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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技術系綜合評定評分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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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學技術系綜合評定評分細則

  德智體綜合測評總成績=德育測評成績*30%+智育測評成績60%+體育測評成績10%

  一、德育測評

  德育測評由基本表現、獎勵分、扣分三部分組成。

  德育測評成績=基本表現分+獎勵分-扣分

  (一)基本表現總分70分,其要素有7項:政治態度、法紀觀念、集體觀念、品德修養、專業思想、服務精神、勞動表現,每項基準分8分,滿分10分。每項細則以《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綜合測評管理規定》為準。

  1、政治態度:代表班級參加院、系組織的德育方面的講座,每次加0.5分。

  2、集體觀念:不服從班團幹部分配工作者扣0.5分。

  3、品德修養:對師長不尊敬者扣2分。破壞公共財物扣2分。熄燈后大聲喧嘩影響其他同學休息者扣2分。往窗外或門前樓道亂扔垃圾、潑水者扣2分。

  4、專業思想:上課遲到、早退每次扣0.2分,曠課一節扣1分。睡覺、講話、聽音樂、看其它書、吃東西等,扣0.5分。晚自修考勤在19:00點名一次,遲到、早退者扣0.2分,缺席者按曠課兩節處理。

  5、服務精神:參加義工和青年自願者活動每次加0.5分。

  基本表現測評成績P=自評成績30%+小組成績30%+輔導員成績40%。

  6、勞動表現:教室衛生檢查被扣3分及以上,值日生每人扣1分,須重做衛生,若仍然不過關,則加倍扣分,以此類推。小宿舍被扣5分及以上,值日生每人扣1分,須重做衛生,若仍然不過關,則加倍扣分,以此類推。

  (二)加分(不超過30分)

  1、在危急關頭勇於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利益,勇於同不法分子做鬥爭者,或在救死護傷中做出貢獻者,根據其英雄模範事迹的具體情況酌情獎勵5~20分,該獎項須經過系部與學生工作處共同認定並經主管學生工作的院領導審批方可給獎。

  2、受系部或者學院書面通報表揚者按其先進事迹酌情獎勵1~10分。獲得院級綜合表彰(院三好生;院優秀團干、團員;院青年志願者標兵;院優秀學生幹部,)加3分,系級綜合表彰(系青年志願者標兵;系優秀學生幹部)加2分,院以上級綜合表彰加5分。凡獲得優秀幹事、成員等表彰者酌情另加1分。

  3、院學生會組織主辦的各類競賽活動中獲獎的加1.5分,系學生會活動獲獎的加1分,社團活動獲獎的加0.5分。

  4、凡擔任一定社會工作,任期超過一學期,任期內工作兢兢業業,社會工作考核為合格者,可按以下標準加分:擔任學院學生會主席、副主席、團委副書記加7.5分;院級主要學生幹部(部長、團委委員)、系主要學生幹部(學生會主席、副主席、部長;團總支副書記、委員)加7分;院系兩極學生會各部門副部長加5分,幹事加3分、成員加2分;班級主要學生幹部(班長、副班長、團支書、學習委員等)加5分,大舍長加3分,小舍長加1.5分,科代表加1分;各類社團的主要負責人(社長、會長)加3分,其他社團成員加1分。同時擔任兩種以上職務的,可累計加分。(此項由輔導員加)

  5、參加院級(含院級)以上文藝賽事,個人項目按以下標準加分(參加集體項目的成員,參照個人項目折半計分):獲得全國性的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依次加7,6,5,4分;獲得省級的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依次加5,4,3,2.5分;獲得院級的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依次加3,2,1,0.5分。

  參加學院組織的藝術節、迎新晚會,節目導演、演員每人次加0.5分,服務人員每人次加0.3分,主持人每人次加1分。系部組織的藝術節晚會參照以上標準。參加院藝術節選拔節目沒有選上的,每人次加0.1分。

  6、評為文明宿舍的,大、小舍長加2分,舍員每人加1分。評為衛生模範宿舍的,大、小舍長加1分,舍員加0.5分。一年級新生獲得軍訓優秀學員者,加1分。

  獲得社會實踐優秀個人,加1分,獲得社會實踐優秀團隊的成員,每人加0.5分。獲得優秀社會實踐報告,加0.5分。

  (三)扣分

  1、違紀受處分者取消評定獎學金資格。凡在本年度受到通報批評者扣3分,警告處分扣5分, 嚴重警告處分扣10分,記過處分扣15分,留校察看處分扣20分。受到黨、團紀律處分者,參照此標準扣分。

  2、無故缺席學院、系部、班級舉行的開會(包括團內的會議)、講座、訓練、組織參觀、升旗等活動每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2分。

  3、凡擔任一定社會工作,若責任心差,不能完成本職工作或失職者,視具體情況扣1~3分(因同一原因扣分者,按最高分扣)。

  4、宿舍在評比中評為最差宿舍,大、小舍長扣2分,舍員扣1分。

  二、智育測評

  智育測評由學習成績分、獎勵分和扣分三部分組成。

  智育測評成績=學習成績分+獎勵分-扣分。

  (一)學習成績分=(∑課程成績*課程學分)/本學年課程總學分

  課程成績(含選修課中的必修課、不含體育課)按事迹分數計,考查課程若沒有實際分數的,對應分數為:優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50分。重修或補考的課程通過者按60分計,未通過者按第一次實際考成績計,緩考的按緩考成績計。作弊的按0分計。

  (二)獎勵分

  1、通過全國統一英語六級考試者,一次性獎勵2分。通過全國統一英語四級考試者,一次性獎勵1分。

  2、參加省級專業技能競賽獲獎者,一等獎獎勵3分,二等獎獎勵2分,三等獎獎勵1分,優秀獎獎勵0.5分。團體參賽的個人按以上標準減半給獎勵。參加國家級專業技能競賽在省級獎勵標準上雙倍加分。參加系級專業技能競賽在省級獎勵標準上減半加分。

  3、獲得職業資格證書的加1分,每學年不超過2分。

  (三)扣分

  1、實訓課或見習因違反操作規程而發生事故者,每人每次扣1~10分。

  2、考查課成績不及格者,每門扣0.3分,考試科成績不及格者,每門扣0.5分。

  三、體育測評

  體育測評由體育課成績、早操出勤情況及出勤質量考評成績和體育類競技賽獎懲分三部分構成。測評得分為:體育課成績*70%+早操出勤情況及出勤質量考評成績*10%+體育類競技賽獎懲得分。

  (一)體育課成績

  第一學年根據所參加體育課成績計入,第二學年根據體能測試成績計入。

  (二)早操出勤情況及出操質量考評成績

  根據早操出勤情況和做操質量高低評定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優秀者得90~100分,良好者得70~90分,合格者得60~70分,不合格者得分不超過60分。

  (三)獎懲分

  1、代表班級或者系參加各種體育活動(主要是運動會),每人加0.5分,代表學院參加院級以上(不含院級)體育競賽未獲得名次的,每人次加1.5分,在體育節參加走隊列加1分。體育節稿件被採用,每篇加0.5分。

  2、破記錄、獲學院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名者依次加分4分、3分、2.5分、2分、2分、2分、1分、1分、1分。破記錄、獲得省級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名者依次加分8分、6分、5分、5分,4分、4分、3分、3分、3分。破記錄、獲得全國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名者依次加分10分、8分、7分、6分、6分,5分、5分、4分、4分。

  3、參加各系組織的體育比賽,一、二、三等獎,依次加2,1,0.5分。

  4、早操遲到、早退扣0.2分,缺席者扣1分。

  5、擾亂各類體育比賽秩序者,每人次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