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局領導請假經審批后,報縣委組織部備案。其他人員請假情況報單位負責考勤工作的股室備查。
8、請假期間的有關生活待遇按惠委綜〔2000〕47號、惠委辦〔2005〕45號文件規定執行。
學習制度
1、全體幹部職工要提高對學習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學習的主動性、自覺性和實效性。
2、堅持每周一晚上安排集中學習,組織全體幹部職工學習政治理論、時事和業務知識。同時根據上級部署和工作需要,組織相關內容的學習、討論。
3、集中學習一般由局綜合股負責組織和考勤。集中學習視同上班執行考勤制度,不得無故缺席或遲到、早退,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請假的,按考勤制度辦理。
4、集中學習期間,全體同志要認真做好筆記,集中精力注意聽講,不得閑聊、做小動作,手機應關閉或處於靜音狀態。無特殊情況,不得打、接電話,不得影響他人學習。
5、學習討論時,每個同志都要認真準備,寫好發言提綱,積極踴躍參加發言,發言要扣緊主題、簡明扼要,不得漫無邊際、影響討論。負責記錄的同志,要認真、準確、完整地做好記錄。
請示彙報制度
1、實行重要事項請示彙報制度,對重要事項應事前有請示,事後有彙報。對領導交辦的工作要做到事事有着落、有反饋。
2、實行逐級請示彙報制度,一般工作人員向股(站、隊)負責人、股(站、隊)負責人向局分管領導、局分管領導向局長請示彙報。除局領導直接交辦外,一般不得越級請示彙報。
3、需要其他股(站、隊)配合開展工作,主辦股(站、隊)應事先提出活動方案,經局分管領導同意並報告局長,後進行安排。
4、該請示彙報沒有及時請示彙報而貽誤工作造成不良後果的,有關人員要承擔相應責任。
議事辦公制度
1、局務會由局長主持召開,局務會成員參加,根據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召開,主要是傳達貫徹上級會議精神、部署、通報工作情況,研究處理有關問題。
2、局長辦公會議由局長主持召開或局長委託副局長主持召開。副股長以上人員參加,必要時請有關人員列席。會議主要任務:傳達貫徹上級文件或領導講話精神;通報工作進展情況;研究部署相關工作。每月召開一次或根據工作需要召開。
3、局專題會議由局領導主持,有關股(站、隊)人員參加,研究協調部署或處理有關問題。
4、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單位需要提請局務會、局長辦公會議、局專題會議研究的問題,應當向分管領導提出議題並準備相關材料。
車輛管理制度
一、車輛的管理
1、局機關及下屬單位車輛由局綜合股統籌安排,統一調度,其他人員不得直接派車。如需用車的應提前與綜合股聯繫,由綜合股根據情況安排用車。
2、優先保證局領導、局機關的工作用車。
3、凡工作人員下鄉、執行緊急任務、送取機要文件、外出聯繫工作、領取較大數額現金的可安排用車。平常工作下鄉,一般不安排專車,旅差費按規定給予報銷。
4、外單位人員需要借車的,應事先請示局領導,經准許後由綜合股派車。
5、沒經領導同意或綜合股派車,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一經發現給予嚴肅批評教育,直至紀律經濟處理。凡私自出車或私自將車輛轉借他人駕駛,造成車輛損壞或發生事故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由駕駛員本人負責,並從嚴給予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
二、駕駛員行為規範
1、全體駕駛員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強學習,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技能,端正作風,做到安全、準時、優質、保密、節約、守紀。
2、實行定車定人專人負責,要保持車況良好和車容整潔,做到出車前有檢查,出車後有保養,及時補充油、水、潤滑油等,定期按規定做好車輛保養維修。
3、嚴格遵守職業道德、操作規程和交通規則,嚴禁工作日時間內飲酒,嚴禁酒後開車。隨身攜帶各種證件,安全行車、避免違章、杜絕事故,不開英雄車、不開賭氣車。守時信用,不得擅自搭乘無關人員。因駕駛員違反交通規則,被經濟處罰的,由個人承擔。
4、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要集中精力,專心駕駛,不得與他人聊天。對領導談論工作、人和事的問題,不得外傳,嚴格保密制度。
5、駕駛員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屬股(站、隊)負責。駕駛員平時不出車時,應按時上、下班,並協助所在單位做好機關勤務工作,有事外出必須按規定請假。
6、當出現交通事故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否則,一切後果由本人負責,並及時報告單位領導,嚴禁隱瞞不報、私自處理。
7、注意車輛停放安全,車輛應停放局指定的位置,臨時停放必須停放在安全有人看護的地方。凡隨便停車,造成車輛損壞或失盜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三、車輛維修及用油管理
1、車輛發生故障應及時排除,自己不能排除的應報告綜合股(下屬單位的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綜合股(車輛所在單位)應配合查驗核實原因,經車輛所在單位領導批准后,到指定的修理廠修理。駕駛員要跟班監督檢查、核實維修項目,配件換新,應將舊件送單位(局機關車輛送綜合股)負責人檢驗後方可作報銷。
2、外出時車輛故障維修費報銷,必須說明原因並有證明人,經單位主要領導批准後方可報銷。
3、車輛維修嚴格按維修計劃及審批程序辦理手續,車輛維修時,駕駛員要精打細算、勤儉節約,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一經發現給予嚴肅處理。維修后要在一個月內與維修單位結帳報銷。
4、車輛油耗由綜合股(車輛所在單位)按行程核實。駕駛員購油應如實登記,嚴禁弄虛作假。
綜合股會同各單位定期不定期組織對車況、停放、出車、維修、用油等規章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違紀違規或弄虛作假的,視情節給予警告、責令書面檢查、經濟處理、紀律處分直至辭退。
財務管理制度
1、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一切固定資產和其他財產要按單位指定專人負責,加強管理。辦公用具由各股(站、隊)和使用人員負責保管。人員變動要及時辦理財產移交手續。
2、局機關各股室需購買辦公用品或印製各類表格材料的,要經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購買或印製,原則上由綜合股負責採購、發放。凡所需金額超過300元的,須報經局長同意。貴重辦公設備購置須經局務會研究決定。下屬單位辦公費用支出數額較大的要報經局分管領導同意。
3、嚴禁擴大現金支出範圍,凡200元以上的開支發票,不得使用收款收據;凡1000元以上的支付須實行轉賬支付。
4、購買各種辦公用品,必須按發票規定的品名、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等內容開具發票。屬於固定資產範圍的,財務人員要辦理固定資產登記手續,屬於政府採購的物品必需實行政府採購。實物購入后,要按照規定辦理驗收手續。
5、所有報銷發票,必須做到手續完備,票據完整,每張票據需有經手人,並註明用途,有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字。財務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原則,嚴格把關,嚴格財務管理制度,對報支憑證內容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進行把關。對於不真實、不合法的單據,一律予以退回,並及時向領導報告;對於書寫不完整、記載和數據不準確的,有權要求退回補充、更正;未經審批人的簽字,任何票據均不得給予報銷,否則要追究財務人員的責任。
6、局機關使用資金不超過5000元的,由局長直接審批;使用資金5000元以上不超過1萬元的,經局務會研究后,由局長審批;使用資金超過1萬元的,要報經縣分管領導同意。
7、各股(站、隊)要嚴格控制辦公電腦、電話費開支,嚴禁用辦公電腦上網聊天、辦公電話辦私事和閑聊。
8、局機關及下屬單位財務人員每月報帳后,應把本月的收支報表送單位負責人審閱。
9、局機關報銷無特殊情況一般每星期二上午集中處理,遇事順延。
接待制度
1、嚴格按照縣規定的接待標準和陪同人數進行接待,嚴格控制接待費用支出。各單位公務接待應本着熱情有節、服務細緻,節儉實在,杜絕浪費的原則。
2、接待工作原則上實行對口接待。鄉鎮計生系統來人辦事需用餐的,一般安排工作餐,由局機關相應股室負責人報分管領導同意后,填寫公務接待審批單,由綜合股安排,相應股室負責接待。上級和兄弟縣(市、區)計生系統來人需用餐的,經局領導同意並指派相應人員陪同用餐,綜合股負責安排。
3、下屬單位接待一律報經單位負責人批准,重要客人接待 應報局分管領導。
4、接待要按標準執行。未經批准的接待費用或超標準自理。
工作與督查制度
1、要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依法履行職責,開拓進取,廉潔高效,當好公僕。
2、上班時間要全身心投入工作,不得在電腦上玩遊戲或上網聊天或進行非工作性質的活動。上崗時要堅持佩戴胸卡及行政執法標誌,在執行公務中要主動表明身份。
3、建立崗位責任制度。各股(站、隊)日常工作由股(站、隊)負責人負責,做到周一有安排,周末有講評。要將具體職責和工作任務分解到人,健全落實崗位責任制,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全體人員要認真按崗位責任制要求,講究工作方法、轉變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做到能辦的事馬上辦,今天能辦的不拖到明天,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抓落實,定期向股(站、隊)負責人彙報工作進展情況和辦事結果。
4、局綜合股對上級機關布置及本局領導交辦的事項要認真做好登記、轉辦和跟蹤督促落實,承辦股(站、隊)要指定專人負責,分管領導要及時催辦,承辦人員要按時按質完成交辦任務,承辦結果要按程序向交辦單位或領導報告。
5、各股(站、隊)負責人每月月底要把當月股(站、隊)工作開展情況和領導交辦事項完成情況進行小結,並提出下個月工作計劃,報分管領導審閱。
6、對上級機關和領導正確作出的決定、命令和要求,任何一級都要不折不扣堅決執行服從,嚴禁當面頂撞、不辦。發現上級作出的決定、命令和要求有錯誤或問題,要作出說明。對工作要認真負責,敢于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怕得罪人,遇到困難和問題,要想方設法完成,不得迴避或繞道走。
7、在查處案件時要嚴格保密制度,不得將舉報人、舉報內容、證人證詞、集體研究的意見建議特別是個人意見透露給當事人或外人;不得接受當事人的紅包、禮品和宴請,對一切可能妨礙公務活動、辦案公正的要堅決抵制,否則,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對信訪件和領導交辦件,辦案人員必須嚴格按照信訪條例和上級要求的規定時間內辦結反饋,不得無故拖延,否則要承擔責任。
8、要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指導督促基層落實計生工作;開展調查研究,隨時掌握計生工作動態及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局領導反映,並在其職責範圍內提出意見和建議供領導決策參考;對基層反映的困難和問題,需要協調幫助解決的,都要熱情、主動、及時幫助解決,積極為基層排憂解難。
9、經辦人員因公出差或其他原因請假無法上班的,離崗前要向股(站、隊)負責人彙報正在辦理的事項,辦好交接手續,不能影響工作的正常開展。
文秘工作制度
文件處理要嚴格遵循準確、及時、保密的原則。
l、發文。凡以本局名義印發的文件,由各主辦股(站、隊)負責擬稿,分管領導核稿,局長簽發。擬稿人要認真校對、規範裝訂,綜合股負責文稿的編號、整理歸檔。代縣委、縣政府擬文,由局長會稿後送縣委辦、政府辦以及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核稿,再送縣主要領導簽發。縣計生領導小組擬文,由局長核稿後送領導小組有關領導簽發,必要時送成員單位會稿。以各股(站、隊)名義印發的文件必須經局分管領導把關,按權限簽發,由主辦股(站、隊)整理歸檔。
2、收文。局機關文件收發由綜合股指定專人管理,統一簽收、登記,及時呈送領導閱批和傳閱,嚴格按領導批示的意見辦理。急件應急轉急辦,避免延誤工作。要按規定做好文件的整理、歸檔和清退工作,防止文件丟失或失密現象發生。局副職領導、各股(站、隊)負責人,對批轉的文件要認真閱讀,按領導批示的意見抓好工作落實。
3、檔案管理。本局檔案材料由綜合股指定專人管理。每年年初要對上一年度的檔案材料進行整理歸檔,編寫檔案目錄。借閱檔案材料要進行登記,用完要及時歸還並做好歸檔記錄。各股(站、隊)的檔案材料也要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和整檔。
4、文印管理。局機關文印室由綜合股統一管理,文印材料由綜合股協調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拿材料到外面打印。公用電腦和複印機、一體機由綜合股指定專人管理。文印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對工作需要的打字、印刷、複印不得推諉、拒絕,要遵守工作紀律和保密規定,保持文印室整潔衛生,定期做好設備維護和保養,確保各種設備正常運作。打字、印刷、複印材料要實行登記制度,誰辦文、誰簽字。不得擅自打、複印私人材料。
值班制度
1、局機關各辦公室、下屬單位要實行每天輪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提前10-15分鐘上班,負責整理、打掃辦公場所,洗刷茶具,傾倒垃圾,保持辦公場所整潔有序;下班前要負責關好門窗、切斷電源,保證安全。
2、重要節日、重大活動值班,局機關由綜合股負責安排;下屬單位安排情況報局綜合股備案。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遇到重要事項或緊急通知要迅速報告帶班領導,負責做好通訊聯絡工作。
3、國家規定重大節日放假前,各股(站、隊)都要組織全體人員進行衛生大掃除,確保辦公場所和責任區衛生整潔。
計生局規章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