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產假陪產假國家規定(一)
根據新修訂的《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單位給予七日護理假,女方所在單位增加生育假(產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產假)的,給予一個月基本工資或者實得工資的獎勵。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生育保險的規定執行。
因此,天津市陪產假為:7天。
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安排生育的女職工,其產假按下列情況分別確定: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此外,《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女職工可以延長30日,因此,一般而言,女職工產假
廣東產假陪產假國家規定(二)
產假:順產98天難產128天
根據新規,職工享受生育津貼的假期天數,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順產的,98天;難產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42天。
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取出宮內節育器的,1天;放置宮內節育器的,2天;施行輸卵管結紮的,21天;施行輸精管結紮的,7天;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復通手術的,14天。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併計算假期。
1、基本產假90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時遇有難產的(如剖腹產、6然嵋跗屏顏),可增加產假30天;
3、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
4、懷孕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
5、自願生育獨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7、女職工產假期滿上班,應允許有一至兩周的適應時間,使其逐漸恢復原勞動定額。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經過醫務部門證明后,其超過產假期間的待遇,按照職工患病的有關規定辦理。
廣東男人陪產假相關規定
廣東省:男方看護假10天《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粵勞薪[1997]115號第六條規定:“女職工生育,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後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者增加產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一般產假相關規定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廣東省產假相關規定
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五章 優待獎勵與社會保障
第三十一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第三十二條 職工接受節育手術的,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併計算假期。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廣西產假陪產假國家規定(三)
廣西壯族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全票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新的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於1月15日起施行。
在《條例》中得到明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產假50日,男方享受護理假25日。休假期間的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其工作單位不得扣減。
調整后,原《條例》規定的晚婚假、晚育假、獨生子女母親產假取消,總數為98天基本產假加上50天獎勵假,一共148天。
值得注意的是,凡是符合法律法規再生育的,不管是第一胎、第二胎,都可以享受到同樣的產假、陪產假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