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農村危房改造的要求,切實做好我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據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關於下達2013年農村困難家庭危房改造任務的通知》(晉建村字[2013] 51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 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以實現城鄉統籌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逐步構建城鄉一體的社會保障機製為目標,以維護和保障農村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權益出發,逐步改變農村困難群眾無房住、住危房的狀況,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二、 目標和原則
(一) 工作目標
全縣2013年農村危房改造任務900戶(其中包括2012年11月下達的400戶,200戶為散戶改造,200戶為集中連片的建築節能示範戶),2013年下達任務500戶。
(二) 基本原則
--統籌規劃,分期分批推進。根據困難群眾的經濟狀況,按照先無房戶、危房戶,后其他困難住房戶的要求,科學規劃解決農村困難群眾住房問題。
--因地制宜,分類分戶解決。結合實際情況,既要切實解決農村困難群眾的住房問題,又要充分考慮各方的承受能力,區別不同對象和住房困難類型。按照舊房維修、危房改建、無房新建等不同類型逐戶解決。
--先易后難,滿足安全居住。根據經濟實用、節地節能節材的要求,要先易后難,堅持低標準起步,廣範圍覆蓋,以滿足安全適用的居住需求。
--政府主管,社會多方參與。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的水平,要立足於農戶自力更生,鼓勵群眾互幫互助,建立政府補助、住戶投入、社會幫助解決困難群眾住房問題的機制。
--節約用地,堅持一戶一宅。解決農村困難群眾新的住房后,應收回原宅基地,防止在危房改造工作中,造成土地資源的浪費。
三、 方法和措施
(一) 危房改造對象
危房改造對象是生活在農村貧困線以下的下列人員,並屬於居住在上世紀50年代前建造、不能保障安全的簡易土窯洞,簡陋土坯房的住戶或房屋已經倒塌的無房戶:
①經縣民政部門確認的農村低保戶;
②經縣人民政府確認的農村低保邊緣住房困難戶;
③經縣人民政府確認因災因病返貧的住房困難戶;
④經縣民政部門確認不宜集中供養、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重點優撫對象。
(二) 改造方式
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堅持個人自籌與政府補助相結合,多方面多渠道籌集危房改造資金;堅持舊房利用與新房建設相結合,採取新建、改建、修繕、置換或其他方式推進工作;堅持統一組織建設維修與住戶自行修繕相結合,多途徑多方法完成危房改造任務。
(三)任務分解原則
危房改造任務分解,要結合全縣新農村美好家園建設,在有利於促進全縣的城鎮化和城鄉一體化進程的前題下,堅持以分散改造為主,點面結合,以點帶面。在各鄉鎮自行摸底申報的基礎上,分解改造任務(后附危房改造任務分解表),重建房屋原則上以農戶自建為主,農戶自建確有困難且有統建意願的,各鄉鎮政府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幫助農戶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統建。
(四) 危房改造要求
1、各鄉、鎮在安排改造任務時,要嚴格按照“三最”原則,即以滿足農戶最基本需求為目的,優先改造最困難群眾的最危險房屋,各村在確定具體改造對象時,要將決定權交給群眾,由村民組民主評議決定,並張榜公示,避免優親厚友,假公濟私的情況發生。
2、各鄉、鎮要將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實施方案、計劃、資金分配等文件進行公示,並及時向農村危房改造辦報告。
3、農村危房改造中拆除重建的農房要在滿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嚴格控制建房面積和建造成本。改造資金大部分由政府補助的危房戶,建房面積按照人均不超過20平方米,戶均在40~60平方米之間的標準執行。
4、要加強工程質量管理,組織技術力量現場監督,監督工程質量,重點加強對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施工過程的監管,建築物承重牆砌築厚度在240mm以上,樓板應採用整體現澆,杜絕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同時要加強對進場材料的監督檢查,不準用舊磚和半截磚砌築建築物承重牆,確保所使用的材料質量合格。對於集中建房點需由施工單位代建的,必須選擇有資質的施工單位,不得將工程發包給無資質的單位或個人。
5、改造任務結束后,由縣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進行竣工驗收,並向農村危房改造工程領導小組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市農村危房改造工程領導小組將組織財政、住建、民政、國土、審計等部門,以鎮鄉為單位進行抽查。
(五) 資金籌措與管理
2013年各級財政對農村危房改造平均每戶補助標準為14000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7500元;省級財政補助2600元;市級財政補助1950元;縣級財政補助1950元。建築節能示範戶補助資金每戶再增加2500元,由中央財政負擔。具體每戶的補助標準,按照改造方式等情況,具體驗收評估后確定。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實行專款專戶儲存管理。
四、 組織和保障
(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項關係民生的工作能夠落到實處,縣政府決定成立**縣農村危房改造領導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呂雙河(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成 員:郭俊斌(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人)
張國柱(縣財政局局長)
楊冰湘(縣國土資源局局長)
譚守榮(縣民政局局長)
李光明(縣審計局局長)
石如峰(縣扶貧辦主任)
田春龍(縣殘聯理事長)
王錦德(縣廣電服務中心主任)
鄧煥彥(縣新聞中心主任)
郝建崗(縣地震局局長)
府長 助。修繕,各鄉(鎮)鄉(鎮)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任由郭俊斌兼。具體負責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情況的收集、上報、整理,協調各有關職能部門,互相配合,搞好各項政策的落實。
(二)明確責任
危房改造工作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各鄉鎮、各部門要明確任務,各負其責抓落實。縣財政局要按照年度改造任務,負責安排改造資金,監管改造資金使用。縣民政局負責認定農村低保戶和優撫對象等改造對象,配合縣住建局搞好具體組織實施工作。縣國土資源局負責解決必需的農村改造住房宅基地用地計劃指標。縣審計局負責改造資金的審計監督工作,並將有關情況提供領導組辦公室。
(三)完善機制
為確保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落實,縣政府將建立層層分解任務、級級落實目標責任、及時反饋工作信息、定期督查危房改造工作、年終考核目標任務的目標工作責任制,建立長效、動態的工作機制與監管機制。建立完善公示制度、嚴密審核制度、透明資金撥付制度。
(四)制定規劃
危房改造領導組辦公室要組織搞好調查研究,摸清住房困難情況、建立危房改造檔案、紮實搞好前期工作,在全面、準確掌握農村危房情況的基礎上,堅持“分期分批推進、分戶分類實施”的原則,制定危房改造工作的總體規劃、年度計劃,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計劃、改造名單和實施方案。
(五)搞好銜接
在移民整村搬遷、地質災害治理搬遷的農村殘疾人危房改造中,住房問題已經得到解決的困難群眾,不再作為此次的解決對象。要搞好政策銜接,避免重複補助。在保持原各項工作責任主體和資金渠道不變的前提下,公示移民整村搬遷、地質災害治理搬遷、殘疾人危房改造、農村住房改造等情況。
(六)輿論宣傳
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宣傳欄和標語等形式,宣傳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意義,形成全社會積極支持配合改造工作的良好氛圍。要引導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發動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間組織和群眾,以捐資、出物、投工等方式開展幫扶和互助,為改善農民群眾的居住條件作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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