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雅文學中的粗口現象
不文明的語言,就是粗俗、粗野、粗魯-------
但是在高雅的文學中還是時常見到。
傳說,紀曉嵐在福建任學政時,寫有一 副 對聯 ,“睡 草屋閉戶 演字 , 卧 樵 榻 弄 笛 書 符” , 這 副 對 聯以南方口音來讀,就會讀成了“誰操吾 屁股眼子 , 我叫他弄 得舒服。 ”當他以這種方式在同僚好友中開玩笑時,同僚在開懷大笑中,感到了關係的一種親密。這樣的語言,看起來俗,也確實俗,是一種粗俗,但能給人歡樂,能在緊張的事務中給人以輕鬆,能縮小人與人之間的距離給人一種親近感。我看《紀曉嵐傳》時,也感到活生生的刻畫出紀曉嵐詼諧幽默、不拘小節、傲視禮教和才華橫溢的性格特徵。其實這樣的例子還很多,如有一次,一個老太監看到紀曉嵐的模樣很是滑稽,就說“小翰林,穿冬裝,執夏扇,一部春秋可讀否?”紀曉嵐一聽這個操南方口音的太監在譏諷自己,就立即回擊:““老總管,生南方,來北地,那個東西還在嗎?”
粗俗的語言在文學中有很強的表現力。大家不妨看看《紅樓夢》第二十八回 “蔣玉菡情贈茜香羅,薛寶釵羞籠紅麝串”中,那薛蟠的酒令詞是“女兒樂,一根雞巴往裡戳”;酒令曲是“一個蚊子哼哼哼,兩個蒼蠅嗡嗡嗡。”真真粗俗之極,但只有這粗俗之語才能淋漓盡致的表現出薛蟠的俗不可耐。曹雪芹就是依憑這粗俗的語言,活靈活現的刻畫出一個不學無術、粗鄙齷齪、靈魂空虛的公子哥兒。這是大粗俗,看似傷雅,但仔細想想又成就了雅,這和雕塑家羅丹的名作《老妓女》一樣,丑到極點卻從審美價值來看又美到極點。還有第七回,刻畫焦大的酒醉,焦大居然顛三倒四的罵“不和我說別的還可,若再說別的,咱們紅刀子進去白刀子出來!"這“紅白”二字剛好用反,正充分表現了焦大此時已經醉醺醺了,而且仗着曾救過主子,才敢說出這麼粗野的話。曹雪芹還喜歡在人名上暗示某些內容,如賈政賈赦一輩命名取“反文”,以示書香簪纓的一輩;賈璉賈寶玉一輩命名取“玉”字,以示金玉驕奢的一輩;賈蓉賈薔一輩命名取“草字頭”,以示草包衰落的一輩。你看薛蟠的妻子夏金桂,明裡是“因他家多桂花,他小名就喚做金桂”,暗中卻一諧音“嫁金龜”婿,以對應薛蟠家的“富”,一諧音“嫁今龜”,以對應薛蟠做了王八。這“嫁今龜”就有些粗俗了。但這是小粗俗,本來就在我們可容心理的範圍,我們自然不會有什麼不妥的感覺。生活中,你給人起這麼一個綽號,恐怕就會挨罵的吧。
再看看毛澤東《念奴嬌-鳥兒問答》(1965年秋):
鰨鵬展翅九萬里,翻動扶搖羊角。背負青天朝下看,都是人間城廓。炮火連天,彈痕遍地,嚇倒蓬間雀,怎麼得了,哎呀我要飛躍。 借問君去何方?雀兒答道,有仙山瓊閣。不見前年秋月朗,訂了三家條約。還有吃的,土豆燒熟了,再加牛肉。不須放屁,試看天地翻覆。
這首詞,“鯤鵬”在和“蓬間雀”的對話中,以一句“不須放屁”,表現了一種鄙視,一種難以遏制的憤怒,一種無產階級革命者的自信。因此,粗俗中有一種震撼人心的力量,一種震懾“蓬間雀”的氣勢。詩詞本來是極其高雅的藝術,但毛澤東並沒有在規矩面前束手束腳,而讓“不雅”的語言堂而皇之的進入意境,達到一種創造性的藝術境地。
這種粗俗之語,在外國文學中也時常見到,都具有一種特殊的表現力。如在莎士比亞《李爾王》第二幕中,就有這麼一段台詞:
奧斯華德 :你認識我是誰?
肯特: 一個無賴;一個惡棍;一個吃剩飯的傢伙;一個下賤的、驕傲的、淺薄的、叫化子一樣的、只有三身衣服、全部家私算起來不過一百鎊的、卑鄙齷齪的、穿毛絨襪子的奴才;一個沒有膽量的、靠着官府勢力壓人的奴才;一個婊子生的、顧影自憐的、奴顏婢膝的、塗脂抹粉的混賬東西;全部家私都在一隻箱子里的下流胚,一個天生的忘八胚子;又是奴才,又是叫化子,又是懦夫,又是忘八,又是一條雜種老母狗的兒子;要是你不承認你這些頭銜,我要把你打得放聲大哭。
在文學作品中,“粗俗之語”其實是一種修辭現象,既是修辭,以陳望道所說“修辭以適應題旨情境為第一要義,不應是僅僅語辭的修飾,更不應是離開情意的修飾。”那麼,用“粗俗之語”,就應該考慮到適情適境適人適事適趣適意,否則就成了真正的爆粗口了,就會喪失其美學價值而淪入語言垃圾了。這和修辭中的飛白,雕塑中的殘缺,戲劇中的丑角一樣,我們以一種審美的視角來處理 ,就會以一種不美的方式達到藝術美的追求。
這讓我想到《莊子》中,寫到衛國有一個奇醜之人哀駘它,這個人雖奇醜無比,能因醜陋驚恐天下,卻能使人愛戴,“丈夫與之處者,思而不能去也;婦人見之,請於父母日:‘與為人妻,寧為夫子妾’者,十數而未止也”。魯國沒有主持政務之人,,魯哀公竟然,把國事委託給他;他雖無達官貴人的地位,卻能救人於死地;雖無聚斂財物,卻能使人吃飽肚子。看來是丑在現象,美在本質。我們文學中的“粗俗之語”,也應當達到這樣“外丑內秀”的境地。
老子在《道德經》第四十五章 中說:“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大盈若沖,其用不窮。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辯若訥。靜勝躁,寒勝熱。清靜為天下正。”這裡老子所提出的“現象與本質”的對立現象,是他哲學思想的一大貢獻。我們由此也可提出“大雅若俗”、“大美若丑”,這正是我們處理“粗俗之語”所追求的一個目標。這種“丑”,表面看來是語言不合社會規範的粗野,沒有文化品位的粗俗,不知高低分寸的粗魯,不明藝術技巧的粗苯,但我們以審美規律來處理而達到“大美”。
生活中的粗俗類語言,也有宜與不宜的區別。比如一些粗俗之語,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情境中,我看是可以寬容的。舉個例子,某天早晨,我們單位保衛科長見了我,閑聊中給我講了個笑話,他說一個老師和學生練習對對子,老師出的上聯是“後宮佳麗三千人”,學生的下聯居然是“鐵棒磨成繡花針”,於是教室哄堂大笑。當然任何教師不會出這樣的上聯讓學生來對,學生也不會連一點對偶對仗的知識都不懂,不過就為取樂而已。
但有關文明禮貌,不論怎麼說還是應當認真對待。記得幾十年前,我在佳縣申家灣中學教學時,語文教研組長,接二連三組織全組來聽我的課,我感到這是有意找我的茬,我忍無可忍,就在講柳宗元的《黔之驢》時,當講到“稍出近之,慭慭然,莫相知”,我以釋“慭”(課文下註釋為“小心謹慎的樣子)字為由,以六書入手,指桑罵槐到“大家看看這字形”,我停頓了一下接著說“來了一隻犬,心裡該怎麼樣呢?自然是要小心謹慎的!不然,你稍有疏漏,它就會狂吠不止咬你的!”說到這,我還居然說肚子疼,自顧自到辦公室吃藥去了。自然這件事後,受了校長一頓訓,也受了全教研組成員的一頓批。現在看來,這樣粗野的語言,實在不妥當。當然如果這些是虛構的小說中的一個情節,根據題旨情境,又有什麼不對呢?
總之,文學中粗俗之語,要注意情景,要注意分寸,要注意數量,不然就會喪失審美價值而成為名符其實的粗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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