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管理制度(一)
1、凡本校教職工、學生憑本人借書證或“一卡通”可在電子網絡閱覽室內閱覽,不允許借證上機或代他人划卡。
2、電子網絡閱覽室為讀者提供:電子文獻的閱讀和查詢;信息檢索服務;互聯網信息查詢服務;多媒體資料的瀏覽和查詢;幫助讀者學習計算機基礎知識、網絡知識;開展與計算機、計算機檢索、網絡服務有關的各種形式的培訓;收發電子郵件等。
電子網絡閱覽室是學校師生查閱電子圖書資料、上網查閱信息和應用網絡資源的學習場所,必須做到防盜、防火、防潮、電源接地良好。
3、愛護電子網絡閱覽室設備,讀者須在工作人員的指導下,正確使用設備,不得違章操作,因操作不當或其他失誤,造成設備損壞,帶來經濟損失,應由其承擔全部責任。
4、進入電子網絡閱覽室,不準攜帶食物、飲料,自覺服從管理人員的安排,保持室 內安靜整潔,禁止吸煙。
6、集體收看教學片,須提前與本室聯繫,由管理人員協調安排落實,需指導的由帶隊教師負責學生的上機閱覽指導、巡視和秩序。
7、資料非質量原因中途不得更換,非本室資料嚴禁在本室設備上使用。
8、遵守操作規程,計算機操作必須按要求規範進行,為維護計算機網絡的安全,嚴禁隨意更改配置或刪除重要文件等破壞性操作,
圖書管理制度(二)
1、對違反館內有關規定,破壞正常閱覽秩序,應給予勸阻和批評教育。對情節嚴重、態度惡劣、擾亂秩序,除處以取消閱覽、外藉資格外,由學校作出相應的違紀處理。
⑴對在大廳、走廊及閱覽室內高聲喧嘩,不聽勸阻者,給予批評教育或罰款。
⑵對未按規定擅自將私人書包、書籍等帶入輔助書庫、閱覽室,不聽勸阻者,給予批評教育或罰款。
⑶對在大廳、走廊、閱覽室內吸煙、吃零食及吐痰者,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
⑷對丟失、損毀各種牌、證,按各種牌、證的工本費賠償。
⑸擅自將座位牌帶出館外,當日不歸還者,給予批評教育或罰款。
⑹擅自將非外借文獻攜出館外,當日不歸還者,給予批評教育或罰款
⑺對待偽造、無效證件或冒用他人證件入館借書者,教育、停借、沒收證件,並由學校作出相應的違紀處理。
⑻在開架借閱室內,不遵守有關規定,一次拿書刊超過數量,影響他人閱覽,經勸阻不改者,給予批評教育。
⑼在開架借閱處不使用代書板經提醒達三次以上者,給予批評教育。
⑽在閱覽室看書的讀者,佔座位經提醒達三次以上者,給予一定的處罰。
2、對損毀圖書及違章事件,在尚未處理完畢之天前,工作人員有權扣留當事人的有效證件。
3、本條適用於圖書館各讀者服務部門及讀者活動場所,對未列入本條例的其他損毀圖書及違章行為,館辦公室及各部門領導有權酌情決定處理辦法。
4、收取讀者賠款,應開具學校收據,收據一份交當事人,賠款上交學校財務。
圖書管理制度(三)
一、圖書館的藏書都要登記入帳,分類上架。
二、圖書管理人員要做好圖書的防蛀、防潮、防霉和補救工作。
三、圖書室藏書只供本校師生借閱,未經領導准許不對外借閱。
四、建立、健全借閱規則,建立師生借閱登記表、卡,及時催還。
五、一次借書不得超過3本。借閱時間一次不得超過1個月。學期末清卡一次,清卡后,方可繼續借閱。
六、愛護圖書,不得圈划、塗抹,不得轉借,如有損壞或丟失按學校規定賠償。
七、非圖書管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書庫。
圖書管理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