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鎮府機關財務管理規定(討論稿)
為加強鎮政府機關財務收支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杜絕浪費和腐敗,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鎮政府機關的財務由黨政辦公室財務室統一管理,機關內各辦公室根據本辦公室工作實際需要在年初做出行政經費預算經人大批准后執行,使用情況由黨政辦協助核算。
二、黨政辦財務室設專門的出納人員,負責機關內的經費運作記錄,鎮財政分局會計核算中心派專職會計人員,專門負責鎮機關各辦公室的經費核算,會計、出納要各司其職,互相配合,互相監督,定期對帳,日清月結,確保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表相符,賬實相符,會計資料、檔案要妥善保管。
三、完善財務開支審批制度,嚴格執行開支審批手續。任何開支需由辦公室主任和分管領導審批才可使用。
四、辦公用品的購置,屬政府採購範疇的,由各辦公室提出購置計劃,交黨政辦匯總後經鎮主要領導批准後由鎮財政撥款採購。日常零星辦公用品由各辦公室專人購買,費用計入各辦公室行政經費。
五、報刊雜誌的訂閱,本着專業對口、利於工作的原則,由各辦公室提出計劃,交黨政辦統籌后統一訂閱。費用在各辦公室經費中開支。
六、機關工作人員公務需借用公款的,必須填寫《借款申請表》,列明用途、金額及借用時間,辦公室主任簽名,經分管領導簽名同意後方可借支。借款人員應在辦完公務結束后三日內按支出金額的審批權限,將票據交領導審核批准后,辦理報帳結算手續。一律不得借用公款作私人用途。
七、機關工作人員因公出差和參加各種會議活動必須嚴格執行有關開支標準,因特殊情況超標的,需經分管領導審核批准方可報銷。
八、日常出車修理費、路橋費單據須經黨政辦公室車隊負責人核認簽名,黨政辦分管領導審核簽名後方可報銷。汽車入廠修理前須經黨政辦公室車隊和分管領導確認同意,否則一切費用由當事人負責,不予報銷。
九、嚴格財務開支憑證報銷制度。所有款項開支必須取得合法原始憑證作報銷依據,有辦公室主任審批,分管領導簽名后,財務人員方可予以報銷入帳。
十、財務人員必須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按章辦事。建立財務收支分析報告制度,每月及時向領導提交財務報表和經費收支分析報告,提出建議和措施,切實加強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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