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作風建設提高行政效能整改方案
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提高行政效能的意見》和《關於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提高行政效能的意見〉的通知》的要求,“中心”結合實際情況,採取多種方式全面系統地查找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黨員幹部在思想觀念、工作能力、作風效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並認真梳理匯總、分析問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為切實整改問題,提高機關作風建設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全區中心工作和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以“加強作風建設、提高行政效能”為主線,以集中解決突出問題為抓手,以開展教育整頓、強化社會監督、嚴格監督檢查、嚴肅責任追究、加強輿論宣傳為主要手段,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提升服務質量、樹立良好形象,為建設煙台“首善之區”提供有力保證。
二、總體目標
通過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深入開展“學習型、服務型、效能型、廉潔型”四型機關創建活動,進一步提高“中心”全體幹部人員的政治思想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形成想幹事、會幹事、干成事的濃厚氛圍。
三、整改內容
(一)對分管工作學習研究不夠,業務不夠熟,工作缺乏系統性,解決問題的辦法不多;工作缺乏主動性,推一推動一動,工作不用心、不用力、不到邊。
整改目標:加強“中心”全體人員業務理論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學習制度。堅持每周學習制度。採取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理論學習與實際工作相結合等靈活多樣、注重實效的形式,組織機關幹部開展學習,確保學習取得成效。
(二)工作作風飄浮,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工作粗枝大葉,應付差事,質量不高。
整改目標:建立完善目標管理考核制度、獎懲制度,在機關上下形成“爭先創優、激情創業”的良好風氣,消除全體幹部驕傲自滿、消極懈怠情緒,高標準、嚴要求地布置各項工作,不斷增強機關幹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整改措施:進一步完善各種考核制度,加強監督檢查。“中心”教育整頓工作領導小組將對機關幹部執行制度情況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並將執行制度情況納入年終考核之中,與幹部成長進步和評先評優掛鈎,增強執行制度的自覺性。
(三)工作推諉扯皮,拈輕怕重,對“中心”交辦的工作任務不是考慮如何完成,而是講客觀原因,講不了解情況,能推就推。
整改目標:增強機關幹部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整改措施:通過召開座談會的形式,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查找自身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制定改正措施,進一步激發全體幹部的主人翁意識和愛崗敬業精神。
(四)對上級有明確完成時限的工作,抓而緊、進展緩慢,中間不及時報告進程,截止日期急忙上交,造成工作被動、無法調整。
整改目標:在機關上下形成想幹事、會幹事、干成事的良好風氣,消除機關幹部消極懈怠情緒,高標準、嚴要求地完成各項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目標管理考核機制。建立起“鼓勵幹事”的教育機制、“褒揚勤事”的激勵機制、“獎勵成事”的用人機制、“鞭策混事”的約束機制,消除機關幹部消極懈怠情緒,充分激發機關幹部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和自覺性。二是加強督導和檢查。
要及時對領導部署的各項任務進行傳達,並定期進行督導,確保各項工作按時完成。
(五)不嚴格履行一次性告知和AB角等為民服務制度,服務態度差、服務質量低,造成不良影響的;
整改目標:建立完善機關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提高機關幹部的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整改措施:一是加強制度建設,規範機關幹部行政行為。對現有的制度進行全面清理排查,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首問責任制、效能考評制、失職追究制等制度,形成長效機制。二是深化政務公開,提供公開、透明、高效的便民服務。對機關機構設置、管理權限、主要職責、辦事程序、聯繫方式、監督舉報投訴途徑及方式方法等方面內容,通過區政府門戶網站及時進行公開。聘請社會監督員,自覺搞好服務,主動接受社會、企業及群眾的監督。
(六)不嚴格遵守機關作風“五個不準”規定,上班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整改目標:杜絕一切違紀行為,樹立機關幹部良好的工作作風和形象。
整改措施:一是廣泛開展廉政教育。在加強隊伍建設的同時,開展好教育活動,利用多種形式、多種方法抓好作風建設的教育工作。二是加強制度建設,形成約束機制。進一步修訂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請銷假制度、首接責任制度、限時辦結制度、黨風廉政建設制度等,以制度約束行為,以制度規範建設,樹立“務實、高效、勤政、親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