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幹部為民服務代理制實施方案
根據市委組織部《關於實行黨員幹部為民服務代理制的實施意見》(酒組部發〔2011〕88號)文件精神,為深入推進創先爭優破解難題主題活動,進一步轉變基層工作職能,不斷創新服務模式,拓展服務渠道,提高服務水平,廣泛開展為民服務活動,現就實行黨員幹部為民服務代理制制定如下方案。
一、明確總體要求
黨員幹部為民服務代理制是貫徹黨的根本宗旨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深化農村綜合改革和推動基層工作職能轉變的現實需要,是密切黨群幹群關係和增強基層黨組織親和力的必然選擇,是鞏固黨在基層執政基礎和促進社會和諧的有效途徑,是轉變幹部思想工作作風和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務實舉措。各單位、各部門要緊緊圍繞深化創先爭優活動、服務人民群眾這一中心任務,以“貼近群眾、方便群眾、關注民生、優質服務”為宗旨,按照“便民、公開、依法、無償、高效”的原則,整合服務資源,健全服務網絡,深化服務內容,對群眾最關心、最直接的生產生活問題實行全程代理,密切黨群幹群關係,促進社會和諧,使群眾切實感受到創先爭優活動帶來的新變化、新實惠。
二、把握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服務群眾。以廣大人民群眾的需求為導向,以人民群眾滿意為標準,急群眾之所急,想群眾之所想,讓群眾在實行黨員幹部為民服務代理制中得到方便和實惠。
2、轉變職能、優化服務。堅持前移服務平台,下沉服務重心,變群眾跑腿為黨員幹部跑腿,變多口辦理為一站式辦理,變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不斷改進工作作風,提升服務水平。
3、依法行政、廉潔高效。堅持公正、公開、公平,代理事項全過程陽光操作,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對群眾申請辦理的事項,隨時受理、及時承辦、限時辦結,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服務。
4、注重實效、穩步推進。從人民群眾最期盼解決的事情抓起,從最容易辦到的事情做起,緊密結合實際,針對不同情況,突出特色,分步實施,不斷完善,整體推進。
三、狠抓關鍵環節
1、健全為民服務代理網絡。區上依託行政服務中心設立為民服務中心,負責區級權限為民服務事項的辦理,代理鄉鎮上報的辦理事項;鄉鎮設立為民服務站,負責受理鄉鎮權限代理服務項目和需要上級部門審批、辦理的代理事項;村級設立為民服務室,負責村級權限事項的辦理,代理鄉鎮及以上部門辦理的事項,構建以區為民服務中心為龍頭,鄉鎮為民服務站為主體,村級為民服務室為基礎的三級聯動、上下貫通的代理服務網絡。各代理服務機構都要有明確標識,安排專人受理代理事項,開通服務熱線,隨時接待受理群眾申請,打造全天候服務平台。
2、完善為民服務代理機制。區、鄉鎮為民服務機構實行黨員幹部值班和“領導接待日”制度,村級服務室實行村幹部輪流坐班制度,確保代理服務不間斷。建立完善業務辦理、聯席協調、運行管理、監督投訴、反饋回訪、滿意度測評、目標管理、考核獎懲、責任追究等制度,不斷規範黨員幹部為民服務代理行為,努力形成為民服務長效機制。全面推行定量定性獎罰分明的考核激勵機制,將“黨員幹部為民服務代理制”實施情況納入各級黨組織年度綜合目標考核範圍,以組織機構健全率、代理事項公開率、申請事項受理率、代理事項辦結率、承諾期限兌現率和群眾評價滿意率為依據,實行季度彙報、半年點評、年終考核,確保黨員幹部為民服務代理制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3、拓展為民服務代理項目。區、鄉、村三級為民服務代理機構要按照代理職責要求,以群眾最期盼、社會最關注、感受最直接的事項為重點,認真梳理各自層面為民服務項目,凡是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事項,都要列入代理範圍。區為民服務中心主要提供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和審批相關服務類事項以及具體職能部門相關業務的代理服務。鄉鎮服務站主要提供計生、民政、勞動保障、國土、工商、稅務、殘聯等代理服務。村級服務室主要提供民政、殘聯、綜治維穩、新農合、醫療救助、計生、土地管理、公益事業、消費者維權、黨建群團等代理服務。各級代理服務機構要分類制定為民服務代理事項一欄表(請參考附表),並採取製作公示欄、印製代理服務指南等方式,及時公開代理項目。
4、規範為民服務代理程序。要按照受理、承辦、反饋、評價的基本程序,公開黨員幹部為民服務代理項目,制定為民服務代理流程圖。受理環節主要完成接收申辦人提出的申辦事項,說明可以代理的項目和應該提供的材料並接收相關材料。材料齊全的,開具材料接收單,填寫承辦卡。承辦環節,對程序簡便、可當場辦理的申請事項列為即辦件,隨來隨辦,及時辦結;對現場一時不能辦理的事項歸入承諾件,明確時限,限期辦結;對手續不全的事項歸入補辦件,告知群眾補齊手續,再行辦理;對權限範圍內無法辦理、需要呈報上級批准的事項歸入上報件,代理辦結。反饋環節主要由代理員將辦理結果送達申辦人。評價環節,由申辦人對代理服務事項辦結情況作出滿意度評價。
5、明確為民服務代理要求。各級為民服務代理機構要採取製作展板、印製服務指南、開闢網絡服務窗口等形式,把黨員幹部為民服務代理涉及的服務項目、申報材料、辦事程序、工作流程、服務承諾、辦結時限、管理制度、監督機構和代理人員全部進行公開,方便群眾辦事,主動接收監督。全面推行以服務方式“零距離”、服務受理“零推諉”、服務事項“零積壓”、服務質量“零差錯”、服務對象“零投訴”為內容的“五零服務”,凡是列入黨員幹部為民服務代理項目的事項,群眾申請必須受理,在承諾時限內必須辦結,確保群眾辦事只進一家門、只找一個人,一次性辦結。
6、創新為民服務代理方式。要牢固樹立“一切為了群眾、一切方便群眾”的思想,針對不同事項、不同服務對象,積極創新服務手段,開展差異化、個性化服務,按照簡易事項、一般事項、特殊事項三種類別,實行直接代理制、承諾代理制和聯合代理制,積極探索符合農村工作實際、滿足群眾意願的服務代理途徑,靈活採用組團式服務、菜單式服務、一站式服務、結對式服務、預約式服務、網絡代理服務等多種方式,創造性地開展黨員幹部為民服務代理活動對代理事項進行全方位、全程式辦理,讓群眾少跑腿或不跑腿就能辦成事,增強為民服務代理工作的實效性。
7、擴大為民服務代理隊伍。各鄉鎮、村要根據工作需要,以鄉村黨員幹部為主體,駐村、掛職、結對幫扶、下派鍛煉幹部等為補充,建立一支覺悟高、素質好、業務精、作風實、相對穩定的為民服務代理隊伍。健全為民服務代理黨員幹部花名冊,強化教育培訓,增強服務意識,着力提高為民服務代理水平。同時,要不斷豐富黨員志願服務活動,充分發揮農村無職黨員的積極性,根據黨員個人的優勢、專長和意願,探索無職黨員為民服務代理制的方法措施,不斷擴大為民服務代理隊伍。
8、延伸為民服務代理範圍。要大膽探索,勇於實踐,不斷拓寬領域,擴大範圍,創新載體,豐富內容,深化為民服務代理活動。代理服務事項要由單一的為群眾辦證、簽字、蓋章,向生產銷售、技術支持、政策諮詢、信息提供等領域延伸;服務領域要由農村向城市社區、非公企業、新社會組織、人民團體延伸,不斷擴大為民服務的代理範圍,推動黨員幹部為民服務代理制向多層面、全方位發展,在全社會形成黨員幹部為民服務的長效機制。
四、強化保障措施
1、加強領導,靠實責任。各級黨組織要把推行為民服務代理製作為創先爭優破解難題的主要內容,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作機構,制定實施方案,黨組織書記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全面部署,紮實安排,副書記、黨務幹部要認真履行直接責任人職責,強化措施,狠抓落實,確保為民服務代理制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各級領導幹部要充分發揮模範帶頭、示範帶動作用,從破解基層群眾“辦事難”入手,通過開展“深度調研”活動、建立“領導接待日”等制度,積極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建議,定期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問題,不斷完善工作機制,促使黨員幹部為民服務代理制工作順利實施。
2、完善機制,規範運行。為民服務代理制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各級為民服務代理機構要結合創先爭優破解難題活動,積極探索黨員幹部為民服務代理制的有效途徑,不斷創新代理服務方式,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工作機制,打造服務品牌,推進黨員幹部為民服務工作長效化、科學化、規範化。要建立健全黨員幹部為民服務代理制落實情況督查通報制度,各黨(工)委、總支要加強對所屬為民服務代理機構服務代理情況的督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區委組織部、區委創先爭優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聯合紀檢、督查部門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活動,促進為民服務代理制工作整體推進。各鄉鎮務必於9月底將所有工作落實到位,確保代理服務工作有序實施,10月份全區黨建及創先爭優活動觀摩時,將集中對各鄉鎮推行為民服務代理制情況進行評比並通報。
3、上下聯動,統籌推進。與農村、農業、農民聯繫緊密的有關部門、單位既要制定為農村基層服務的具體措施,又要指導好鄉鎮對口部門的為農服務工作。牢固樹立為基層服務、為群眾服務的意識,對一些與農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行政許可和服務項目,能下放到鄉鎮的,儘可能下放,暫不能下放的,也通過採取委託授權等方式,簡化辦事程序;對群眾需求、鄉鎮政務服務事項較為集中的,直接派人現場審批,盡最大可能地為基層和群眾提供便利。同時,各鄉鎮要進一步加強效能建設,加快實施電子政務,逐步實現網上申報、審批,簡化環節,縮短辦事時限,努力為群眾提供快捷、高效、優質的服務。
4、加強宣傳,營造氛圍。為民服務代理製作為一項新的工作機制,群眾的參與積極性和認可度高低,直接決定着這項工作的質量和效果。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加大宣傳力度,採取張貼標語、開辦宣傳欄、發放明白卡、入戶走訪等靈活多樣的方式,深入村組,深入群眾,廣泛宣傳為民服務代理制的意義、代理內容及辦事程序,使為民服務代理工作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贏得群眾的信任和支持。要深入挖掘、總結提煉為民服務代理工作中探索出的好經驗、好做法,積極培育和樹立一批推行為民服務代理制的先進典型,充分利用網絡、簡報、電視等媒介進行大張旗鼓的宣傳,以點帶面推動為民服務創先爭優活動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