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人員管理制度
1. 必須按時上下班,嚴禁遲到、早退、曠工;
2. 加強值班巡查制度,發現不安全因素要果斷處理,處理不了的問題要立即向上級報告,嚴禁私自隱瞞;
3. 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崗,嚴禁與外來閑雜人員交談,絕對禁止干私活,除領導臨時指定替換,門衛人員不得私自安排換班,替班人員;
4. 嚴格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員應提前十分鐘到崗,做好交接班登記,交班人員須將當班情況及未處理完畢的事項交接清楚,雙方確認后簽名及註明日期;
5. 嚴禁園區外人員使用水、電,提高節水、節電、節能意識。夜班巡查需注意及時關閉無人區域的電源和水管,並及時告知相關人員注意關電關水;
6. 雨雪天需提前做好防汛,防滑安全隱患措施,及時巡查危險地區,預先做好警示設置;
7. 負責園區內的所有設施、設備、材料、工程重地、倉庫及其他辦公地點、樹木蔬菜等財務的看管工作,防止丟失和損壞,做好看守職責。如因疏於管理和工作失職引發的問題依照公司的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8. 負責大門、道路的環境衛生。不得堆積雜物和垃圾,勤於清掃,保持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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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4日
安保人員管理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