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強制執行申請書
申請人:
被執行人:
請求事項
依法對被執行人協助申請人行使子女探視權的義務予以強制執行。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執行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經審理完畢,並作出(20 )初字第 號民事判決書(調解書),現判決書(調解書)已經發生效力,其中載明:“原告李 每周可探望孩子一次,被告王 應給予協助”,但被執行人一直拒絕履行協助義務,百般阻撓,導致申請人無法行使探視權,嚴重影響了孩子的成長和身心健康。為維護申請人和子女的合法權益,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申請貴院依法予以強制執行,望貴院予以支持。
此致
北京市 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李
20 年 月 日
離婚案強制執行申請書 標籤:離婚潛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