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工作應急預案
為了有效防控因治超檢測引發的突發事件和交通堵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保證人民群眾生活必需品的供應,保障執法人員人身安全,確保經濟正常運行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於**縣境內在道路治超或站點治超過程中出現的道路堵塞等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
(一)發生抗拒檢測,強行沖卡、闖關,暴力抗法,圍攻執法人員等惡性事件造成交通堵塞;
(二)影響群眾生活必需品和國家重要物資正常通行;
(三)在治超工作中,運輸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超限超載車輛發生爆炸、泄漏、火災等突發性事件。
二、工作原則
按照“安全第一,積極動員,全力應對”的宗旨,堅持“以人為本,專業處置與動員相結合”和“團結協作與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由治超領導組負責,統一指揮。
三、組織體系
組 長:汪 東(**分局局長)
副組長:韓 鋒(**分局副局長)
崔寶玉(**分局治超科科長)
成 員:高 鑫(治超一大隊隊長)
高 遙ㄖ緯二大隊隊長)
徐迎偉(治超二大隊隊員)
張正律(治超一大隊隊員)
齊紫軼(治超一大隊隊員)
崔 岩(治超二大隊隊員)
配備車輛:遼D07777、遼DG46523、遼DG7458
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指揮部,指揮部設在治超辦公室,應急值班電話:024-57717709.後勤保障由**分局辦公室負責。
應急機構職責:
1、負責本單位“預案”的制定、修改。
2、組織好各治超成員做好應急車輛運力儲備。
3、負責對全縣道路非法超限超載情況進行監測,及時掌握路面動態。一旦出現異常情況,立即根據所制定的應急措施展開工作。
4、對突發事件處置實施統一領導;
5、組織、指揮、處置治理非法超限超載車輛工作中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
四、啟動標準
突發事件應急啟動級別分為:Ⅰ級、Ⅱ級。
(一)Ⅰ級啟動標準
1、因治超檢測造成交通堵塞,影響生活必需品和國家重要物資正常通行;
2、治超工作中運輸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超限超載車輛發生爆炸、泄漏、火災等突發性事件;
3、治超工作中發生惡性事件導致人員傷亡。
(二)Ⅱ級啟動標準
1、因治超檢測省道幹線公路堵塞12小時;
2、治超工作中出現惡性事件但未構成人員傷亡事故的。
五、應急響應程序
當達到Ⅱ級事件啟動標準時,應急指揮部帶班領導聯合公安局、交警隊當地負責領導要立即趕到現場,在縣政府的領導下進行應急處置,並迅速組織疏導堵塞,儘快恢復交通。
當達到Ⅰ級事件啟動標準時,應急指揮部主要領導要立即趕到現場,並迅速組織疏導堵塞,儘快恢復交通,同時上報市局應急辦。
六、具體處置辦法
車輛因治超檢測發生道路交通堵塞達到Ⅱ級、Ⅰ級時,應由縣應急指揮部宣布啟動緊急預案,公安部門疏導交通,治超檢測站點記錄沒有檢測的貨運車輛號牌,統計車輛數量並通過市治超領導組應急機構,通知前往其他治超檢測站點對其進行處理。
在治超工作中,運輸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超限超載車輛發生爆炸、泄漏、火災等突發性事件,應急機構主要領導負責指揮公安、消防、安監、環保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妥善處理。
因治超檢測引發交通堵塞,影響生活必需品和國家重要物資正常通行時,應急小組要聯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及時疏導交通、分流車輛,交通部門要開通應急通道儘快放行,治超檢測點要記錄沒有檢測的貨運車輛號牌,統計車輛數量,並通過市治超領導組應急機構,前往其他治超檢測站點對其進行檢測處理。
七、保障措施
各治超成員單位儲備必要的人力準備和物質儲備等,做到隨時應急支援。應急保障隊伍應由駕駛員、以及帶隊人員組成。駕駛員基本要求:政治合格、身體健康、駕駛技術過硬、證件齊全、熟悉有關政策法規。
辦公室負責車輛和物品的日常儲備和保養。
八、責任與獎罰
治理非法超限超載車輛工作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1、應急處置解決不當引發事件升級的治超負責人負有直接責任。
2、對處置突發事件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3、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工作中有其它失職、瀆職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分局
二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