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班主任工作制度
一、指導思想
班主任是班級的組織者、領導者和教育者;是學校教育決策、計劃的執行者;是班級各科教育、教學的協調者;是學校、家庭、社會的溝通者;是學生美的心靈、健康人格的塑造者。所以,擁有一支熱愛學生、愛崗敬業、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又懂得科學管理的班主任隊伍,是完成學校各項教育、教學任務的根本保證。為了進一步加強班主任隊伍的建設,提高年輕班主任的工作能力,增強班主任隊伍的後備力量,特制定《見習班主任工作制度》。
二、參加對象
參加工作三年以內的青年教師
三、見習培訓時間
每一個學年的5-6月份
四、見習班主任的工作要求
1、學習有關班主任工作的理論書籍,並做好讀書筆記;
2、虛心接受指導老師的指導,認真參加班主任例會及有關會議;
3、深入班級了解學生的基本情況,掌握學生的思想動態,個別談話次數不少於5次;
4、至少組織召開1次主題班會和2次班幹部會議;
5、每周出操、晚就寢檢查各不少於1次;
6、認真檢查《班級日記》,參加所有的班隊活動
7、實習結束時寫一篇見習班主任心得文章和學生個案分析2例;
8、完成指導老師布置的其它工作。
五、指導老師職責
1、指導實習老師制定《見習班主任工作計劃》;
2、指導見習班主任進行個別談話、心理輔導、學生個案以及班級情況分析;
3、指導見習班主任進行班級常規管理和班隊活動的開展;
4、指導見習班主任做好其它日常班級教育管理工作。
六、見習班主任的考核
參照見習班主任的工作要求,根據見習班主任所做的實績,根據指導老師的意見,根據所帶班級的先進班集體評比結果,根據政教處的有關記載,確定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第。
七、實施過程
1、由參加工作三年以內的青年教師自己申請,
政教處根據每位教師的具體情況確定人選;
2、先集中培訓、師徒結對然後再上崗;
3、政教處給予工作上的必要培訓和指導;
4、每位見習班主任在見習結束時做總結交流活動。
八、其它
未盡事宜由政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