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我便不是一個幸福的小孩現在也不是。也許以後會是。
從爸媽離婚開始到現在都有14年了忘了說,我才17歲。記憶總是零零斷斷的在我腦海里浮現。
我似乎能記得14年前在法庭的場景也沒有忘爸爸抱着我坐在房間的地板上撕心裂肺的哭我知道那時候爸爸該多麼辛苦,三十歲沒到的年紀,妻子也走了。爸爸這邊的親戚從小就告訴我是媽媽離開我和爸爸狠心的走了。但是他們也不知道吧,我雖然不大但我還是清楚是爸爸的錯這不是什麼羞恥。
媽媽試圖把我帶走但還是被爺爺奶奶用錢留下來,那時候媽媽是無依無靠的去蘇州的吧。
和爺爺奶奶一住就到了現在我發誓,他們是我最親的,就算爸媽也比不上。我當然不會忘一把屎一把尿把我拉扯長大的是我的爺爺奶奶。童年總是寂寞的,我就像一個異類,不和同齡的孩子接觸,只是整天整天的想心事,這樣的狀況放在一個孩子身上真的是有些可怕,甚至是殘忍。我想的也不多只是想的比較透徹比較煩惱而已。家人從小就說我懂事,說我兜的住心事,說我不像同齡人。我只是笑在他們看來誇我懂事我是會高興的,可是他們怎麼會知道,我是有多難過,我多想有孩子的快樂和同齡人一樣有玩伴,有發小,可是沒有,一直都沒有。
十幾年沒有爸媽在身邊,沒有童年,我整天活在回憶里,活在幻想里。我想的最多的也無非是爸爸媽媽還有我能一起,當然,這輩子都不會實現。
記不起是9歲還是10歲那年,她加入我的家庭。我一直是個圓滑的孩子,我會叫她媽媽會尊敬她。她是高中的數學老師,我一直以為她的素質是高的,然而呵,事實並不是如此。我從來都是很怕她的,甚至是恐懼,誰知道那是折磨。我真的不會忘在我爸爸後背抓出一道道血痕的是這位受過高等教育的教師,原因只是小小的我跟在爸爸身邊住了一夜。這個小肚雞腸的女人最終還是離開了我家當然也是離婚。可是我卻極愛她生的孩子,是一個妹妹。我很愛她很想她。如果她還在我身邊的話有七歲了吧。是個很可愛,很漂亮,很活潑的女孩。我一直覺得這是老天給我賞賜,是老天念我一個人孤獨,讓一個叫我姐姐的小小的孩子來陪伴我。可惜,到最後還是隨着她媽媽離開了,爸爸又是痛苦,我心疼的快要死去。老爸的第二個妻子也是這樣和爸爸離婚來傷害我和爸爸。可是我依然不恨她。
人總是會長大的,人要學會堅強要學會獨立。我很早就懂。
過去像萬千雨絲中的一滴雨滴,隨時光蒸發。
爸爸的事業起伏不斷,要一個孩子去承擔那樣多的痛楚,我該有多恨,可是我依舊不恨。因為爸真的是我世界上的依靠,真的是我親人。我愛他愛爸爸。他才是最辛苦的人,我懂
現在我又有第三任媽媽,可笑吧,你們會笑吧。我真心希望那是我爸爸的終點,不,是我的終點,我們全家人的終點。她依舊是個學歷極高的人,在她面前我真像個野孩子,什麼都不懂。而她總是那麼博學,待人極好。我是真心敬佩她,尊敬她,甚至喜歡她。
從小我就喜歡把悲傷化在文字上,也只有悲傷,我的文字里找不出幸福,找不出愉悅。這又是一種傷害。
我自小學會隱忍學會處世、我想我是沒有衝動的。我想我是冷靜的,除了面對感情。
沒有人了解我,我不悲傷,我本不是一個她們想象中的人,我是個極孤僻的人,但又是極害怕孤獨。我或許是性格異常變換不定吧,我想我是不需要朋友的,是的。我沒有真的朋友,我只怪自己把每個人看的太清,看的太透徹。我只恨自己總往悲劇那一方面去想。從小到大遭受了多少白眼,多少誤會,多少不解,多少怨罵,我有何怨言。滄海桑田,往事回首隻覺不甘,與不堪。我又何苦去提往事,我由何苦把它寫出來,為了提醒自己的過往嗎?不,我不能。
每個人都說我寫的文字雜亂無章,想到什麼便下筆。是。我急於把內心的東西發揮出來,這樣會好受先,不是嗎?
我想我註定是個孤獨的人。我的故事,只寫到一半,多希望有個好結局。
給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