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範文大全>規章制度>學生會成員紀檢監察制度

學生會成員紀檢監察制度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小景

  學生會成員紀檢監察制度

  扣 分:

  一、所有成員有校級處分者,扣伍分及以上,視情節輕重停職檢查一周及以上(或直接撤職)。停職期結束后在全體會議上作書面及口頭檢討,根據其他成員表決情況和檢查期考核情況決定其職務。

  二、在校內非教室上課期間必須佩帶學生會工作證,以起到模範帶頭作用。未佩戴者扣壹分。

  三、通知開會無故不請假且曠會缺勤者,一次扣貳分;條件不充分臨時請假累計三次扣陸分,且停職一周。

  四、開會無故未請假遲到,累計兩次扣叄分。

  五、開會時擾亂會議秩序或進行與會議無關的物件(如手機、MP3等)視情節輕重扣壹至貳分。

  六、安排值班、參加活動等無故未請假且未按時到崗扣貳分。

  七、安排值班、參加活動等無故未請假曠崗或遲到時間超過總時間的一半及以上一次扣伍分。

  八、開會或值班、參加活動等中途無故未請假擅自離開扣貳分。

  九、在學校、主席團、部長(主任)等布置任務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的,視情節扣壹至叄分。

  十、若主席、副主席、部長、副部長、主任、副主任等違反此制度,將在此制度原有扣分上加扣壹分。紀檢部成員徇私情等,則對其雙倍扣分處理。

  加 分:

  一、好人好事有學生處記檔的,每人一次加叄分。

  二、學校期末單科獎學金一科加壹分,綜合獎學金一次加陸分。

  三、參加校園工作(比如志願者等)一次加叄分。

  四、比賽中獲得校級榮譽一次加叄分,獲得區(縣)級一次加伍分,獲得省(直轄市)、國家級榮譽一次加柒分。

  五、在學校、學生處、團委、主席團、部長等布置任務且完成質量高、效率好可視情節,向主席團申請加壹至叄分。

  備註:若此制度需要刪補,要求通過學生會全體成員會議表決後方可改動。本制度統分與每月補助和每學期評優等直接掛鈎。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校學生會主席團,從2013年11月27日校第七屆學生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後開始實施。

  校第七屆學生會

  2013年11月29日



學生會成員紀檢監察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 大學生入黨 學生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