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意見 近年來,在市委的正確領導下,在省、市各有關部門的重視支持下,我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特種設備安全狀況保持了平穩態勢。但是,隨着經濟的快速發展,特種設備使用數量劇增,使用範圍日益擴大,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安全隱患不斷出現,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安全形勢依然嚴峻。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下簡稱國務院《條例》)和《浙江省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浙江省《條例》)的出台和實施,為我市的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為認真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省委建設“平安浙江”的戰略部署,切實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浙政發[2004]21號),結合我市安全生產工作形勢,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目標,努力構建特種設備長效安全監管體系 (一)充分認識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特種設備是國民經濟發展以及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重要基礎設施。做好特種設備安全工作,不僅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基本要求,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籌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重要內容,更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建設“平安建德”戰略部署的具體體現。各有關部門和廣大企業,必須進一步提高對特種設備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對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領導,強化安全意識,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和減少各類特種設備事故的發生。 (二)指導思想。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針,圍繞省委建設“平安浙江”和市委建設“平安建德”的戰略部署,樹立“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以防止和減少事故為目標,加強制度建設,落實各項責任,強化安全監管,構建體制健全、職責分明、運行高效、管理科學的特種設備長效安全監管新體系。 (三)總體目標。到2007年,努力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檢驗技術把關、社會監督支持的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格局,使特種設備安全狀況保持基本穩定,力爭不發生重特大事故,傷亡事故率控制在0.8起/萬台以下(壓力管道為萬公里傷亡事故率、氣瓶為百萬隻傷亡事故率),其中鍋爐壓力容器傷亡事故率控制在0.4起/萬台以下,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二、強化監管,防止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發生 (一)突出重點,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管。在特種設備普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要繼續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單位和重點設備的安全監管。以化工企業、氣體充裝單位、客運索道等場所及設備為重點對象,做到定期檢查、隨時抽查、逢節必查,常抓不懈。繼續實施重點監控單位的定期監督檢查和註冊登記率、定期檢驗率、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與事故隱患整治率的定期通報制度。按照國務院《條例》的要求,加強對化工、城市燃氣、旅遊、建設等行業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管,並依法實施從安裝到使用全過程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 (二)加強防範,提高對面上特種設備事故隱患整治工作的有效性。事故隱患整治是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的重要手段,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要繼續做好工業壓力管道、碼頭吊、罐車、簡易升降機、廠內機動廠等特種設備事故隱患的專項整治,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嚴重事故隱患的處理需要由市政府協調解決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應當及時報告市政府;對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隱患,要建立相應的應急防範措施,並明確隱患整改時間表,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整改;對危及安全的嚴重事故隱患,要採取果斷措施,該關停的要關停,該報廢的要報廢。 (三)依法行政,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市政府要繼續認真貫徹實施國務院《條例》和浙江省《條例》,充分發揮安全監管與質量的作用,提高行政執法的有效性。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應嚴格依法行政,強化監督管理,加大日常檢查和查處力度,特別是加強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查處,堅決取締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生產、使用、檢驗檢測活動的企業和單位;切實加強對許可取證單位的證后監管,及時取消已經獲得許可但是不再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和單位的許可資格。 (四)加強預警,建立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預警機制,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對重大危險源與重點監控企業、重點設備實施動態監控和預警,制ㄇ惺悼尚械奶刂稚璞父骼嗤環⑹鹿實慕艏貝理預案,設計救援和防止事故危害繼續擴大、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等方案,一旦事故發生,做到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率實施搶險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BR>三、標本兼治,夯實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基礎 (一)進一步完善全過程的安全監察制度。進一步完善對特種設備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等環節實行以事前審查為主要手段、以定期檢驗為技術支撐的全過程安全監察制度。建立健全企業自覺申報、監察協管員督報、群眾舉報相結合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制度;進一步明確和落實使用者、檢驗者、監管者、領導者的相關責任,完善特種設備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二)加快特種設備安全信息化步伐。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信息網絡。及時鞏固特種設備普查的成果,進一步完善特種設備信息、檢驗檢測數據、事故信息等動態信息數據庫,在年底前我市特種設備實現網上動態管理,併入杭州市特種設備動態管理網絡,做到特種設備的安全信息及時更新、發布和預警,儘快形成信息暢通的特種設備安全工作快速聯動新機制。 (三)強化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務院《條例》的規定,接受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培訓,經質量技監部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對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相關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其具備必要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作業知識。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要加強對相關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的監督檢查。 四、加強領導,形成齊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新格局 (一)切實加強對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領導。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是市政府承擔公共安全的重要任務和工作內容之一。市政府將進一步加強對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領導,督促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履行職責,保障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所必須的經費,對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及時予以協調解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積極配合,明確一至二名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協管員(由鄉鎮質監員兼任),協助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二)各司其職,形成合力。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安監、建設、工商、監察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有關行業協會要加強對本行業內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自律管理,配合、協助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各級工會、共青團組織要發揮各自優勢,開展群眾性特種設備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要鼓勵和強化社會監督、群眾監督和新聞輿論監督,建立健全舉報處理和舉報獎勵制度。 (三)強化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企業是安全工作的主體,特種設備從業者、使用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是特種設備安全的第一責任人。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應當對其生產的特種設備安全性能負責。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依法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主動申報定期檢驗;要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責任制、安全使用制度和有關安全操作規程,並切實組織實施。保證必要的安全投入,及時消除設備的安全隱患,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四)加大宣傳力度,不斷增強企業和全社會安全意識。要把特種設備安全宣傳教育作為社會化宣傳的重要內容。報刊、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要將特種設備安全宣傳教育列入工作計劃,加強特種設備安全重大舉措、先進典型和經驗的宣傳,對嚴重忽視特種設備安全、導致重特大事故發生的典型事例予以曝光。各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要將特種設備安全知識列入廠教育之中,使之制度化、規範化、經常化。通過廣泛深入的社會化宣傳教育活動,不斷增強全社會對特種設備安全的關注和支持,提高全民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為特種設備安全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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