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實踐活動整改方案(一)
根據中央、省委教育實踐 活動推進會議精神,以及省委教育實踐活動辦關於做好整改落實、建章立制工作的部署安排,結合市委常委會對照檢查材料查擺出來的“四風”問題,以及深入查擺出來的問題和廣泛徵求的意見建議,梳理列出問題清單,逐項研究整改措施。現就市委常委班子整改方案公布如下。
一、嚴格遵守和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
1、堅定自覺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各項決策部署,確保中央政令暢通、令行禁止。(由市委辦公廳提出具體措施,由楊岳同志牽頭負責落實)
2、嚴格遵守黨章、黨的組織原則和黨內政治生活準則,決不允許散布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決不允許公開發表同中央和省委決定相違背的言論,決不允許對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陽奉陰違。(由市委辦公廳提出具體措施,由楊岳同志牽頭負責落實)
3、深入開展黨的優良傳統作風、黨章和黨紀國法等專題學習教育,切實解決好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總開關”問題,把堅持“三嚴三實”要求和弘揚焦裕祿、谷文昌精神作為必須遵循的做人之道和行為準則,做到深學、細照、篤行。(由市委辦公廳、市委宣傳部結合市委中心組,深入開展黨的優良傳統作風、黨紀國法等專題學習教育活動,由楊岳同志牽頭負責落實)
4、開展經常性明察暗訪,嚴肅處理和公開曝光一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案件。(由市紀委按照《關於組織開展明察暗訪活動的方案》,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常態化監督檢查,由駱安生同志牽頭負責落實)
二、堅決克服形式主義,注重工作實效
1、堅持“一張藍圖繪到底”,不搞“政績工程”、“面子工程”,加大對民生社會事業項目建設投入。統籌抓好內河整治、道路“白改黑”、景觀改造等事關群眾利益的工作,加強資金監管,確保把錢花在“刀刃”上。(由市政府辦公廳研究提出具體措施,由楊益民同志牽頭負責落實)
2、清理規範各類評比、達標和表彰活動,治理“一票否決”過多過濫問題,清理各類議事協調機構,制定福州市市級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管理暫行規定。(由市紀委、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委編辦研究提出具體措施,由周宏、駱安生、陳大強同志牽頭負責落實)
3、督促市直職能部門多幫助基層解決實際問題。對一些不符合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的管理規定和管理辦法,及時指導和督促相關部門予以清、改、廢。(由市政府法制辦提出具體措施,由陳大強同志牽頭負責落實)
4、着力改進文風會風,鞏固和深化文件、簡報、內部刊物清理規範工作,減少紙質文檔印發量。健全完善務實管用、便於操作的會議制度,出台市級領導幹部出席各類會議活動的有關規定,嚴控會議數量、會期和參加人員規模,簡化會議程序,提高會議效率。(由市委辦公廳、市人大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研究制定相關措施辦法,由徐啟源、陳大強同志牽頭負責落實)
5、針對群眾反映領導幹部下基層少,但下基層又易打擾群眾的情況,市委常委每年至少用3個月以上時間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合理確定調研時間,不預先安排考察路線,防止增加基層負擔。(由市委辦公廳、市人大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研究制定相關措施辦法,由徐啟源同志牽頭負責落實)
6、市委每年確定事關全市發展大局和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調研選題,由市委常委牽頭負責、組織人員進行專題調研,多聽取幹部群眾、企業的意見與建議。[由市委辦公廳(政研室)、市人大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提出具體措施,由徐啟源同志牽頭負責落實]
7、針對群眾反映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不能貫徹到位的情況,建立重點督查任務台賬,對市裡出台的政策文件、會議紀要和作出的決策部署,加大追責力度,確保政令暢通、令行禁止。(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提出具體措施,由徐啟源同志牽頭負責落實)
8、加強全市精神文明建設,避免流於形式,進一步傳承、保護和利用好閩都文化。(由市委宣傳部提出具體措施,由何靜彥同志牽頭負責落實)
9、市委常委會每年至少舉辦1次現場學習觀摩會,帶頭講黨課、作報告、作宣講。(由市委宣傳部提出具體措施,由何靜彥同志牽頭負責落實)
10、拓寬宣傳渠道、創新宣傳方式,重點推介福州發展思路、發展重點、發展措施和發展成效,讓更多人關注福州、支持福州。重視網絡輿情管理,打擊新聞敲詐行為,查處新聞媒體刊播虛假廣告,營造良好輿論氛圍。(由市委宣傳部提出具體措施,由何靜彥同志牽頭負責落實)
三、堅決反對官僚主義,改進黨群幹群關係
1、針對群眾反映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聽取意見建議不夠的情況,重大事項和重大決策廣泛聽取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社會各界人士等方面的意見,加強政策諮詢研究會平台建設,完善市委科學民主決策鏈,實現議事決策民主化和科學化。完善重大決策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健全決策糾錯改正機制。[由市委辦公廳(政研室)、市政府辦公廳、市委統戰部、市委政法委提出具體措施,由楊岳、楊益民同志牽頭負責落實]
2、改變群眾長期反映的信訪積案單純依靠信訪部門協調,導致久拖未決的狀況,完善“大調解”工作體系,進一步加大信訪積案化解力度,健全完善信訪、公安、司法、法院、工會、勞動、民政等部門協作機制,切實按照“路線圖”依法處理信訪事項。(由市信訪局提出具體措施,由周宏、陳為民同志牽頭負責落實)
3、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現象和“熟人經濟”的問題,深化“馬上就辦”活動,着力破除“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等問題,整治“暗箱”操作行為和不給“紅包”不辦事行為。(由市紀委、市效能辦提出具體措施,由駱安生、陳大強同志牽頭負責落實)
4、規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深入了解幹部的思想動態,健全乾部考核評價體系,統籌使用好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和黨外幹部。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積極穩妥做好退(離)休領導幹部在社團組織兼職的清理工作。(由市委組織部提出具體措施,由陳元邦同志牽頭負責落實)
5、制定出台加強全市幹部隊伍建設規定,加強對幹部的日常監督和管理,落實誡勉、函詢、談話、提醒等制度,注重從信訪舉報、糾風治理、監督檢查、經濟責任審計、巡視和幹部考察考核、明察暗訪等工作中發現傾向性、苗頭性、潛在性問題,早提醒、早預防、早糾正。(由市委組織部提出具體措施,由陳元邦同志牽頭負責落實)
6、嚴格幹部職數配備,集中治理“吃空餉”、在編不在崗、編外大量聘用人員、“裸官”等問題。(由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公務員局提出具體措施,由陳元邦、陳大強同志牽頭負責落實)
7、嚴格按照中組部《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堅決糾正唯gdp任用幹部問題,抓緊清理和調整考核評價指標,儘快完善分類差異化考核。(由市委組織部提出具體措施,由陳元邦同志牽頭負責落實)
8、制定出台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意見,鞏固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治成果,着力培育特色鮮明、群眾歡迎的服務品牌,推動基層黨組織更好地直接聯繫服務群眾。加大接地氣、會幹事的基層幹部使用力度,加強社區等基層幹部的待遇、經費、編製保障。(由市委組織部提出具體措施,由陳元邦同志牽頭負責落實)
9、改進老幹部、黨外代表人士情況通報方式,對老幹部季談會提出的意見建議和黨外代表人士反映的社情民意,及時予以反饋落實。(由市委統戰部、市委老乾局提出具體措施,由陳元邦、黃忠勇同志牽頭負責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