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本科量化考核試行細則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對大學生的考核包括學業和操行兩個方面。為避免對操行評定的主觀性和片面性,現決定採用量化評定考核的辦法。具體細則如下:
一、考核檔次
操行分數=60分+40分,60分是每學期初學校對每位學生的給定分(基礎分),40分是根據每位學生日常表現而可增可減的分(浮動分)。
每學期末,根據每位學生所得分數將操行成績分為五個檔次,其中90-100分為優,80-89分為良好,70-79分為中等,60-69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一學期量化評定不合格者應留級處理,連續兩學期量化評定不合格者應取消學籍,勸其退學。量化評定80分以下者不得參加所在學期各種評優(含獎學金和入黨推薦)。
二、考核成員
組長:輔導員
成員:班長、副班長、團支書、組織委員、宣傳委員、學習委員、紀律委員、生活委員、體育委員、文藝委員,監督員2名
三、評定標準
1、思想政治(團支書負責)
A)積极參加各級組織的政治學習,無缺勤,缺勤一次扣1分,每學期均能滿勤者獎3分。每周的班會、黨團活動不得請假,缺勤一次扣2分(班級組織的以上活動沒有學生會查人遲到扣0.5分,請假扣1分,缺勤2分;有學生會查人遲到1分,請假2分,缺勤者5分)。
B)班級出現重大情況、重大事件、突發事件、思想異常反應能第一時間向輔導員彙報反映者視情況加2-3分。沒有及時反映,班幹部每人扣1-4。好人好事應情況加1-2分。
C)按時交納黨團費,一次不交者扣1分。
D)按時聽黨課,並認真寫思想彙報者獎1分。確定為黨發展對象后,不按時上繳思想彙報者扣1分M次,連續兩次未按時上繳思想彙報則取消其入黨資格。
E)各社團(學生會、校衛隊等)參加在職責之內的活動,每月只加2分(其他情況均不加分)。樓管會幹部平時不申請加分(包括宿舍加分),年終獎10分;平時如有加分,年終不加分。
2、出勤(紀律委員負責)
A)每周遲到、早退扣0.5分M次,不出早操扣1分M次,曠課扣2分M次。每月滿勤者獎1分(紀律委員點名后入班的同學按遲到處理,遲到扣0.5分M次;正常上課20分鐘後進入教室者按曠課處理;無故早退扣2分M次。)
B)沒有按照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升旗儀式者扣2分,無故不參加升國旗扣3分。
C)請假扣0.5分M節(含事假、病假和參加學校、學院、系部等組織的正常活動),請假返校后須找輔導員老師銷假,不銷假者繼續扣分。
C)每次放假提前走者一律扣量化5分,取消一年的評優評先及評獎學金資格;每次放假開班會遲到者扣3分,當晚不到者扣5分,並取消一年的評優評先及評獎學金資格。上課替別人答到者扣雙方(答到者和替答到者)2分。
3、紀律(紀律委員負責)
A)私自租房、外宿現象發現一次扣5分,通知家長;第二次者扣10分,並嚴重警告處分,通知家長到學校幫助教育,由學生寫保證書,家長簽字。
B)按規定進入宿舍,晚歸或強行闖入現象發現扣2分M次,受學校通報批評者扣3分。
C)宿舍內禁用大功率電器(包括電熱杯、燒水器等)發現一次,宿舍其他成員每人扣3分,個人扣5分,寢室長扣5分。
D)受到學校紀律處分者扣10分,其中留校察看者操行評定為不合格,取消本年的所有評優評先資格。
E)一學期無任何違紀情況(紀律和出勤)獎5分。
F)考試作弊者操行分數評定為不合格,按學校規定給予處分,取消四年內所有評優評先資格,不授予學位證。
4、學習(學習委員負責)
A)每學期考試成績一門不及格扣2分;成績達到良好(平均成績80分以上)獎2分;達到優秀(平均成績90分以上)獎4分。心理諮詢師、英語和計算機等級考試通過一次獎3分。
B)上課睡覺、說話影響別人學習者扣1分M次,被任課老師點名批評者扣2分,上課手機響、發短信、聽音樂者扣1分M次。
C)上繳美文到系獎1分,由系交到院再加1分,由院交到校再加1分。
5、衛生(生活委員負責)
A)不參加值日者扣1分M次;如是班委,加倍扣分。打掃較好受學校、學院表揚者,每人加1分,組長加2分;能義務(突發情況,不再控制範圍內)打掃衛生者加1分。
B)受到學院通報批評的小組,組長扣2分,組員扣1分,並由該小組繼續打掃,直到合格為止。
C)一周連續4次獲文明宿舍,宿舍成員獎2分、宿舍長獎3分;一周內有一次宿舍整理不合格,宿舍成員扣1分,宿舍長扣2分。
6、集體觀念(組織委員負責)
A)擔任學生幹部,在學期末將接受老師和同學測評,以情況獎分,如不合格者不再擔任幹部。能夠主動幫助老師和班委整理材料和協助工作者獎2-3分。
B)積极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當啦啦隊和聽各種講座加1分M次。班幹部緊急通知的活動必須參加,一次不參加扣1分。
C)積极參加各項活動,每次加2分,獲得學校名次和級別獎1-3,獲得省市名次和級別獎3-5。(參加系中活動無論是否選中加2分,被系裡選中到院里比賽再加2分,被院里 選中到校里比賽再加2分,以此類推獎分)
7、其他
其他需加分或扣分的事項,請各位班委酌情加扣分。
四、實施辦法
有加分情況者,由個人、組長或班委寫出加分申請,相關人員簽字后交給本班紀律委員,紀律委員於每周五上午匯總後交給輔導員。輔導員簽字后加分申請生效,由紀律委員加分。
有扣分情況者,由相關人員寫出扣分說明,相關人員簽字后交給本班紀律委員,紀律委員於每周五上午匯總後交給輔導員。輔導員簽字后扣分說明生效,由紀律委員扣分。
以上細則各班視本班情況而定,作為量化評定的主要依據,本細則自2013年10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