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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方案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小景

  **市2014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考試評價制度,發揮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在加強學校體育工作中的積極導向作用,引導青少年學生養成積極、科學鍛煉身體的習慣,培養青少年學生良好的體育精神和意志品質。

  二、考試範圍和對象

  凡報考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五年制高職的應屆、往屆初中畢業生,均須參加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

  三、考試內容和項目

  1、體育考試以《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運動技能領域(水平四)規定的相關內容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中身體素質和運動能力測試內容為基本內容。

  2、根據省有關文件規定,結合部分縣區實際,2014年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男女生各設3個項目,即一個必考項目和兩個選考項目。男生的必考項目為1000米跑,女生的必考項目為800米跑。選考項目一:立定跳遠或跳繩;選考項目二:雙手擲實心球(2公斤)或坐位體前屈。

  四、考試分值與運用

  1、體育考試總分值45分。一項必考項目、兩項選考項目各15分。各項成績以0分為起點,不得設最低分。

  2、體育考試成績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運動與健康”維度的實證材料,同時計入升學錄取總分。

  五、免考與緩考的規定

  (一)免考

  1、因肢殘喪失運動能力(須有殘疾證),可申請免考,申請免考的程序是:由考生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免考申請表》(附件1),並詳細註明原因,出示醫院有效證明,經家長、班主任、體育教師簽字和學校批准后,報縣區教育局審批。審批時,必須安排專人對免考考生進行目測,並由目測人簽字確認。經審核批准同意免考的考生,免考申請表存入學生檔案,中考體育成績按滿分計入中考總分。

  2、因傷、病長期免修體育課或意外事故,但未喪失運動能力被批准同意免考的考生,應有醫院的詳細病歷和證明,按免考程序申報、審批。此類考生,免考申請表存入學生檔案,中考體育成績按中考體育總分的70%計入中考總分。

  (二)緩考

  1、因傷、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暫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可申請緩考,由所在學校提前統一辦理緩考手續。緩考僅限一次,不作單項緩考。申請緩考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填寫《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緩考申請表》(附件2),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須由家長、班主任、體育教師簽字,學校審核后,報送縣區教體(育)局審批確認。

  2、考生體育考試當天,在進行考試檢錄前,突發疾病或意外,應及時向本校帶隊教師提出緩考申請,經考點領導小組批准,可予以緩考。

  3、體育考試緩考嚴格按正式考試的要求進行,考生不得改變原選考項目。

  4、申請緩考需提供的材料:填寫《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緩考申請表》、病歷和縣以上醫院疾病診斷證明書等。

  六、建立健全體育考試的安全保障機制

  1、各縣區、學校要始終把學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實行中考體育安全工作責任制,制定並落實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應急預案,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做好安全防範準備。

  2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前,學校必須組織學生進行常規體檢,特別是對學生心肺功能的檢查。並與每一個學生家長對學生的健康狀況進行確認,要教育學生和家長,實事求是,不隱瞞學生疾病情況,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對經體檢證明確不能參加劇烈體育運動的學生,堅決實行免考。

  3、要加強對考生、考務人員的安全教育和體育設施的安全檢查與管理,避免因管理不到位而發生安全事故。

  4、各考場要設立醫療救護點,配備專業急救人員、專用救護車輛及急救設備,保證學生在考試中的安全。

  七、考試規則和評分標準

  (一)考試規則

  1、800米、1000米:在田徑跑道上進行,10-15人一組,站立式起跑(聽鳴哨),每人限跑一次,如跌跤或其他因素而未跑到終點的以實際成績計分。

  2、實心球:受試者兩腳左右開立,身體面對投擲方向,雙手舉球至頭上方稍後仰,原地用力連貫把球投向前方,球在出手前雙腳不得移動,並不能踩線。每名考生連續擲兩次,以最遠一次計分。如兩次均犯規,補投一次作為最終成績。

  3、立定跳遠:在沙坑或土質鬆軟的平地上進行,受試者兩腳自然分開站立,兩腳原地同時起跳,不得有墊步或連跳動作。丈量起跳線后緣至最近着地點后垂直距離。每名考生連續跳兩次,以最遠一次計分。如兩次均犯規,補跳一次作為最終成績。

  4、跳繩:在平整、乾淨的場地進行。動作規格為正搖雙腳跳繩,每跳躍一次且搖繩一迴環(一周圈),計為一次。開始信號發出後方可開始跳繩,跳繩時絆腳(無論繩停在身後或身前),該次不計數外,可繼續進行,結束信號發出時立即停止。測試員報數並記錄考生在1分鐘內的跳繩次數。

  5、坐位體前屈:採取坐姿,兩腿伸直,兩腳平蹬測試縱板,兩腳分開約10-15厘米,上體前屈,兩臂伸直向前,用兩手中指尖逐漸向前推動推板,直到不能前推為止。

  (二)評分標準:見附件3。

  八、有關要求

  (一)各縣區、學校要高度重視體育考試工作,要把體育考試與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突出學校體育工作重要作用,建立科學、合理的的青少年學生體質健康評價體系。採取有力措施,改進測試方式,建立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體育考試製度。

  (二)各初中畢業學校要成立由校領導、體育教師、教務人員、校醫、班主任等參加的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學習相關文件、規則及《考生須知》(附件4),明確分工,職責到人。科學有效地安排好考生考前練習和訓練,做好安全防範措施,嚴防出現傷害事故。要精心組織送考,確保體育考試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三)各考點要成立體育考試考務工作機構,制定安全保障預案,確保體育考試考務、保衛人員、器材、場地布置等各項工作的落實。有直系親屬參加體育考試的人員不得參加體育考試考務工作。

  (四)體育考試由縣區教體(育)局統一組織實施(市直學校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由橋區組織),現場集中測試,當場向考生公布成績。全部考試項目必須在一個單元內(半天內)連續完成。因天氣原因等特殊情況中斷考試,不能在一個單元內考完三個項目的考生,可在當天考完。如當天不能考完,已考項目成績無效,考試時間另行安排。考試期間,考場必須封閉。考場場地應在封閉的運動場上進行,器材必須合格、安全。考前要對場地器材的安全性和準確性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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