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在腦海中逐漸模糊的容顏提醒我該說些什麼了。
在新聞學中有一種術語叫:“選擇性記憶。”這是一種超理想境界,一個瞬間,一段故事,一個人物,即使再感動印象,也執拗不過艾賓浩斯的魔鬼曲線。
當深刻變成了俗常,當時間漂白了時光,俗常也會被遺忘。
當初以朦朧為美,殊不知,當朦朧成為了不得不,才猛然意識到,再也尋不到從前,尋不到故人清晰的面龐,甚至尋不到她縈耳的聲音。不知道是記憶力太脆弱還是宇宙太強大,時間和空間就像是漂白劑,蠶食着腦海深處曾發誓要鮮艷下去的顏色,最後一片朦朧。
朦朧不美,但是又無發拒絕,就像人無法拒絕衰老一樣。遠在他鄉的好友上傳了她的照片組圖,我竟恍惚到認不出她,我安慰自己:也許是她變化太大了,我分明還記得她的樣子。而我又分明確定不了,是記憶中的圖像朦朧摸糊了?還是陳舊到失去了辨人的效力?
親愛,勿怪我,太遠了,太久了,我們的世界沒有聯網,我無法更新你的信息。而唯一的印象,也淪為成殘留,我試着回想,一片朦朧,朦朧之後,是無盡的無奈,是無盡的無可奈何。
可惜人的大腦不是磁盤,磁盤不是海量;可惜記憶中的影像不是數據,數據不是永久型;可惜記憶不能選擇性刪除,更不能格式化,這些,便促成了半遺忘的朦朧。
朦朧比遺忘更折磨,它不像遺忘那樣給你的過去判個酣暢淋漓的死刑,而是給你的記憶凌遲,讓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讓你永遠在閉着雙眸掙扎,掙扎在銘記與遺忘之間!如若我是造物主,我不會賦予我如此繁複的情感,而我不是!
嗚呼,對於無可改變的,還是順其自然吧!順天命,朋友會原諒我,世界會原諒我,我也會原諒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