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辦事處環管站環衛工人管理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為了加強環衛管理力度,提高環衛工人的工作質量,使環衛工作更規範、完善,確保轄區內環境衛生整潔有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須遵照執行。
一、工作職責
1、清掃保潔實行"一掃常保"工作制和"五凈"、"五元"清掃保潔質量標準。"一掃常保"工作制,即每天早上在規定時間清掃完畢,並全天保潔。"五凈"標準,即:路面凈、路邊凈、隔離帶凈、花壇綠化地凈、果皮箱垃圾池周圍凈。"五元"標準,即:無浮土、無垃圾積存、無污水漫溢、無糞便遺留、無果皮、紙屑、煙蒂等雜物。
2、普掃時間安排:夏秋季(4月-10月)每天必須在早上7:00前清掃完畢,冬春季(11月-次年3月)每天必須在7:30分前清掃完畢,普掃時2名環衛工人必須同時參加。
3、保潔時間安排:夏秋季(4月-10月)每天必須保潔到20:00,冬春季(11月-次年3月)每天必須保潔到19:30分。保潔時間實行輪班制,上午班與下午班交接時間為14:00。
4、環衛工人有責任對責任區內的機關單位、臨街門面、居民住戶、攤點的"門前三包"進行督促,並負責清理公共區域內的野廣告。
5、垃圾收運工每天要認真收運轄區垃圾,做到垃圾日產日清,嚴禁拋灑垃圾。
二、工作要求
1、作業時間必須穿戴環衛標誌服,保持個人衛生,自覺維護環衛工人新形象,自覺遵守環保規章制度。
2、愛護勞動工具,不得有意損壞,不得隨意擺放,垃圾收運工要愛護環衛設施,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停放有序,不得影響交通安全和市容。
3、清掃的垃圾、泥土等,應及時、就近傾倒至垃圾箱(池)或垃圾中轉站,嚴禁清掃至綠化帶、草坪、果皮箱或下水篦子內,嚴禁將垃圾倒入河道內。
4、嚴格遵守作業時間,按時上下崗,嚴禁醉酒上崗,嚴禁脫崗、坐崗,嚴禁私自換崗。
5、不得參加任何違法違紀活動,不得參加任何形式的鬧事、不得違法違規上訪。
三、考核
1、環衛工人實行日工資制,即當月滿勤,轄區衛生狀況好,月固定工資全部兌現。反之,扣除相應工資。
2、環衛工人如有特殊情況需請假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請假期間不享有工資。
3、在規定普掃時間內未普掃完畢的,1次處罰10元。
4、保潔時間內擅自離開責任區域的,1次處罰10元。
5、保潔未做到"五凈"和"五無",責任區域內存在煙蒂、紙屑、果皮等垃圾,查到1次處罰10元,第2次30元,第3次50元,1個月內出現4次及4次以上者,解除勞動合同。
6、垃圾收運工將收集車輛亂停亂放的,發現1次處罰10元,對各垃圾點、坑、箱、桶垃圾清運不徹底或沿路拋灑垃圾的,發現1次處罰10元,第2次30元,第3次50元,1個月內出現4次及4次以上者,解除勞動合同。
7、將垃圾粉塵等雜物掃入下水篦子的,發現1次處罰50元,並自行清掏乾淨。
8、保潔工人工作時間醉酒的,發現1次處罰50元;垃圾清運駕駛員工作時間醉酒駕駛的,發現1次即解除勞動合同。
9、連續曠工1周的;參加任何違法違紀活動,參與任何形式鬧事上訪的;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修建違法違章建築的;,一年內事假1月以上,病假2月以上,經書面通知上崗未到崗的。有以上情形之一者,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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