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庫工作制度
(一)計劃採購
1.根據本院的業務需要性質和工作範圍及不同季節的發病情況,請領計劃及庫存情況,編造藥品的年、季、月採購計劃。經藥劑科主任審批及報請分管院長批准后採購,中西藥品的庫存定額在供應正常情況下一般限定2~4個月庫存,特殊情況可適當調整。
2.採購計劃一式兩份,一份送藥材公司,一份留底備查,外地採購藥品需經科主任和分管院長批准。
3.按“藥品管理法”規定進行藥品採購,不得購進偽藥劣葯和非藥用品,採購人員應自覺遵守財務管理制度,廉潔自愛,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把好藥品質量關,保證人民用藥安全。
4.堅持按正規渠道進行,嚴禁由私人手中購進藥品。
(二)倉庫保管
2.庫存藥品應按藥物性質分類保管,要注意室內溫度、濕度,通風避光及藥品經常涼曬和蒸,以防霉變、蟲蛀、鼠咬及化學污染等。
3.葯庫必須建立健全各種帳卡,統計登記和特殊藥品的標記做到帳物相符。
4.每月清查核對帳目一次,年終徹底盤點並核對帳目做金額核算,以便掌握全年藥品的進銷情況和合理庫存。
5.保管人調高動時,必須履行交接手續,並由科主任監交,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均應在帳卡上表格上簽字以示負責任。
1.各科室應有領葯預領單,定期到葯庫領取藥品,只要庫房有的藥品或病房需要,可隨時領取。
2.實發藥品由保管人員填寫出庫單,一式三聯,雙方簽字,第一聯保管記帳,第二聯藥材會計記帳,第三聯交領藥單位。
3.葯庫不得配發處方,未經領導同意,不得對外代收、代購、轉讓藥品。
4.有關毒劇藥品的領發,應按毒限劇藥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