說,要我付出任何代價都答應,包括減少幾年壽命,倘若人們覺得我的死對他們有好處。
嘗試給一些雜誌社、出版社投過稿而無果以後,我拿它們在幾個網站上同時發表。可惜,作品類型與時下潮流不符,又不敢將電子版權交予其中一家網站,至今依然沒什麼反響。等一個月或半年才終於有一條新的評論的時候,全是些為自己的作品做宣傳的“評論”,我確信沒有一個人至少真心地讀完其中一章!
更新到一個階段,突然感到萬分痛苦,任何一種努力都毫無幫助,更新完畢或在全部網站發表,終究是自我欺騙,彷彿我從沒有千辛萬苦地寫過這些故事一樣,認為不如就此永遠停止更新或把整個故事從電腦里徹底刪除,誰也別想得到書稿再套上自己的姓名去牟名牟利。
我一心害怕那樣的事發生,一心又非常不捨得、不甘心真的像我從沒有千辛萬苦地寫過這些故事一樣。
死了,對什麼都不會有感覺;活着,一想到我死後,那些書稿會與我的遺體的命運一樣,被埋葬或燒毀,總會悲憤和恐懼。假設有誰答應在我死後會幫我實現遺願,那麼我現今就可以走了。
寫書、出書的目的,單單就是不願被遺忘。
所有知道我的面孔的人都不肯在我死後記得我,但我希望至少有一倆個喜歡我的書的人願意記着我。
每一個再平凡的人,都渴望能夠留下證明他在世上活過的證據的,無法名垂青史,但總會有子孫記得、記起他,歷時起碼幾十年才完全被遺忘。而我,無子無孫,即使有父母兄弟,也都一來對我沒有感情二來由於我是晚輩不可為我立墓碑、設靈位、擺香爐讓長者祭拜我,而且年紀輕輕就去世,又是殘疾人,偶然想起我也覺得雙重晦氣,不似那些長命百歲的老人,死了也喜氣。
我大姐正是我的一面鏡子。凡是她生前用過的,留下的與她關聯過的痕迹,絕不准許殘遺。
想想我就很想哭出來。一個人,怎麼可以這樣活着再這樣死去?
像我這樣的人,是應該面對現實,活在現實裡頭的,可是,卻恰恰相反。
許多次,我完完全全地承認,確實是自己的書寫得不好(它的的確確不算什麼完美的作品,擁有許多缺陷),可是當看到還有許許多多不少地方都比我寫的差得多的書也能夠出版的時候,我明白其實我寫的根本並不是最糟的,也就依然痴心妄想着自己的書有一天可以出版。
希望小說得以出版。其實,不出版也是可以的,因為出版不過是為了讓人看到,而如果在網上發表也能夠有人閱讀有人喜歡,那麼我也願意知足。
在此懇請所有看到這文章的人們,行行好、幫幫我:為我看一看我的小說吧!
這之前,希望你們先聽我解釋,為什麼我的《一流光》是這樣寫的?
關於愛情:我知道百分之九十九的讀者都鍾愛言情小說,包括作家在內,因此百分之九十九的作家寫的都是言情小說,言情小說就成為了最暢銷的小說類型,可是我寫的不是言情小說。
最初,並沒有安排寫主人公的戀情,呂賦佳離開校園后,印索就消失了。
懶得、不屑像幾乎全部作家一樣寫小說,都整篇主要就是想寫這個,否則便是多少涉及這種感情,就連是給兒童閱讀的童話亦左一個愛情右一個愛情,搞得孩子們早早就會問“愛情是什麼?”後來,考慮到要寫這樣的結局,必須有一個人苦苦地挽留他們母子,然而像呂進洋這樣個性的人,是絕不會激烈乞求的,僅僅是朋友,更加沒有理由會那樣,同時也沒有資格那樣。
若需要有一個呂賦佳的戀人,她就一定得是印索這樣一個有富裕的家境背景(她和呂賦佳、欣檠、包容,同樣是富家子弟)跟死心眼(包容是一個溫順的女孩)的個性的女子。家境懸殊,讓人看了總會感到她的感情不純潔,也只有個性強硬,才會用這種方式爭取她所認為的幸福,所以得是包去印留。
沒有印索(愛情),呂賦佳不會到那麼遠的地方工作,不會碰到那麼一些事。
她是最被利用的一個人物了。所以,愛情不是主題。
關於親情:“親情小說”絕對是最不受歡迎的小說類型了,目前為止貌似還不曾出現過一篇長篇的親情小說。
曾經詢問過我的作品《一流光》為何得不到推薦,某文學網站的客服人員就反問我寫的是什麼,我說寫親情的,對方就不回複信息了。
也不知道為什麼,父母在我們的生命中起了那麼重要那麼大的影響,然而在人們的心裡的地位,卻抵不過一個情人?
失去了愛人、結束了一段感情,便尋死尋活,失去父親或母親,當然也會悲痛,可絕不會產生一絲想死的感覺。
讀到我前面的文章的人,就會知道,若是我失去了我的父親或母親,我肯定會自殺,因為我唯一擁有的感情,是親情。
我是一個殘疾人,我一直以為就是因為這樣我才寫親情小說的。有太多殘疾人作家,要麼不寫小說,要寫小說就一定要寫以愛情為主的小說。有一些覺得悲哀。自然,我更加為自己寫親情小說感到悲哀!我是一個變態!
父親、母親,一生中只有一個,能夠為你付出那麼那麼多的,只有他們,而他們做的,不過就是生你、養你、照顧你、教育你、保護你、疼惜你……儘是你完全可以預知的。你們如何相識,是天地不變的,然而跟你的戀人相識,卻是有千萬種原因,在你完全捉摸不透的地點與時間,重要的是,你與戀人之間的最終結果也透着神秘的氣息,可與你的父母的關係是被“明文規定”了的。
或許,人們是認為寫親情小說,也沒什麼可寫的,要跳出框框,就必須謹慎,不可胡寫。
如果作者誠心誠意地寫,那麼親情小說也並非是枯燥的,它也可以是藝術的、商業的、蕩氣迴腸、扣人心弦的。
我沒有表示其它的感情不重要的意思,只是這種感情也非常重要,所以想寫世間重要的種種。
關於先、後天失明:我曉得一個盲人不管是先天還是後天失明,明眼人都可以一眼看出他是個盲人,可我卻寫成如頭兒、溜溜等等的人在一開始都沒有發覺呂賦佳是盲人……
實際上,如果呂賦佳早早地就被發現是盲人,未等被關起來,可能就讓頭兒他們得逞了,他亦不會認識楊志,而我寫他失蹤,目的也是為了這個。
至於先、後天一樣,寫成後天失明,是有我個人的理由。在不少影視作品里,許多盲人都是正常人演的,其中絕大多數角色是後天失明的,而那些演員在鏡頭裡面的眼睛跟失明之前沒有什麼不同,我們在看的時候覺得這樣會讓情節浪漫或者唯美。所以我認為,說不定大多數人都誤以為後天失明的人就是只不過眼珠不會轉動而已,他的整體五官依然是迷人的。
無論如何,小說亦戲劇,難免有些是言過其實的。小說畢竟是以講故事為主,倘若要寫真正的盲人,這個故事便不是這樣的面貌。
關於手術:手術事件,實質對故事的發展沒什麼作用,刪了也可以。
之所以要寫這個事件,僅僅是為了給“詰珊”這個人物多添一點顏色,那就是“她總是活在痛苦與掙扎之中的”。
當謠言指出這種手術存在的時候,她替兒子拒絕了這項手術,然而卻默默地因自己的殘忍而自責;當醫生告訴她,這種手術是騙人的的時候,又為命運捉弄了她而崩潰,因為不單單是這害得她自作自受,而是就算她真的要為兒子着想也已經不可能了。全過程歷時十年,就連是最後,想到當初還好沒有讓兒子接受那手術而感到欣慰,決定從此忘記整件事之時,也突然又有一種說法,說這種手術確確實實存在,不過成功與失敗的比例各佔百分之五十——手術成功就是成功了,如果失敗,則性命歸天,使她再次左右起來,她既渴望兒子能夠看得見又絕不願失去兒子……
這是以親情為主的小說,主人公是一對母子,人們毋庸置疑地會想到這一定是頌揚母愛、弘揚孝順的作品。但事實上,它與所有描寫母愛的小文章跟影視劇都不相同:這裡的母親一樣很愛她的兒子,可是她愛的方式與眾不同。
詰珊這一個“母親”,我沒想替她辯護。寫小說,我們並不能從自己的是非觀出發,裡面人物的所作所為的對與錯的判斷權力,應該交付他們自己。我說她“很愛”她兒子,可是並非說她為他做的任何事情和決定全是對的,許多地方都可以明顯地看出,她過後也都發現了這一點。
總之,有哪類人物,方有哪類故事,所有一切都是在為故事情節服務。
當然,小說中的“富豪”太多,呂家便是其中數一數二的富貴家庭。詰珊雖然是一個有文化、有修養、有道德、有正義、有思想的人,可她也是一個衣食無憂的全職主婦,她最需要負責的就是她的兒子,所以,她所做的許許多多,包括她的所思所想,大多是出於他們太富有了,而她自己,甚至書中所有人物都沒有察覺到這一點。
她是做了一些不正確的事情跟決定,可是她這一個“母親”的角色,也不是白白扮演的:除了教他做一個“得心應手”的盲人以外,還不斷地發現和培養他的優勢和興趣,同時創造了許多讓他發揮的機會……
關於杜撰:創作這故事的時候,是在接觸到電腦之前,沒有一本書可以讀也沒有一點資料可以查得到,大腦處在徹底無知的狀態之下,寫小說靠的只有想象力、內心的情感和虛構。
像什麼花卉、地點、法律知識、醫學知識、企業經營、等等方面,我深知那都是不存在的、不正確的。可是,還是必須硬着頭皮寫下去,因為那些地方空白了,接下來的頭緒也很難接上去。
這篇作品的不足之處,便是有太多虛假和常識的顛倒,不管是出於情節安排還是無知。
由於仍然未有半個人讀完這篇作品,我不敢怎麼修改,它還是原汁原味的,除了上述的缺陷以外,或許也有大量運用錯誤的詞彙,同時也有因為一時疏忽而鍵入的錯別字。
我請求你們在網上搜索《一流光》,認認真真地為我閱讀這篇作品,並留下你們的誠心的評論,不要再只是宣傳你們自己的作品。
求求各位了!這是我一生唯一的心愿了!
2011年1月21日18:57:41
十二、請聽我解釋 標籤:十二生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