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歷表並非流水帳,而是一門綜合概述的藝術。現代生活中,人們使用履歷表包裝自我,進行個人推銷。因此,在準備履歷表時,應根據所申請的職位,有針對性地書寫。不應在任何時間、任何場合都使用同一份履歷。
這樣說,並非鼓勵求職者歪曲個人經歷,而是建議根據職務需要,有選擇性地向不同的僱主展示求職者多方面的信息和重要技能。
市面上有許多介紹“怎樣寫履歷”、“簡歷格式”的書籍,有些為吹捧某一種形式而貶低其他形式。但實際上,履歷表中的文字內容比形式更重要。
求職者可以選擇Chronological 的形式,按照年代順序,將教育背景和工作經歷從后往前逆向排列;也可以選擇Functional 的形式,將其經歷按照功能區別分類,突出強調某方面(如管理方面、科研方面、領導能力方面)的技能和成就 。
求職者既可以在履歷開頭,用一兩行的長度描述自己的求職目標 (career objectives/goals),也可以只簡單陳述自己的興趣而不用標明具體職位目標;既可以將工作經驗置於教育背景之前,也可以置於其後。
無論採用哪種形式,最重要的是應在初步完成履歷表的書寫后,找一位專業人員幫助修改。特別是當求職者無法確定概述是否恰當、書寫和用詞是否準確或者內容書寫次序、結構安排、內在邏輯是否符合特定場合時,專家的指點由為重要。
使用恰當準確的動詞是書寫合格履歷的關鍵。設想求職者在履歷中表明 "I involved myself in several Human Resources projects,”,閱讀履歷的人會對”involve”一詞感到困惑。因為求職者並沒有說清楚他/她的具體做了什麼,求職者可能是人事管理項目策劃的帶頭人,也可能只是文件複印員這類的小角色。在這兩種差距懸殊的角色之間,這位求職者也許做了如下人事方面的工作:
Ø drafted proposals (起草建議書)
Ø synthesized reports (綜合總結報告書)
Ø spoke at meetings (會議發言)
Ø led a team of five (領導一個五人小組)
Ø edited company brochures (編輯公司手冊)
Ø facilitated meetings (主持/協調會議)
Ø consolidated company files (匯總公司檔案文件)
Ø participated in HR training programs either as an attendee or as a trainer (以受訓人或訓導身份參與人事培訓項目)
Ø distributed employee paychecks (發工資)
Ø recorded meeting minutes (會議記錄)
Ø selected external vendors (挑選外部供應商)
Ø benchmarked payroll policies of other companies (研究和參照其它公司的工資政策)
Ø hired four people (聘用4人)
Ø fired three others (解僱3人)
Ø coordinated and scheduled transportation for 200 workers (協調和排定200名工人的交通問題)
Ø reviewed employee performance with a superior (與上司一起審閱職工工作表現) 等等。
相比之下, “involve”一詞顯得多麼空洞和含糊!
履歷表最好控制在一頁之內,至多不要超過2頁。 “如何有針對性地書寫履歷表”版權歸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