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保全申請書
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厚街人民法庭:
申請人石佳民與東莞艾科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因勞動爭議一案(東二法民一初字5187號2011/10/19開庭審理)。為爭取合法權益,正走法律渠道,現因該案計數本及與之對應的派工單即將滅失(或以後難以取得)為此,申請給予保全證據此證據極為重要。
因一審、二審法官沒有行使釋明權的權能,致使申請人敗訴。其次一審法官杜撰申請人的工作時間,採用間接證據也是申請人敗訴的根源。派工單,是工作效率,計件本是每月工作總量,計算出來的工作時間是直接證據。工作時間的正確認定與否關係到本案的判決結果。只有保全申請人的計件本原件及對應的派工單原件才能使該案有轉機。
此致**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厚街人民法庭
申請人:石佳民*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