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共青學院專兼職輔導員考核實施細則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客觀評價專兼職輔導員工作業績,不斷提高工作水平,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正”、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專兼職輔導員隊伍,根據《南昌大學共青學院輔導員人事管理規定(試行)》(共院發【2011】31號)、《南昌大學共青學院專職輔導員管理工作考核辦法》(共院發【2011】36號、《南昌大學共青學院專職輔導員考核基本要求》(共院發【2011】37號)、《南昌大學共青學院兼職輔導員暫行管理辦法》【2012】4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考核目的
加強專兼職輔導員隊伍建設,規範專兼職輔導員隊伍管理,不斷提高專兼職輔導員的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增強專兼職輔導員的工作責任心,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提高學生工作質量和水平。建立客觀公正的考核評價體系,為崗位調整、職位聘任、績效工資發放等提供依據。
二、考核原則
堅持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日常考核與專項考核相結合、過程考核與結果考核相結合的原則,考核過程力求公開、公平、公正,注重實效。
三、考核內容
按照專兼職輔導員的工作職責,從所帶班級的學風建設、安全穩定、黨團建設、學費收繳、寢室建設、文體等專項活動情況,履行工作職責情況,學生民意測驗,自身建設情況等方面對其進行綜合考核。
四、考核時間
每學期對專兼職輔導員上一學期的工作業績進行考核,各項考核按每學期進行,成績不累計。
五、考核方式和程序
專兼職輔導員考核由學院統一領導,學工處牽頭,各系組織實施。各系成立由系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擔任組長,其他領導、學工幹部為成員的專兼輔導員工作考核小組,協助學生工作處負責本單位專兼輔導員的考核工作。採用同年級輔導員評比方式。
(一)考核內容為四大部分,總分100分:
1、帶班效果,(專職40%,兼職60%)。根據南昌大學共青學院班級建設考評,對專兼職輔導員所帶班級進行考核,具體數據由班級建設考評責任人負責提供。
2、履行職責情況,(專職40%,兼職20%)。專兼職輔導員本人對照以下九項工作職責,整理各項工作檔案,提供相關原始工作資料。
(1)輔導員考勤制度,準時上下班。各系黨團書記負責考勤。
(2)建立一套班級制度,包括班級建設規劃(班風、學風建設目標和措施)、晨讀晨練、課堂考勤、請銷假、安全及晚查房、班費管理、班務公開、學生綜合素質考評和評獎評優、學生資助、班級學期工作計劃和總結、班級檔案等一系列班級制度,並形成《班級制度目錄》(見附件3)。
(3)每周開一次“事務通報會”,兩周開一次班團委例會,一個月召開一次主題班會,會議應講究時間和地點的靈活性,會議情況寫入《班級會議記錄本》(見附件4:《班級會議記錄要求》)。
(4)一周現場抽查兩次以上所帶班級的早晚自習、晚查房一次;一天隨堂聽一次課、下寢一次,及時了解學生所思所想所需,幫助學生解決實際困難。檢查情況寫入《輔導員工作手冊》(見附件5:《輔導員工作手冊使用說明》)。
(5)一個月召開一次所帶學生代表座談會,會議情況記入《班級會議記錄本》。
(6)一個月寫一份工作述職報告,各系在月末組織所在系輔導員述職會。述職報告寫入《輔導員工作手冊》。
(7)一學期至少聯繫一次重點群體學生家長,對學習困難、心理障礙及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要及時談話,建立跟蹤服務檔案,及時解決有關問題,並將有關情況寫入《輔導員工作手冊》。
(8)一天至少和所帶學生談一次話,一學年覆蓋所帶班級所有學生,新生輔導員應在入學第一學期內與每位新生談話,幫助其解決實際問題。談話時間、地點、主要內容等寫入《輔導員工作手冊》。
(9)一學期撰寫一篇以上工作論文;認真做好學生評獎評優、學生資助等工作,做到公開、公正、公平,根據學院有關規定做好相關工作;積极參加輔導員培訓、學習和有關會議,並及時寫心得體會。
履行職責情況考核操作程序:由專兼職輔導員按照上述要求做好準備,由各系輔導員工作考核小組與學生工作處對照《專兼職輔導員基本工作職責量化考核表》(見附件2)進行考核,並做出評分,評分乘以所帶班級人數係數為最終得分。所帶人數係數為:專職輔導員—帶班人數在150-200人,係數為0.9;帶班人數在200-250人,係數為1;帶班人數在250以上,係數為1.1;兼職輔導員—帶班人數在20-35人,係數為0.9;帶班人數在35-50人,係數為1;帶班人數在50人以上,係數為1.1。
3、各系對專兼職輔導員考評,(專職20%,兼職20%)。各繫結合本系實際制訂輔導員考核辦法,對本系專兼職輔導員進行考核打分。
4、學生民意測驗,(不計入總分,作為專兼職輔導員考核定級重要依據)。由各系專兼職輔導員工作考核小組在專兼職輔導員所帶班級學生中開展滿意率民意測驗,民意測驗分滿意、基本滿意和不滿意三個檔次,滿意率的計算公式為:滿意率=(滿意票數+基本滿意票數)÷參加民意測驗的學生總人數×100%。
學生民意測驗操作程序:由各系專兼職輔導員工作考核小組組織所帶學生到指定地點參加民意測驗,參加民意測驗的學生數須達到輔導員所帶學生總數的60%,測驗時,被考核的專兼職輔導員必須迴避。由各系專兼職輔導員工作考核小組成員會同學生工作處,帶好民意測驗有關材料,到民意測驗地組織學生填寫《專兼職輔導員民意測驗表》,並將學生填寫好的民意測驗表收回,現場統計結果,填寫《民意測驗結果統計表》。回收后的民意測驗表裝入專用檔案袋,當場密封,經所有在場工作人員簽字后留存備案。
(二)畢業班專兼職輔導員的考核
1、所帶班級考核,(專職40%,兼職60%)。
2、履行職責情況,(專職40%,兼職20%)。根據實際情況參照非畢業班專兼職輔導員的考核執行,並考核《專兼職輔導員基本工作職責量化考核表》中備註為畢業班輔導員部分。
3、各系輔導員考評,(專職20%,兼職20%)。
4、學生民意測驗,(不計入總分,作為專兼職輔導員考核定級重要依據)。考核時間提前至被考核學年的第一學期末進行,考核程序與非畢業班輔導員的考核程序相同。
(三)專兼職輔導員考核總分計算方法
專職輔導員考評總分=所帶班級考核平均得分×40%+履行職責情況得分×40%+各系輔導員考評×20%
兼職輔導員考評總分=所帶班級考核平均得分×60%+履行職責情況得分×20%+各系輔導員考評×20%
六、考核結果確定條件
專兼職輔導員考核結果依次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級。符合以下相應規定的條件分別確定相應的考核結果等級。
(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考核結果為“優秀”:
1、專職輔導員工作滿一年,兼職輔導員工作滿一學期;
2、學生民主測驗滿意率在85%以上;
3、考評成績名列學院專兼職輔導員總人數前30%,並經系推薦;
4、專職輔導員所帶班級至少有一個獲院級優秀班級,兼職輔導員所在班級成績排名在前30%;
(二)同時具備下列條件,考核結果為“稱職”:
1、學生民主測驗滿意率在70%至85%之間;
2、遵守黨紀國法、校紀校規、崗位職業道德要求;
3、能較好地履行輔導員工作職責,輔導員基本工作職責量化考核基本合格(6分以上);
4、注重自身建設;開展工作做到公開、公正、公平;積极參加輔導員培訓、學習和有關會議。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
1、學生民主測驗滿意率在60%-70%之間;
2、在學生非正常死亡、重傷、火災、嚴重打架鬥毆或嚴重群體事件中,經調查,因工作不到位或失職而負有一定責任的;
3、一學期內,日常上班和節假日值班期間(包括會議、培訓和值班等),有經常遲到、早退和無故缺勤行為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考核為“不稱職”:
1、學生民意測評滿意率低於60%的;
2、一學期內,受到行政警告及以上處分或受到兩次及以上通報批評的;
3、在學生非正常死亡、重傷、火災、嚴重打架鬥毆或嚴重群體事件中,經調查,因工作不到位或失職而負有主要責任的;
4、有嚴重違反黨紀國法、校規校紀、違反職業道德要求,造成嚴重影響的;
5、一學期內,日常上班和節假日值班期間(包括會議、培訓和值班等),有曠工行為或經常性遲到、早退和無故缺勤而屢教不改的。
七、考核等級比例及考核結果確定程序
各系根據專兼職輔導員考核結果,按學院專兼職輔導員考核等級比例(優秀20%、稱職50%、基本稱職與不稱職比例共計30%)初步確定考核等級上交學生工作處,經審核,最終確定專兼職輔導員的考核等級。
八、考核結果處理
1、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學院授予“南昌大學共青學院優秀輔導員”稱號,並頒發榮譽證書和獎品或獎金,並在評選校級和省級優秀輔導員及其它評優評獎和校內崗位聘用、幹部選拔、校外培訓等方面予以優先推薦;
2、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的,該輔導員須向系、學工處提交自查報告和工作改進方案;
3、考核結果為“不稱職”的,該輔導員須作出整改,並將整改意見和目標提交學工處;連續兩學期考評結果為“不稱職”的,由系提出崗位不續聘建議提交學工處,經學工處處務會審核后提交人事處處理;
4、輔導員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向所在系提出複核申請。複核答覆仍有異議的,可向學院學工處提出申訴,由學工處組織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和審核,並作出最後調查結論。
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南昌大學共青學院專職輔導員考核實施細則》作廢;
十、本實施細則解釋權歸學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