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辦事處關於開展“大力調解矛盾糾紛 構建平安和諧街道”活動的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關於“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精神,根據《關於開展“大力調解矛盾糾紛構建平安和諧岳塘”活動的實施辦法》,結合本地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和中央、省、市、區政法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街道工作大局,以“創建平安東坪、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堅持上為黨委政府分憂,下為人民群眾解難,努力實現“三個強化”(強化調解職能、強化調解機制、強化調解隊伍),達到“兩個提高”(提高矛盾糾紛的預測預防能力、提高矛盾糾紛的現場調處能力),確保“一個促進”(促進社會穩定和諧),為順利實施“十一五”規劃,推進街道經濟全面發展營造良好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組織領導
成立東坪街道“大力調解矛盾糾紛構建平安和諧東坪”活動領導小組,龍自然任組長,龔鐵鋼、趙文峰、許永欽、鄧鋮任副組長,成員由各社區支部書記組成。
三、主要任務
主要任務是,突出“四個重點”,打好“三大戰役”。“四個重點”即:
1、大力調解容易引發群體性事件和群體性上訪的糾紛,對群體性糾紛要按照“發現得早、控制得住、處置得好”的要求,真正做到抓早、抓小、抓苗頭,及時排查出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隱患和企圖煽動鬧事的重點對象,為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對策贏得主動權。
2、大力調解重要時期和政治敏感期矛盾糾紛。要適時組織開展重大節日、重要會議期間、政治敏感時期和季節性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確保各個時期的社會政治穩定。
3、大力調解黨委、政府十分關注的“熱點”、“難點”矛盾糾紛。要十分注意改革、發展中因政策和改革措施的出台引起的利益關係調整出現的“熱點”、“難點”矛盾糾紛,大力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土地徵收補償、房屋拆遷安置、企業破產改制重組、拖欠農民工工資等方面的矛盾糾紛。
4、大力調解常見性、多發性民間糾紛。對於婚姻、家庭、鄰里、損害賠償、生產經營等多發性、常見性糾紛,要經常納入到調解組織的工作視線,積極調處,及時化解,並做好跟蹤回訪工作。
全年工作為“三大戰役”:第一戰役2月至4月,集中調處“兩會”期間、春耕生產、清明墳山引發的矛盾糾紛;第二戰役5月至8月,以調解征地補償、拆遷安置引發的矛盾糾紛為主;第三戰役10月至2007年2月,以調解因拖欠農民工工資、下崗職工再就業引發的矛盾糾紛為主。
四、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長效機制。一是要完善社會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處預警機制。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員來自基層、熟悉社情民意的優勢,做好矛盾糾紛的預測和防範工作。建立重大民間糾紛信息定期報送制度。建立重大糾紛信息專門檔案和社區、街道二級矛盾糾紛信息網絡,保證信息報送的高效和準確,典型性、突發性、影響大的重大民間糾紛要隨時報告。二是要健全排查調處機制。按照屬地原則每月對矛盾糾紛進行排查調處。實行街道、社區兩級排查的制度。重大節假日、政治敏感時期和糾紛多發季節要組織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對重點單位、重點部位以及重點人、重點事、重點上訪和重複上訪對象,要加大力度,進行重點排查。按照“小矛盾糾紛不出社區,大矛盾糾紛不出街道”的原則就地化處。三是要強化應急處置機制。對於重大、群體性矛盾糾紛和突發性事件,要詳細制定分門別類的應急預案,建立“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應急處置機制,在街道黨委、辦事處的統一領導下,與各職能部門、相關單位和社區密切協作,實施全過程控制,防止矛盾糾紛擴大和激化而成大的事端。四是要建立重大矛盾糾紛掛牌督辦制度。在範圍內有重大影響的矛盾糾紛由司法所掛牌督辦,確保大矛盾糾紛得到及時有效處置。
2、採取措施,積極構建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的工作平台,今年我們要在進一步完善區、街道、社區、居民小組四級矛盾糾紛排查化處機制的基礎上,在明確責任,規範工作,強化措施上做文章,努力構建矛盾糾紛排查化處工作平台。
3、加大培訓力度,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員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要採取多種途徑和形式,不斷提高基層司法調解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使之知曉黨的政策,熟悉法律法規,增強業務能力,勝任調解工作。要切實抓好人民調解員培訓,努力提高人民調解員隊伍整體素質。
4、統一思想,加強組織領導。街道將“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創建平安和諧東坪”作為主要工作,結合東坪實際,制定每一戰役工作方案,確定專人負責,明確工作目標和責任,作為重要工作安排部署。做到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班子成員主動抓,共同擔負起化解矛盾糾紛的政治責任。
5、嚴格考核,落實責任。司法所要嚴格落實調解矛盾糾紛責任制,組織各社區開展好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處工作。在每個戰役中,司法所將適時組織督查、總結和講評。在年度考核中,對各單位、社區開展工作情況將按照綜治維穩工作考核辦法嚴格考核。凡因調處不力導致矛盾糾紛激化併產生嚴重後果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6、營造聲勢,加強推動引導。在各個矛盾糾紛排查化處戰役中,各社區要採取多種形式,充分利用各種會議等,做好“大力調解矛盾糾紛、創建平安和諧東坪”活動的宣傳工作,司法所將及時表彰、報道在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和人民調解員。
7、採取措施,積極拓展人民調解工作的領域。做好駐街企、事業單位組織內部的人民調解工作,是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優勢作用的重要一環。將人民調解工作的觸角延伸到企、事業單位組織之中,尤其是非公有制企業。要建立健全企事業單位人民調解組織,規範其人民調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