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四年我們從軍營脫下戎裝回到地方工作,我們懷着共同的理想走到一起。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也為了大家有一個更燦爛的未來、為了建設更加美好的 、更為了進一步加深我們戰友之間的感情。這次戰友聯誼會我們本着個人自願加入、救急不救貧的原則;按照共同提高、互幫互助、團結友愛的方針;堅持一方有難八方支援、有助於加深友誼、注重交流感情的指導思想,我們成立了這次戰友聯誼會。特制定戰友聯誼會章程如下: 一、聯誼會主要成員及職責 名譽會長***會長***、副會長***、副會長***副會長***辦公室主任***、秘書長***、財務總監(兼一班班長)***、會計(兼二班班長)***、紀檢委員(兼三班班長)***、組織委員(兼四班班長)***。 會長主要職責是:總體負責聯誼會的工作安排及計劃,帶領全體戰友貫徹執行協會的有關紀律規定,領導召開聯誼會並協商有關事項,了解和掌握協會的有關情況並及時進行處理。 副會長職責:主要是協助會長搞好各項工作,並積極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 辦公室主任主要職責:主要負責全會的工作協調和平常工作事務,協調各種工作關係和生活矛盾。 秘書長主要職責:協助領導搞好工作,進行聯絡協調並及時下達通知。 財務總監主要職責:負責收繳每年的會費並進行管理,建立財務開支登記制度,不定期檢查財務開支情況,定期向聯誼會彙報每次開支,並每年在戰友聯誼會上進行公布一次;及時了解本班情況,聯絡本班戰友。 會計主要職責:負責收繳每年的會費並進行管理,建立財務登記制度;及時了解本班情況,聯絡本班戰友。 組織委員主要職責:主持每年一次戰友聯誼會活動的組織與計劃,組織召開協會會議;及時了解本班情況,聯絡本班戰友。 紀檢委員主要職責:監督並協會執行情況。不定期檢查財務開支情況;及時了解本班情況,聯絡本班戰友。 二、加入戰友聯誼會的標準及條件 凡屬二OO四年度轉業到 市及各縣、區的軍隊轉業幹部、不分職務高低,根據自願的原則並熱心於戰友聯誼活動的勻可參加。 三、會費標準 每年繳納200元的會費 四、聯誼會制度 1、積极參与戰友聯誼活動,互幫互助,共同提高,團結友愛,不拉幫結派;無論職務高低不歧視、不排擠,並積極主動幫助。 2、遵守各種聯誼會規章制度,服從協會管理,自覺接受戰友的監督,對於戰友平時工作中委託的事,要儘力辦,確有困難者,應為戰友積極出主意、想辦法。特別是本系統內的無論是工作上、生活中都互相照應,共同進步、共同提高、不互相拆台。 3、按時繳納會費,不按時繳納時間超過30天按自動退出處理。 4、每年組織的一次戰友聯誼會活動每名會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必須向會長請假;對於平時的戰友活動(家中紅、白喜事)無特殊情況必須參加,確因工作、出差、生病等不能參加的必須請假,但要為戰友委派一輛專車(經費由個人承擔);連續5次以上無故不參加各種活動的由聯誼會研究決定按自動退出處理。 5、在平時的隨禮過程中基本標準一樣,但確有情況(比如會費不夠)也可以進行調整,但在具體的執行過程中不存在偏向的問題。 五、會費使用方向、計劃及標準 1、每年戰友聯誼會的召開(根據情況進行開支)。 2、家中紅事(喜事)主要包括會員本人(如:本人結婚、愛人生子、子女婚嫁)一次**元。 3、白事(主要包括直系親屬:父母、岳父母、愛人)**元。 4、受災、上大學、以及家中確有特殊困難者應由聯誼會召開會議研究決定具體的金額支出。 以上開支由聯誼會經費中統一支出,會員無特殊情況都必須參加。 六、聯誼會活動內容及時間安排 1、每年召開兩次聯誼會委員會議,主要商議半年來的工作及經費開支情況並及時解決(時間定於每年七月份最後一周的星期六晚上;第二次會議根據情況臨時決定)。 2、每年進行一次戰友聯誼活動,主要是交流思想、加深感情(時間定於每年八月份第一周星期六晚上)。 3、要求所有會員無特殊情況必須參加,因出差、生病或確有工作在身必須請假。 七、會員義務 1、自覺遵守戰友聯誼會的有關規章制度並熱心於聯誼會活動。 2、自覺(定時)繳納會費。 3、積极參加聯誼會的各種活動。 4、聯誼會領導成員有義務為全體戰友服務的思想。 5、每名會員對於家中紅、白喜事應及時進行彙報的義務。 八、會員權力 1、戰友聯誼會的每名成員有權對每個人進行監督。 2、每名會員有權對聯誼會的經費有查帳、監督權力。 3、會員有申請退出的權力。 4、每名會員都應享有共同的會員待遇的權力。 九、會費管理 1、所有經費的開支必須由聯誼會研究決定。 2、每年上繳的會費由會計和財務總監共同管理,主要是建立兩個帳本進行登記,統一存入銀行一人持卡一人保管密碼。 3、財務支出(隨禮)時應由會長簽字,同時應和其他委員通氣。 4、每年的會費使用情況由財務總監在戰友聯誼會上進行公布,如本年的會費在年終時開支不完應自動轉入下一年的會費(但下一年的會費按標準正常上交),如果在具體的使用過程中當年的會費確實不夠,應根據具體情況調整會費。 十、特殊情況申請加入的條件及要求 1、必須是二OO四年軍隊轉業幹部; 2、由戰友聯誼會委員五名以上共同提出; 3、必須由戰友聯誼大會三分之二以上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