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村規民約範文
為了搞好我村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設、增強村民的法制觀念、人人學法、懂法、用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中央關於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有關精神,經村民討論、村委會批准制定本村規民約。
第一條 每個村民和暫住人員,要愛黨、愛國、愛家,自覺維護自身聲譽。
第二條 模範宣傳、遵守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自覺履行各項義務,依法納稅,支援社會主義建設。
第三條 依法辦事,遵紀守法、愛護公物、維護集體利益、遵守社會公德。
第四條 鄰里之間要互助互愛、和睦相處,尊老愛幼、不虐待遺棄老人和兒童,不打架鬥毆、酗酒鬧事,提倡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
第五條 弘揚正氣,打擊歪風,堅決同各種違法行為作鬥爭,不包庇、窩藏各種罪犯。
第六條 不看、不傳、不制、不售黃色淫穢書刊和音像製品,不嫖、不賭,養成良好文明的社會風氣。
第七條 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和科學文化知識。
第八條 維護社會安定,不搬弄是非,不搞家族宗派,不侮辱誹謗他人,不調戲婦女,不越級上訪和集體上訪。
第九條 認真落實計劃生育政策,執行計劃生育條例,不妨礙公務,不圍堵、打罵計劃生育幹部,積极參加每單月九日的育齡婦女孕檢,不計劃外生育,對新遷入的育齡婦女、兩胎以上(含兩胎)者,必須出具醫院的結紮證明,否則不予入戶。
X×X村
X X×X年×月X日
篇二:村規民約範文
××市××鄉、鎮(街道)××村村規民約
(×年×月×日經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引導全體村民樹立“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愛、勤儉自強、敬業奉獻”的基本道德觀念,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自覺性和能力,努力把本村建設成“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村規民約(以下簡稱:規約)。
第二條 本規約具有村與村民、村民與村民之間的契約性質,對全體村民均有相同的約束力。全體村民都應當自覺遵守執行,任何人不得以在外經商、務工為由拒絕執行。居住本村的外來人員參照執行本規約。
第三條 違反規約,應承擔相應責任。 承擔責任的方式:一、批評教育;二、賠禮道歉;三、寫出悔過書;四、違約行為公示或通報;五、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第四條 村民委員會對違反本規約的行為人作出處理決定前,除予以口頭批評教育的外,必須查明事實,收集證據,集體討論。處理決定須以書面形式,應公平公正、合乎情理。處理決定和相關材料要全部存檔。村委成員不得公報私仇,藉此打擊報復平時對自己有意見的村民。
第五條 本村的黨員、幹部和村民代表應當模範遵守和執行本規約。
第六條 全體村民特別是黨員、幹部、村民代表要見義勇為,一旦發現違反規約的行為,要大膽制止。對單獨難以處置的情形,要及時報告村領導,以防事態擴大。村民委員會對見義勇為,大膽制止違反本規約行為者予以表揚和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二章 村民行為規範
第七條 努力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關心新農村建設事業。自覺接受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榮辱觀及公民基本道德的教育,積极參加文化知識和專業技能培訓,爭做遵規守法、誠實守信的合格公民和勤勞致富、科技致富的新型農民。
第八條 熱愛家鄉,熱愛集體,積極支持和配合各級黨委、政府涉及農業、農村、農民的工作,自覺執行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的有關決定、決議和規定。
第九條 自覺保護耕地,嚴禁荒廢耕地。村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使用土地都必須服從村的統一規劃和調整,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未經批准,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擅自在自留地、承包地挖塘、挖砂、取土等。
第十條 村民建房應服從村莊建設規劃,經村委會和有關部門批准,統一安排,不得擅自動工,違反規劃或損害四鄰利益,新房建好后,應拆除舊房的,必須及時拆除並退出舊的宅基地。
第十一條 實行計劃生育,鼓勵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育齡人員自覺採取避孕節育措施,已婚育齡婦女自覺參加環孕檢。嚴禁計劃外生育。
第十二條 凡符合服兵役條件的村民,應積极參加兵役登記和體檢。嚴禁不參加兵役登記、體檢、故意做假體檢不合格和拒絕應徵入伍的行為。
第十三條 尊敬長輩,嚴禁虐待、打罵、遺棄等傷害老年人的行為。成年子女、繼子女、養子女和其他贍養義務人及其配偶對基本喪失勞動力或無生活來源的父母、繼父母、養父母和其他應贍養的老年人必須履行贍養義務。贍養支出不得低於本村村民的基本生活水平。
第十四條 愛護未成年人,重視未成年人的教育。父母、繼父母、養父母等法定監護人對未成年子女、繼子女、養子女必須履行撫養義務,並保證他們接受國家規定的義務教育。村組織鼓勵家長培養子女上大學,對有子女上大學的家庭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第十五條 實行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在社會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權益。丈夫不得以妻子無現金收入、只生女孩等種種理由打罵和虐待妻子。任何人不得剝奪已婚女子的合法繼承權。喪偶女子有繼承遺產和攜帶未成年子女再婚的權利。家庭生活中不得歧視女孩子。
第十六條 不得違反法定程序越級上訪和聚眾集體上訪。不借口煽動群眾到機關、學校、企業、事業單位、村民委員會辦公地、他人住宅和公共場所起鬨鬧事、製造事端、擾亂社會治安秩序。
第十七條 不參加FLG、呼喊派等邪教和非法宗教組織的活動。不利用迷信活動造謠惑眾、騙財騙物。不得捏造虛假的事實欺騙群眾,引發恐慌;不得誹謗他人、污辱他人人格。
第十八條 不隨意在公路、村道上晾曬農作物和其他物品。不私設障礙影響交通。不損毀、移動公共指示標誌、有線電視廣播線路等公共設施。不損毀村機耕路、排灌水渠、水庫閘門、村道路燈、花木草坪、辦公物品、村務公開欄、自來水主管、文化體育衛生設施和其他集體設施、集體財物。
第十九條 不盜伐國家、集體、他人的林木和損毀政府明令保護的珍稀樹木。砍伐承包經營的山林,必須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嚴格按照審批的數量範圍伐木,及時補種樹苗。各家各戶要積極植樹造林,綠化環境。
第二十條 死禽、死畜要挖坑深埋,作無害化處理,生活垃圾要集中到村公共垃圾池。發現多數家禽家畜得病,要及時向村委會報告,以防發生大面積的疫情。豬圈、牛欄、廁所要勤清理,以免臭氣、髒水污染環境。要注意飲食衛生,以防病從口入。禁止在集體和農戶房屋外牆亂貼亂塗廣告,應當保持整潔。
第二十一條 生產生活和祭奠掃墓時,要嚴格控制火種火苗,嚴防火災發生。田間、菜地、果園使用農藥,應當設立明顯的告示。滅鼠滅蟑用藥,要放在小孩不宜發現的位置。果園、菜地不得亂拉電網。施工拉線接電應由電工師傅操作。
第二十二條 相鄰之間應當團結友善,以禮相待,碰到困難要互相幫助,不損害對方利益,不偷不損毀他人的財物。要管好自己的家禽家畜,防止自家家禽家畜損毀他人的農作物和傷害他人。家庭成員之間、村民之間發生民事糾紛,應本着團結友愛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村調委會調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要破除封建迷信,反對婚嫁、喪葬鋪張浪費,提倡勤儉持家、節約辦事。
第二十四條 嚴格執行殯葬法規,倡導生態殯葬,嚴禁亂葬亂埋。
第二十五條 村民對村幹部執行公務有意見的,應當通過正常途徑向其上級領導反映,不得污辱、誹謗、圍攻和毆打執行公務的村幹部。
第三章 對違反規約的處理
第二十六條 凡違犯本規約的,除觸犯有關法律應由政府有關部門實施行政處罰和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外,村民委員會有權根據客觀事實和本規約第三條的規定,酌情對行為人作出相應的處理決定。
第二十七條 對損壞村集體財物、設施的行為人,責令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對拒不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的,則在村公開欄上公示違反本規約的行為(或通過村廣播向全村通報),並以村經濟合作社(或村民委員會)的名義報請政府有關部門處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凡有家庭成員違反本規約的,該家庭當年不能參加市、鄉鎮、村級各類先進推薦評比,同時不得享受村裡的各項優惠待遇。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規約由村民委員會負責解釋。本規約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抵觸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三十條 本規約自村民代表會議通過之日起施行,印發至本村各戶和住本村的外來人員,報鄉政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備案。
註:
各行政村可根據本村村情,對上述村規民約條款進行增減和修改,可把本村一些好的傳統、做法用規約固定下來。但不同地區的行政村在制定村規民約時有不同的要求,有部分條款是必須具備的。如:
*毗鄰邊界的行政村村規民約需要具備的條款*
1、村委會要及時與毗鄰村委會相互通報村規民約,並及時告知本村村民要遵守毗鄰村的村規民約。
2、村民發生跨界糾紛時,村委會要及時與毗鄰村委會進行聯合調處。
*山區的行政村村規民約需要具備的條款*
1、保護森林資源和水資源,不亂開亂采,不亂砍濫伐和毀林開荒方面的條款。
2、村民因使用山地、管理山林發生糾紛后的處理規定等。
3、加強野外用火管理,嚴防山火發生,尤其在森林防火期,禁止在林區野外用火方面的規定。
*地處工業園區的行政村村規民約需要具備的條款*
1、如何協調村民與園區企業之間關係方面的規定。
2、如何規範本村村民與外來務工人員之間的關係方面的規定
*涉及“兩線整治”工作的行政村村規民約需要具備的條款*
應該專門單列一章體現“兩線整治”的有關規定。下面是“兩線整治”的主要內容(“三化一整治”,即潔化、綠化、美化和整治秩序)。
(一)潔化
1、清理垃圾。集中清理沿線村莊的暴露垃圾、衛生死角等;
2、清除雜物。集中清除沿線村莊的雜草叢、渣土堆等;
3、全面拆除沿線兩側簡易廁所、露天糞坑;
4、在沿線兩側統一配置垃圾池(箱);
5、有專(兼)職保潔人員定期清掃沿線村莊衛生和清理垃圾池(箱)
(二)美化
1、立面整治。對沿線兩側建築物進行整修粉刷;
2、庭院整理。對沿線村莊農戶的庭院進行整理,對門前亂堆亂放進行治理。
(三)綠化
1、行道樹綠化。對沿線行道樹綠化不完善地段進行綠化補種;
2、閑置空地綠化。對沿線兩側閑置空地和各種建築物拆除后閑置空地進行綠化。
3、村莊和農戶庭院綠化。
(四)整治秩序
1、違章建築整治。拆除沿線兩側的各類違章建築和亂搭亂建、亂圈亂圍;
2、破敗建築整治。拆除沿線兩側的殘牆斷壁、廢棄建築,修繕、改造、拆遷破房、危房;
3、廣告招牌整治。清除各類非法設置、低檔次、破舊戶外廣告和標誌,統一規劃設計廣告、店招;
4、廢品收購點整治。搬遷沿線兩側所有廢舊物資收購點;
5、佔道經營整治。集中力量開展佔道經營、夜市排檔、馬路市場整治;
6、集鎮沿線整治。
請相關村結合整治工作實際制訂相應的條款在村規民約里。
篇三:村規民約範文
為提高全體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約束的能力,促進全村的安定團結和三個文明建設,根據法律、法規 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制定本村規民約。
一、全體村民均有保護土地的義務。村內任何組織和個人使用土地都應服從村的統一規劃和調整,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二、村民建房必須服從本村規劃,並按照規定程序申報,在領取《建房許可證》后,按批准的地點和面積施工 建房。
三、實行計劃 生育、提倡晚婚,對非法同居、非法懷孕和計劃外生育者,對有漫罵、侮辱,毆打計劃生育工作人員等行為者,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嚴肅處理。
四、學齡兒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其法定監護人應保證子女接受九年制義務教育。
五、本村任何組織和個人一律不準招用16周歲以下的人做工。違者責令其限期辭退,情節嚴重的,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六、凡符合服兵役條件的本村村民,都有服兵役的義務,應積極主動參加兵役登記、體檢和應徵,對逃避服兵役(包括不參加體檢、不參加複檢和體檢合格拒絕服兵役)的村民,按照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予以處理,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七、要尊老愛幼,保護老人、婦女、兒童在社會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權益,禁止虐待、遺棄、行害行為。任何人不得剝奪已婚女子的合法繼承權。喪偶子女有繼承遺產和帶戶再婚的權利。
八、父母、繼父母、養父母對為未成年的子女、繼子女和養子女必須依法履行撫養義務。成年子女、繼子女、養子女及其配偶,對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無生活來源的父母、繼父母、養父母必須依法履行贍養義務。
九、村民發生贍養糾紛時,由村調節委員會進行調節,調節不成的,村民委員會支持被贍養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製造、經銷、買賣、私藏管制刀具、火槍等兇器和危險物品;嚴禁吸毒,販毒。任何人不得以各種借口煽動群眾到機關、學校、企業、村民委員會辦公地、他人住宅起鬨搗亂、鬧事、製造事端,不得尋釁滋事,擾亂社會治安秩序。
十一、不得非法搜身、侵入他人住宅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準誹謗他人和侮辱婦女,鄰里之間發生糾紛不得採用威脅、要挾的辦法,對毆打他人造成傷害的,應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等,情節嚴重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十二、不偷拿國家、集體、他人財物,不在公路上設置障礙,不損毀、移動指示標誌,不損毀機耕道路、排灌渠道、耕作機械等集體公共設施,不亂砍濫伐樹木。
十三、做到村容環境衛生整潔,村民落實門前三包,房前屋后無垃圾及污物,任何企業與家庭不得向路道內亂放污水,不亂搭露天糞坑。
十四、嚴禁傳播淫穢物品,嚴禁賣淫嫖娼,嚴禁賭博和小偷小摸,反對迷信活動,嚴禁利用迷信活動造謠惑眾、騙取財物。
十五、積極推行殯葬改革,服從殯葬管理。
十六、提倡勤儉節約,反對婚嫁,喪葬大操大辦。
十七、違反本村規民約的,除觸犯法律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外,村民委員會可作出如下處理:
1、予以批評教育;
2、寫出悔過書,用村廣播進行通報;
3、責令其恢復原狀或作價賠償;
4、視情況給予經濟處罰;
5、取消享受或者暫緩享受村裡的優惠待遇。
十八、凡是違反本村規民約要進行處理的,必須要調查核實后,經村民委員會(或村民代表會議)集體討論、決定,不得擅自處理。
十九、凡被依法處罰或違反本村規民約的農戶,在本年度不評先進、文明戶、五好家庭戶、遵紀守法戶。外來人員在本村居住的參照執行本村規民約。
二十、本村規民約有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抵觸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二十一、本村規民約自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通過之日起施行。
z鎮z村村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