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我“材”必有用 ----參加省院電子證據新技術培訓心得體會
崔丹丹 濟寧高新檢察
7月13日至7月17日,我有幸在濟南山東省檢察官培訓學院參加了省院組織的電子證據培訓。培訓時間雖只有短短的一周,但卻讓我受益匪淺,收穫頗豐。培訓內容包括電子數據現場勘驗、網絡取證及數據保全、數據恢復及密碼破解、MAC取證分析技術、缺陷存儲在檢察辦案中的應用、手機芯片取證技術和物理、邏輯取證新方法、話單分析及定位技術、取證規範及文書製作、雲計算和大數據等相關內容。授課老師既有省院專家領導又有各市級院的業務能手和電子數據取證專業的專家,他們結合自身工作以及常見案例進行授課,給我們呈現了一節又一節的“饕餮盛宴”。 內容翔實、形式新穎的課程,讓我們這些初次接觸電子證據的“小白”們眼前一亮、豁然開朗。這次培訓對我今後正確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檢察技術工作給予了很大幫助,同時也為我今後從事電子數據取證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短短一周的學習讓我有了許多切身的體會。
一、找準定位,發揮自己專業
此次培訓讓我深刻了解到電子數據取證需要強大的專業知識背景,尤其要求通信工程專業及計算機硬件專業知識,同時對於手機的Android、IOS系統等都需要有強大的專業知識與實踐能力。作為計算機專業出身的我來說,雖然學習了7年的計算機知識,但是這方面專業能力還遠遠不夠,學校以及實習期間一直從事軟件測試、ERP等方面的工作,對於電子數據所要求的通信工程、單片機以及計算機硬件等專業知識的欠缺讓我倍感壓力。但是有句話說的好,壓力就是動力、學習是前進的源泉。因此在感到壓力的同時,要不斷的學習,向領導學習,向同事學習,向其他兄弟院有經驗的同志們學習。
二、勇於實踐,敢於探索,運用電子取證設備為檢察工作增磚添瓦。
“縱使思忖千百度,不如躬身下地鋤”。培訓期間,淄博院的曹茂虹和濟寧市院的周廣春兩名同志結合自身經歷以及工作經驗所講解的電子數據取證常見案例,我初步了解了話單分析、偽基站檢驗鑒定等相關領域以及電子證據取證流程等內容,深受啟發,同時也讓我堅定了在以後的工作中要不斷的自我充電,多多學習,並勇於實踐,只有不斷地學習和實踐才能將工作做的更好。此次培訓期間印象深刻的還有專家講解的WinHex的使用,通過WinHex軟件結合計算機本身分區的相關知識可以快速解決諸如U盤打不開,文件打開出現亂碼等問題,讓我受益匪淺,同時也讓我深感計算機專業的博大精深以及我對計算機專業某些方面知識的匱乏。因此在以後的工作中要勇於實踐,敢於探索,在探索和實踐中增加自己的知識,在電子取證方面有所建樹。
三、善於交流,不斷豐富自己
此次培訓,讓我了解到高檢院以及其他兄弟院在電子取證方面的成就。省院領導講解的“雲計算與大數據”的簡介讓我了解了什麼是雲計算和大數據,以及雲計算和大數據對我們以後的電子數據取證方面的作用。與省院領導、兄弟院業務能手的交流,我了解了電子取證的發展趨勢以及前景,在取證過程中進行數據恢復的技巧等。同時也了解到高檢院的電子證據取證雲平台在試運行,為以後大家進行電子數據方面的交流學習提供了便捷。
“天生我‘材’必有用”。隨着電子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電子取證設備也越來越先進,發揮的作用也越發突出,電子取證設備“器材”與電子取證人才能夠完美融合的話,必將給我們的檢察事業開闢新的春天。
以上是我參加省院組織的電子證據培訓學習的幾點淺顯的體會,電子證據取證在檢察系統中屬於新興事物,需要我們的不斷的學習、實踐、交流才能更好的發揮電子證據取證作用。在以後的工作中,我會不斷的學習交流,不斷的實踐,以便讓電子數據取證在我院案件辦理過程中發揮有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