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章學習小組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的制定是為了充分發揮優秀團員在學生工作中的積極作用,更好的向黨組織輸送優秀團員,進一步深入推進鄧小平理論“三進”工作、着力構築當代大學生科學精神支柱,壯大入黨積極分子隊伍、保證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更加輝煌。
第二條本制度的管理內容包括鄧研會的職責及各黨章小組須履行的義務。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所有鄧研會的成員及各黨章小組所有成員。
第二章權利與義務
第四條鄧研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各黨章小組的考勤工作,不定期對各小組及各人的成績作出綜合匯總並將成績及時上報老師。
第五條各黨章學習小組每兩周開展一次黨章學習活動,在活動開展前至少兩天前將活動具體時間地點告知鄧研會負責人。
第六條各黨章學習小組須將每次學習總結以打包的形式發送至鄧研會處,鄧研會根據各小組上交總結內容及時間綜合評分。
第七條各小組內每位成員須備好學習記錄本,活動中作好筆記,記錄所感所想,要求字跡清晰,格式正確,內容充實,認識到位,體會深刻,切實提高理論水平,夯實理論基礎。鄧研會將不定期對學習記錄本進行抽查,並將抽查情況記錄到量化考核內內。
第八條各班負責人可以組織負責班級進行黨章學習的各項測試、評定、考核,評選出優秀的黨章學習班級以及個人。
第三章各成員考核制度
第九條各小組內成員務必參加小組活動,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者,應向團支書請假並說明情況,之後應了解本次活動的內容及任務,每人每月只准請假一次。
第十條每次會議活動不允許遲到,須本人親自簽到。如發現代簽現象,雙方均以違紀論處。
第十一條會議活動中不可擅自離開,如有特殊情況,應待彙報同意後方可離開。在事先沒有徵得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早退。
第十二條整個學期中,如有三次以上(包括三次)未經批准擅自缺席者,作自動脫離本小組處理,並取消本學期黨章學習積極分子的資格。
第十三條集體學習時要保持紀律,不得大聲討論影響他人學習。討論時,尊重別人的發言,不輕易打斷他人。
第十四條黨章學習過程中,各小組負責人管理好本小組的紀律。對於不遵守紀律的同學,小組負責人有權力將其記錄在會議記錄本上,給予相應的處罰,可取消其學習小組成員的資格。
第十五條各小組負責人應記錄好本班的出勤狀況,以便於鄧研協會進行不定期抽查。
第四章綜合評定
第十六條具體評定內容:
每月鄧研會將根據黨章學習小組的成員學習情況從以下幾個方面的綜合條件評出具體分數,並按照分數來選拔優秀學員。(總分為100分)
1、每次活動的出勤情況。(共50分)全勤記為滿分,曠到記為
10/次,請假、遲到、早退5分/次。
2、思想彙報情況。(共20分)彙報內容充實、無錯字現象及格式錯誤記為滿分,其中內容為10分,錯字及格式各為5分。
3、學習成績。(共10分)每次考試無掛科均為滿分。
4、班級表現。(共10分)每月需班主任及班委給每位成員打分,其中各佔5分。
5、工作需要。(共10分)在需要工作時積极參与者給予滿分,其他情況酌情給分。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條例可視具體情況進行修改。
第十八條本條例最終解釋權歸經濟與管理系鄧小平理論研究協會。
第十九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