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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農藥市場監管年活動實施方案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小景

  2009年合肥市農藥市場監管年活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和中央1號文件精神,進一步規範農藥市場秩序,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藥坑農害農行為,保障我市農業增產和農民持續增收,根據農業部《2009年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暨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實施方案》和《2009年農藥市場監管年活動實施方案》的總體部署,結合我市的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規範農藥市場秩序、提高農藥產品質量和標籤合格率為基本目標,以禁限用高毒農藥、假冒偽劣農藥為監管重點,按照“狠抓源頭、標本兼治、打防結合、綜合治理、重點突破”的工作原則,強化屬地管理責任,抓好日常監管、專項抽查和案件查處三個環節,進一步建立健全農藥產品市場准入、市場運行和市場退出的長效監管機制,切實保護農業生產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生態環境安全和農民用藥安全。

  (二)工作目標。通過開展“農藥市場監管年”活動,逐步建立合肥市農藥市場統一監管平台,構建“統一監管、專業監測、強化執法、配套服務”的農藥市場監管體系框架;杜絕違法生產、銷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種禁用高毒有機磷農藥的行為;假冒偽劣農藥重大案件查處率達到100%;制售假劣農藥行為得到有效遏制;農藥生產經營者的守法意識和農民群眾的維權意識進一步增強;農藥市場監管的執法水平和公共服務能力進一步提高;農藥市場進一步規範,產品質量合格率和標籤合格率均達到85%以上。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農資市場監管,嚴格市場准入。認真落實農業部加強農藥管理的新規定,加大對農資市場的監督抽查,春耕前,市縣農業部門要會同工商、質檢等部門,對已經發放的農藥生產經營許可證、產品登記證、品種審定證書、推廣鑒定證書等進行跟蹤核查,對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法定條件的農藥經營單位(戶),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限期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依法吊銷生產經營許可證、登記證,並及時公告有關信息,增加透明度。

  (二)強化監督抽查,突出監管重點。結合農時農情,以查處禁限用高毒農藥、違禁添加高毒農藥成份、農藥產品有效成份不足和違規標籤為重點,組織開展春、秋兩季農藥市場監督抽查活動。在新舊版標籤過渡期間,農藥標籤監督檢查以產品登記證號、有效成分名稱、含量、登記作物、防治對象和毒性標識等標誌是否規範為重點。並組織開展小麥、水稻、油菜、蔬菜等病蟲草害防治用藥質量專項抽查。組織開展市縣(區)農藥市場執法交叉檢查。

  (三)規範執法行為,查處大案要案。充分發揮農業主管部門在農資監管工作中的牽頭協調作用,與公安、工商、質檢等部門通力協作,組織力量集中查處,抓源頭、端窩點、打慣犯。對已構成刑事犯罪的,要堅決移交司法機關,禁止以罰代刑。把重點打擊和經常性查處結合起來,公布查處結果,發揮案件查處的警示和震懾作用。

  (四)構建監管平台,強化源頭管理。以“農藥標籤網上查詢系統”和“農藥監管網絡聯動系統”為依託,逐步建立覆蓋全市的農藥市場統一監管平台。建立案情通報制度,進一步增強市、縣部門之間的聯繫與合作,實現農藥市場監管信息一地發布、區域聯動。繼續完善農藥生產、經營企業聯繫人制度,切實發揮紐帶作用。開展農藥生產、經營單位普查,準確了解和掌握本轄區內農藥生產、經營企業的狀況,建立詳細的檔案記錄。對已取得定點資格的生產企業,但因生產條件發生變化,已不具備資質的,將按程序上報,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註銷或撤銷定點生產許可及其他有關行政許可;對證照不全的生產、經營企業,將會同有關部門堅決依法予以取締。

  (五)強化監督檢查,落實屬地責任。建立農藥市場監管分片包干責任制。各縣要建立由主管單位領導同志參加的農藥市場監管分片包干責任制,落實屬地責任。要將農藥市場監管工作任務層層分解到鄉鎮和農藥市場,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對在農藥市場監管年活動中工作不力、失職瀆職、導致違法違規行為和市場秩序混亂的地區,要追究相關部門領導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完善配套法規,健全法律體系。各縣要認真疏理、總結近年來農藥市場監管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問題,及時上報市農委,配合做好《農藥管理條例》修訂的調研、起草和論證工作。要進一步完善農藥安全使用和農民用藥培訓制度、農藥管理責任追究制度等。針對農藥市場存在的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各縣要從實際出發,制訂針對性強專項整治方案,為加大農藥市場監督管理提供保障。

  三、重點活動安排

  (一)農藥市場監管年活動啟動儀式。3月下旬,在肥東縣舉行農藥市場監管年活動啟動儀式。

  (二)農藥生產經營主體調查摸底。3月,市和各縣區農業行政部門組織開展農藥生產經營單位基本情況調查,建立健全農資經營單位(戶)信息檔案。

  (三)放心農藥下鄉進村宣傳。3月下旬,結合“放心農資下鄉宣傳周”活動,組織宣傳農藥科學選購和合理使用知識,發放宣傳材料。

  (四)春季農藥市場檢查。4月至5月,在全市範圍內結合“春季農資專項整治行動”組織開展農藥市場檢查。市執法支隊將針對重點地區組織開展小麥、油菜、蔬菜用藥產品質量抽檢,並公布抽檢結果。

  (五)重點區域督導檢查。6月至7月,市農委將對農藥產品質量和標籤合格率低、假冒偽劣產品多、社會投訴或舉報多的縣區和農資經營市場,加大檢查和處罰,進行整改,規範市場經營行為。

  (七)秋季農藥市場檢查。8-9月,在全市範圍內結合“秋季農資專項整治工作”開展農藥市場檢查。市縣農業行政執法部門要針對重點地區組織開展水稻、蔬菜用藥產品質量抽檢,市縣聯動,進行交叉檢查,並公布抽檢結果。

  (八)總結。12月,全面總結2009年農藥市場監管年活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農藥市場監管年活動的領導,市農委成立由張厚倫副主任任組長,農業局、法規處、農業行政執法支隊相關負責人參加的農藥市場監管年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委農業局。各縣農委要成立由主要領導挂帥,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業務精的同志組成的農藥市場監管年活動工作領導小組,紮實推進農藥市場監督管理年活動的開展。

  (二)制定實施方案。各縣農委要根據本方案的要求,結合本轄區內農藥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目標和責任,制定工作月曆表,細化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

  (三)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市、縣兩級農藥監督抽查制度、監管信息公布制度、農藥案件投訴舉報制度,加強區域間、部門間的聯動協作制度,通過制度建設帶動工作規範,形成監管合力,提高監管效率。

  (四)及時上報信息。各縣農業部門從2009年3月1日開始,每月12日和28日前,要向市農委農藥市場監管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報送材料要有綜述、抽檢、查處等方面的情況,力求通過數據和典型事例說話。重大案件及突發事件,應立即報告。各縣要認真組織填報農藥市場監管情況統計表(見附表1-5),附表1-3要求每半月進行動態填報,附表4-5於6月底前完成填報。

  (五)加強隊伍建設。各級農業部門要明確農藥市場監管的具體部門,固定專人負責,保證工作連續性。進一步加強農藥執法隊伍建設,加強對執法人員法律、政策和專業知識的培訓,提高辦案的調查、取證水平,加快辦案進度,提高辦案效率。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和依法行政的效能。

  (六)強化宣傳培訓。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宣傳導向作用,利用電視、廣播、報刊雜誌、網站等媒體以及農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普及農藥科學知識,提高使用者安全、科學、合理用藥水平;普及農藥管理法律法規知識,提高生產和經營者自覺遵法守法意識,營造全社會重視和支持農藥市場監管年活動的良好輿論環境。

  (七)保障監管經費。加大農資執法設備、經費保障,設立農藥質量抽查、農藥執法監督、培訓等專項經費。積極爭取將農業行政執法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爭取當地政府和財政的支持,解決農藥監管工作人員和經費等問題,不斷增加農藥監管投入,改進執法手段,配備執法裝備,以確保執法工作的順利開展。

  附表:

  表1:2009全國農藥市場監管工作統計表

  填報單位(蓋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

  出動執法人員

  (人次)檢查生產企業

  (個)檢查經營單位

  (個)印發宣傳資料(萬份)檢測農藥樣品

  (個/次)檢出假劣農藥產品(個/次)立案查處

  (起)查獲、沒收、銷毀不合格產品數量(噸)涉案金額

  (萬元)

  表2:2009年第 季度農藥打假情況統計表

  填報單位(蓋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

  項目查獲

  數量

  (公斤)貨值

  金額

  (萬元)查處起數(起)檢查

  企業

  (個/次)整頓市場(個/次)受理舉報案件(起)搗毀制假窩點(個)挽回經濟損失(萬元)出動執法人員(人次)印發

  資料

  (萬份)查獲甲胺磷等5種高毒農藥數量

  (公斤)立案查處

  查處(件)結案(件)移送司法機關(件)涉案人數(人)逮捕

  人數(人)案值5萬元以上案件

  總數(起)價值

  (萬元)

  表3:2009年第 季度農藥打假大要案(5萬元以上)統計表

  填報單位(蓋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

  序號案件

  名稱案件

  來源涉及農藥品種組織查處部門涉案商品數量案值(貨值或經濟損失)(萬元)涉案

  人數

  (人)查處結果

  罰款金額

  (萬元)拘留人數(人)判刑人數(人)其他(包括吊銷證照、停產、停業等情況)

  註:案件名稱要包括市縣(區)、單位名稱、違法行為等關鍵詞;案件來源按舉報、檢查分類。

  表4:2009年農藥經營單位數量分級統計表

  填報單位(蓋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

  合計(個)其中

  村級(個)鄉、鎮級(個)縣級(個)地級市(個)省會市級(個)

  註:按農藥經營單位所在地進行分級統計

  表5:2009年農藥經營單位情況統計表

  填報單位(蓋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

  序號經營單位信息監管單位信息

  單位名稱地址所屬地分級經營方式法人聯繫電話年銷售額監管聯繫單位聯繫人

  註:所屬地分級,是指農藥經營單位所在地是屬於村級、鄉鎮級、縣級、地級市還是省會市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