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涉及的相關部門及其職責
一、財務會計部門的職責
(一)制定政府採購制度,管理政府採購工作;
(二)編報政府採購預算及政府採購實施計劃;
(三)審核政府採購合同;
(四)管理政府採購資金,辦理政府採購資金結算;
(五)負責政府採購項目的備案和有關審批事項;
(六)負責政府採購信息管理及政府採購業務培訓;
(七)協助財政部處理供應商投訴;
(八)考核政府採購工作業績。
二、財產管理部門的職責
(一)審查、匯總編製政府採購需求;
(二)參與編製相關政府採購文件;
(三)負責政府採購項目的接收、審驗、入庫管理等。
三、項目技術部門的職責
(一)擬訂技術性較強的政府採購項目技術標準,對產品供應範圍提出建議;
(二)參與編製相關政府採購文件;
(三)配合政府採購辦公室處理採購過程中的技術問題;
(四)協助財產管理部門審查技術標準;配合辦理政府採購項目驗收工作。
四、項目需求部門的職責
(一)提出政府採購需求;
(二)參與政府採購項目驗收。
五、紀檢監察部門的職責
(一)依法對政府採購活動進行全過程監督;
(二)對政府採購實施過程中相關部門的履職情況進行監督;
(三)對政府採購過程中的違法違規違紀行為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