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民主評議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十八屆中央紀委一次、二次全會精神,全面規範辦學行為,加強行風建設,認真解決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按照省、市和縣《2 013年民主評議基層站所實施方案》、《威寧縣教育局2 0 1 3年鄉鎮中心學校民主評議工作實施方案》和《**中心校2 0 1 3年各學校民主評議工作實施方案》的有關文件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鎮**小學2 0 1 3年春季學期民主評議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規範學校辦學行為、收費行為,着重解決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堅持標本兼治、糾建並舉、以評促建,推動學校依法、科學、民主管理和師德師風建設,推動教育均衡和諧發展,全面提升教育系統行風建設,優化發展環境,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領導機構
組 長:劉 江
副組長:周其勛、楊 藝
成 員:陳邦輝、所亞傑、周增緒、劉飛、隆如冬
三、評議對象
學校教育行風民主評議的對象包括對學校整體工作、學校校委會及班子成員、年級組、學科組、全體教職工
四、評議內容
(一)信息公開。認真履行公開責任,在政策法規、辦事流程、收費標準、辦理時限、服務承諾等方面做到公開、透明,應該公開的要全面公開。
(二)依法辦事。正確履行職責,嚴格依法依規辦事,無濫用職權、執法不嚴、辦事不公,以及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等問題。
(三)服務質量。服務態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實,無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和刁難群眾、推諉扯皮、效率低下等問題。
(四)廉潔自律。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在履行職責中忠於職守、廉潔奉公,無徇私舞弊、以權謀私、吃拿卡要等問題。
(五)制度建設。內部管理和監督制度完善,政風行風建設責任制落實,基本建立群眾反映問題的受理、整改和反饋機制。
五、組織與實施
(一)組織領導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 “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要求,評議工作在**鎮中心學校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明確工作人員負責此項工作,並根據學校實際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
(二)評議方法
1.由學校進行自我剖析,認真查找行風建設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2.聘請評議代表(評議代表要在服務對象、新聞媒體、非黨人士、民主黨派、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幹部中聘請德高望重,作風正派,品公正直的人員,參評部門的人員不得作為評議代表),召開動員會,對被評對象行風建設情況開展調查評議活動。
3.通過公布舉報電話、明察暗訪、社會問卷調查等方式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
4.召開座談會廣泛徵求服務對象對被評單位的意見。
5.召開評議大會,對行風建設情況進行面對面評議。
(三)步驟和時間安排
評議工作時間為5月至8月,按照教育準備、自查自糾、組織評議、整改和總結四個階段進行。
1.教育準備階段(5月中旬至下旬)。聘請評議代表,召開動員會,並對評議代表進行必要培訓,層層做好思想動員,提高廣大幹部職工對民主評議行風的認識和接受評議的自覺性。
2.自查自糾階段(5月下旬至6月中旬)。學校全體工作人員按照評議內容,在深入進行思想教育的基礎上,結合本校實際,查找行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對在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進行認真剖析,並寫出自查報告,提出整改意見。
3.組織評議階段(6月下旬至7月中旬)。學校通過本地宣傳媒體公開承諾,公布熱線電話,走訪群眾,聽取社會反映,學校發放至少不低於2 0份的《社會調查問卷表》,廣泛徵求社會各方面意見,公開接受社會監督;評議代表通過明察暗訪、召開座談會等形式,調研行風情況;召開評議大會,由學校校長彙報自查自糾和整改情況,民主評議代表作大量調研並徵求社會各方面意見后形成評議報告,並進行面對面評議。
4.整改和總結階段(7月下旬至8月上旬)。學校要客觀、真實地歸納評議代表的評議意見,針對自查自糾和評議過程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並認真抓好落實。學校在整改結束后,召開幹部職工大會,認真進行總結,出台加強作風建設的長效機制和辦法,並向**中心校寫出總結報告。
六、評議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民主評議行風工作要在中心校的領導下進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責任。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班子成員要按各自分工具體抓,做到分工不分家,團結協作,形成合力,齊抓共管。要把這項工作作為日常工作的重要內容納入工作計劃,把提高隊伍素質,改善服務質量,作為密切聯繫群眾、改進工作作風,為人民群眾辦好事、辦實事的重要舉措來抓。
(二)統籌安排,通力合作。學校要與當地政府通力合作,發揮整體合力,以主人翁的姿態抓好評議各項工作的落實,要在中心校的指導下做好評議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
(三)嚴明紀律,認真評議。此次行風評議要嚴明紀律,嚴格按照政治素質高、堅持原則、責任心強的標準,選好評議代表,賦予評議代表調查、監督、建議、批評、評估的權力;要建立公平、公正、科學的評議程序,公開評議內容和標準,保證評議結果的客觀公正;要嚴肅查處在評議中出現的不正當活動以及弄虛作假等違紀問題,決不允許在評議活動中出現不正之風。
(四)“開門”評議,加強督查。評議工作必須實事求是,走群眾路線,在充分調動本單位幹部職工參與民主評議行風積極性的同時,採取多種形式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真心實意為基層、為群眾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
(五)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學校要及時報送評議工作信息材料。要加強與新聞媒體的配合,將民主評議行風置於社會監督之下,大力宣傳評議工作中的先進典型,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進行跟蹤報道,為民主評議行風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推進評議工作的深入開展。
(六)落實責任,嚴格考核。學校校長應對行風評議工作負總責,要將行風評議工作進行分解,落實到人,並建立切實可行的檢查考核制度。
七、評議結果
學校將本校行風民主評議情況,按照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三個等次,對幹部、教師分別進行匯總排序,統計出評議結果,並將評議結果納入個人量化,同時提出反饋意見;對學校行風民主評議綜合評價滿意率達不到80%的教師,由學校相關科室按照管理權限負責重點幫促,學校參加各類評先創優活動實行“一票否決”,因工作失職或違紀行為造成群眾不滿意的,學校將對本人進行問責談話。
為激勵先進,弘揚正氣,發揮典型示範作用,紮實推進教育行風民主評議工作,學校將對在本次教育行風民主評議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學科組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鎮**小學
201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