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礦原煤生產計量管理規定
一、三井原煤產量計量規定
(一)三井原煤產量全部採用核子秤計量,主井提升勾數作為原煤產量的輔助計量。
(二)計量工具的管理
1、主計量工具(核子秤)的管理
⑴零點檢測
①質管中心每旬要對核子秤進行一次零點檢測,三井皮帶工區要及時主動地配合測試,皮帶工區若不配合零點檢測,一次罰皮帶工區500元。
②當裝有核子秤的皮帶出現截短、更換、斷帶、大修等情況時,三井皮帶工區應及時向礦總調度室彙報,由礦調度室通知質管中心及時對核子秤進行零點檢測。若皮帶工區彙報不及時,造成核子秤計量出現較大偏差,對皮帶工區罰款1000元,對單位黨政主管領導各罰款200元。
⑵實物標定
①質管中心每年要對三井核子秤進行一次實物標定,進行實物標定時,皮帶工區必須安排4~6名人員進行配合。
②當核子秤計量數據和主井提升計量數據發生較大偏差,且不能找出偏差原因時,礦總調度室及時通知質管中心對核子秤重新進行實物標定。
③實物標定后,任何人不得擅自調整計量參數。否則對責任人給予留礦察看的處分。
⑶核子秤的維護及保養
①井下核子秤日常維護保養按龐礦發[2004]99號文件規定執行。
②質管中心應設有一名井下核子秤專管人員,負責三井核子秤的巡查、監管工作。三井巡查每月分別不得少於2次,巡查情況形成書面材料,於當日17時前,報送礦總調度室。所有巡查數據礦總調度室要建立檔案,巡查每少一次罰責任人50元。
③生產後勤服務中心必須保證傳輸信號的暢通,出現傳輸信號中斷時,調度室立即安排生產後勤服務中心進行處理,並於12小時內處理好,否則,對生產後勤服務中心罰款500元,對單位黨政主管領導各罰款200元。
④核子秤遠程通訊站,打印機等設備由礦總調度室負責維修管理。
2、輔助計量工具(主井提升)的管理
①三井機電工區調度值班室,要分別對每日各主井提升的空載數(驗罐、遛罐等)進行嚴格統計,並於次日7時前彙報礦井調度室,礦調度室認真記錄備案。凡每晚報一次,對當班值班領導罰款100元。
②嚴格按主井提升箕斗的容量進行裝煤,誤差不得超過±5%,否則每發現一次,罰裝載工200元,罰責任單位500元。
二、三井採區原煤產量計量規定
(一)各採區日常原煤產量的計量採取採煤工區報產的方法。即由各採煤工區根據當日(或當班)生產情況,以書面的方式,向礦井調度室報告當日採煤推進情況。某某井的採煤工區向礦總調度室彙報;張小樓井的採煤工區向張小樓井井調度室彙報,東城井向井生產辦彙報,然後由井調度室和生產辦匯總後,再向礦總調度室彙報。
(二)各採煤區隊的日產書面彙報,必須寫明每天推進進尺、平均面長、平均采高等內容,單位主管領導審查無誤簽字后,報送調度室(生產辦)。書面彙報務必於每日14時前送達礦總調度室。
(三)各採煤工區提供的書面數據,必須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若造成彙報產量超出實際日產量的±5%範圍,每次罰單位500元,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礦總調度室每天根據各採煤工區提供的書面數據,計算出相關單位的模擬日產量。
(五)由技術中心牽頭,召集生產部、財資部、企管部等單位每月分三次,即每月的10日、20日、月底,對各採煤面進行收尺,並於當日14時前,向礦總調度室書面彙報本旬各採煤面的收尺情況(各採區旬走向進尺,平均面長,平均采高等)。同時,生產部(辦)負責各採煤工作面采高的抽查工作,並由礦總調度室備案考核。
(六)礦總調度室依據生產技術中心提供的各採煤面旬收尺參數,計算出各採煤面的旬採區產量。
(七)礦總調度室根據核子秤提供的旬井口產量,技術中心提供的各採區旬產量,進行綜合分析平衡,最終確定各採煤面的實際產量。
三、計量管理規定
(一)質管中心負責三井核子秤的準確計量,有關參數提供給礦總調度室備案。若發現核子秤不準確,每次罰質管中心500元。
(二)由技術中心牽頭,召集財資部、質管中心等單位有關人員,每月分三次(即每旬)對各採煤面煤的自然容重進行測定。同時根據採煤面煤的含矸情況,對測定煤的自然容重進行調整,調整幅度應控制在±5%範圍之內。
(三)由技術中心牽頭,召集財資部、質管中心等單位有關人員,不定期地對各採煤面浮煤等情況進行抽查,抽查結果於當日14時前,報送礦總調度室。浮煤的厚度超過規定要求,按每超過多少,扣除採煤面旬平均采高多少,再計算各採煤面產量。同時給予責任單位2000~5000元的罰款。
(四)報送礦總調度室的書面數據,要實事求是,多報、漏報每次罰責任人300元,罰單位主管領導200元;晚報的罰責任人200元,單位主管領導100元;提供的各採煤面參數有明顯失誤的,一次罰單位1000元,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核子秤計量的產量扣除各採煤面產量,即為掘進煤和清理臟雜煤的產量。但扣除剩餘部分不足掘進煤產量,應首先保證掘進煤產量,然後各採煤面產量再按比例進行產量分成。
(六)本規定運行過程中的協調、監督及考核工作,由礦總調度室負責,企管部、財資部、質管中心、技術中心配合協調工作。
四、附則
(一)對相關單位的考核,仍由職能部門對應考核。
(二)本規定從下發之月起執行,與本規定抵觸的文件,以本規定為準,解釋權屬某某煤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