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管理制度彙編(一)
校長是學校行政的主要負責人,可依法指揮學校行政和教育工作。在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下,負責全校教育、教學和其他行政工作。
一、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制定的教育方針、政策,執行上級黨委、教育行政部門的決定,主持全校行政工作,確定全校性工作綱要及措施,主持校長辦公會議。
二、根據黨的教育方針和學校教育目標的要求,從學校的實際出發制定和實施學校的發展規劃和學年、學期計劃,並組織實施、檢查和總結規劃(計劃)完成的情況。
三、領導和管理學校的教學工作,合理地安排教學人員,保證教學計劃和新課標的實施。經常深入教學第一線,有目的、有計劃地了解教師教學和學生學習情況,提出教改和教研意見,推動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引導教師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加強基礎知識的教學和基本技能的訓練,關注學生的發展和能力的培養。
四、組織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認真貫徹執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根據青少年的思想狀況及其特點,進行生動、活潑、有效的社會主義教育、愛國主義教育、集體主義教育、民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和道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心理品質,密切與家長、社會的關係,加強對學生的校內外的思想教育工作。
五、領導好體育衛生工作,加強學生的衛生保健工作,關心學生的生活,積極創造條件,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和服務性勞動,控制學生活動的總量,保護和增進學生的健康。
六、抓好教職工隊伍建設,根據規定確定學校機構設置、人員聘用、調配,提高教職工隊伍的政治素質、文化素質、業務素質、道德素質和身體素質,形成一支以骨幹教師為中心的教職工隊伍。
七、貫徹勤儉辦學、勤工儉學方針,努力扶持校辦企業,依法處理好歷史遺留問題,改善辦學條件,搞好師生的集體福利。管好校舍、設備和經費。
八、培養良好的校風、教風、學風。美化、綠化、凈化、優化學校環境,努力為師生創造一個美好的學習和工作環境。
九、在決定關係到廣大教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時,應徵求教師和各方面負責人的意見。堅持民主辦校。
十、全面負責學校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學校管理制度彙編(二)
政教處主任協助校長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德育、紀律、衛生、學生的接送工作。
一、認真貫徹實施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學校各項工作正常有序進行。
二、按照初中、小學階段具體的德育目標和德育內容,結合學校實際,制定並組織實施每學期的政教工作計劃和政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時對學校各方面的安全、紀律、衛生等工作進行檢查考核。
三、按照教育部、市教育局及學校制定的班主任職責,研究和指導班主任工作並進行檢查和考核。指導班主任制定班級工作計劃,召開班主任會議,督促和幫助班主任組織好主題班會,指導班主任寫好學生評語……
四、有針對性組織全校性教育活動。嚴格按照《國旗法》舉行升旗儀式,組織好國旗下系列講話,積極組織實施《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規範行為規範》,加強學生養成教育和良好校風、學風、班風建設。
五、負責“三好”學生、文明班級的評選工作。提出表揚和獎勵優秀學生,教育、批評和處分犯錯誤學生的意見,經校長批准后,公布執行。
六、協同班級處理偶發、突發事件和重大問題,並上報校長室。定期召開辦主任例會,分析研究學校德育工作現狀,研究各類學生思想特點,做好後進生的幫教工作。
七、指導共青團、少先隊和學生會工作。協調好校內各方面德育力量,形成德育合力,增強德育的實效性和持久性。
八、組織司機、接送老師安排好學生的接送路線、時間、地點,並負責安排日常學生接送工作。
九、組織安排各種值班及值日工作。
十、積極、熱情協助其它部門開展活動,認真、踏實完成領導交給的一切任務。
學校管理制度彙編(三)
一、加強校園衛生及公共設施的常規管理。
1、衛生區要經常打掃,做到無廢紙、無臟物、無髒水、無垃圾堆。
2、不亂扔果皮、廢紙,不隨地吐痰,不準在校園內亂晒衣服。
3、校園、樓道不準堆垃圾,不準亂放自行車。
4、不準在校園的牆壁上亂塗亂畫(包括廁所)。
5、不準用高音響動器,狂叫、高呼、打口哨等影響別人的工作和學習。
6、不準用石子和其它物件投打或有意破壞學校的一切公共設施,違者罰款,並賠償一切損失。
二、維護校園整潔,不隨意採摘花草樹木。
1、對花草樹木要加強管理、護理工作。
2、愛護樹木人人有責。凡損壞花草樹木要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三、社會青年和非本校學生未經學校許可,不得私自進校進教室。
四、學生不準在校園騎車,更不許騎機動車輛來學校,違者罰款。
以上各條望全體師生遵照執行。
學校管理制度彙編 標籤:三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