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語中學外籍教師安全管理制度
一、外籍教師學習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督促他們遵守我國法律規則。
二、要採取過硬的措施保證外教的生命財產安全,禁止可能對外籍教師正當權益
造成損害的言論及行為。
三、關注外教的活動,若發現其有違法可疑活動,及時向公安部門通報。
四、關注與外籍教師交往人員情況,一旦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向外事公安部們通報。
五、禁止無關人員到外教宿舍留宿。
六、外籍教師旅遊及在外留宿,需經學校批准。
七、外籍教師離開學校應口頭向學校請假,批准後方可離校,並按時返校,離開武穴必須書面向學校請假,批准後方可離校。外教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校,必須用通訊設備向學校續假,返校后及時銷假。
八、外教外出旅遊,學校必須派一名思想政治素質過硬的助教陪同,防止意外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