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有效防範和處理我鎮小學的突發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師生生命及學校財產的安全,維護教育教學秩序的穩定,促進我鎮小學教育事業健康和諧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文件精神,按照縣教育局的統一部署,結合我鎮小學實際,特制定本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從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按照建設“平安費縣”的目標要求,充分認識做好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堅持“安全的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努力將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維護教育的安全和穩定,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
二、應急處理預案範圍
本預案所稱的安全事故,是指發生在全鎮各小學、幼兒園內或學校組織的師生活動中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火災事故、危房倒塌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溺水事故、通道、樓梯擁擠造成的事故、觸電事故、傷害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及其他涉及師生生命、學校財產安全的事故。
三、安全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及職責
1、安全事故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安全事故處理領導小組職能
①迅速及時地向鎮黨委、政府和縣教育局及有關部門彙報事故的基本情況。
②發布應急求援命令、信號,迅速組織有關學校、幼兒園和相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開展搶救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③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及有關人員迅速開展現場的安全保衛、事故區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維護學校、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和社會治安。
④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和人員疏散工作,不準無關人員隨意進入事故現場。
⑤必要時向上級及有關部門請求緊急救援。
⑥配合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⑦做好傷亡師生及家屬的善後、安撫工作。
⑧實時發布公報,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進行公布。
四、現場處理機構的設置及職能
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需要,組成現場指揮領導小組,由組長組織有關人員組成,具體負責警戒維護、緊急搶救、信息聯絡、後勤保障、善後處理等事宜。
現場指揮領導小組織能:
1、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發生的態勢及救援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執行組長的命令,指揮現場處理。
2、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險情蔓延、擴大。
3、調配現場處置力量、救護裝備物質,指揮現場。
4、具體負責善後處理工作。
五、安全事故的報告
安全事故發生后,各小學、幼兒園要在第一時間以最快捷的方式,在向110、119報警和通知120醫療救助的同時,應立即將事故地點、時間、類別等事故有關信息報中心小學辦公室(電話:),由中心小學立即報鎮黨委、政府和縣教育局,中心小學接到報告后立即組成安全事故處理小組,迅速調集力量組織施救,並在24小時之內寫出事故報告,報送鎮黨委、政府和縣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