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責任協議書(一)
委託單位:廣州中煤江南基礎工程公司武漢分公司 (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張曉貨 (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709所電子科技研發實驗樓樁基工程
一、總 則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安全施工無事故。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相關政策法規,為維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合同書。
二、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施工過程期間,甲方監控乙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實施,積極協助乙方,防止施工過程中安全事故的發生。
2、甲方現場安全施工管理代表,本着“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原則精神,積極主動協助乙方抓、管安全工作,對出現的安全隱患,採取“三不放過”的原則,及時整改和制訂安全措施,做好本職工作。
3、甲方管理代表,本着“實事求是”的工作原則,積極主動配合乙方有組織、有計劃,合理有序的施工。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必須按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及總承包單位的要求配備安全設施,並制訂切實可行的安全施工措施,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並將安全制度及責任落實到班組和每個員工,同時與每個員工簽訂安全責任書。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積极參加並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活動,嚴格遵守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準則,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及各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管理代表指揮,不得違章作業,冒險蠻幹。
2、本工程由乙方承擔一切安全責任及安全事故處理費用。
3、乙方應設立安全管理機構班子,並設專職安全員一人,負責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負責對施工現場、建築材料、供電設施、設備安全及運行狀況、井下操作等安全工作進行重點管理,並與甲方安全管理人員協調溝通安全管理工作事務。
4、若乙方不按有關規定和總承包方的要求配備安全設備;未制訂安全施工措施;不按施工組織設計規定的工序(尤其是鋼筋砼護壁)施工;不服從甲方的正常管理,盲目搶工程進度、違章操作、亂搭電源、無控制配電箱、冒險蠻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配電設施,生產運輸工具行駛不規範,所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5、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對員工不斷進行治安條例、勞動紀律、操作規程、作業制度的管理教育與培訓。員工不得打架、鬥毆、飲酒取鬧、違紀違法,造成惡劣影響有損公司信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後果,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6、乙方應加強對機台班組、員工宿舍、食堂生活重點管理,嚴禁使用電爐,亂搭接電線照明等不規範行為;乙方員工施工期間不請假、不報告擅自外出,上班不穿工作服、防護鞋、不戴安全帽的,一律處以30元一次罰款。員工發生任何意外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處理費用。
7、乙方必須給下井員工購買保險(即人身意外險)。
三、甲乙雙方有關事宜
本責任合同書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驗收后三月內失效。本責任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原件壹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 表 : 代 表:
項目安全員: 項目安全員: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責任協議書(二)
甲方:學生家長 乙方:輝煌補習班
學生家長(以下稱作甲方)為了孩子的學習成績得到進一步提高,讓他們的暑假過得充實而有意義,決定在假期將孩子送到輝煌補習班補課。為了明確各自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願意把孩子送到輝煌補習班補課,乙方同意接收甲方孩子補課。
2、甲乙雙方都有責任教育學生重視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3、甲乙雙方都應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準學生吸煙、酗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吸煙、酗酒,乙方應及時制止,學生在校外期間因吸煙、酗酒而發生傷殘事故,乙方概不承擔責任。
4、乙方應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發現學生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教育。在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並及時通知甲方。
5、甲方要做好學生在上學和回家路上的安全監護工作。期間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學生放學后、星期、節假日等不在學校學習期間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一律不承擔任何責任。
7、學生不得擅自離校,有事必須以書面形式請假病並經乙方批准方可離校,乙方應將學生離校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學生請假或擅自離校后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概不負責。
8、學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返校和離校。如果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到校,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概不負責。
9、乙方應掌握學生健康資料,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如實告知乙方,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乙方應根據學生實際情況,採取必要措施。若甲方未告知或甲方告知病情后,乙方又採取了必要措施,仍發生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擔責任。
10、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乙方應立即採取相應措施並及時通知甲方。如乙方已採取措施但仍發生不良後果,乙方概不承擔責任。
11、學生在校期間自殺、自殘事件;在具有風險性、對抗性的體育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乙方已採取防範措施和救助措施后,仍發生不良後果,乙方概不承擔責任。
12、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3、嚴禁學生私自到河、溝、渠邊玩耍,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任。
14、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
15、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6、安全事故發生后,受傷害的學生,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甲方(學生家長)簽字: 乙方(輝煌補習班)簽字:
20XX年 月 日
安全責任協議書(三)
甲方: 乙方:
為堅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實施和執行,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嚴格消防監督管理,加強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災發生,減少火災損失,保障*********(簡稱本社區)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員、財產的安全,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武漢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規的要求,特簽訂本消防安全協議書,具體約定如下:
一、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責任界定原則,甲方將本社區屬乙方購買所有或居住的********住宅房屋範圍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託給乙方負責。
二、甲方責任義務:
1、負責本社區消防安全防範的組織工作,定期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和消防逃生演習活動,定期安排防火檢查,對火災隱患及時上報或整改。
2、負責本社區公共消防設施設備的管理維護工作,貫徹執行各項消防管理規定,認真落實安全管理措施。
3、負責在本社區發生火警時及時組織撲救和協助政府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滅火施救工作。
4、其它作為本社區物業管理企業所應承擔的消防責任義務。
三、乙方責任義務:
1、積極支持配合和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安全防範活動,自覺培養消防意識宣傳消防重要性。
2、不在所屬住宅房屋或車輛內貯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3、不違規使用電器、不超容量用電和不違規使用液化氣、管道煤氣等燃氣具。
4、教育和培養家庭成員特別是小孩學習消防逃生技能、會報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煙花爆竹。
5、遵守裝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範。
6、在有火警緊急情況下能冷靜準確向119報警並滅火、指引和協助他人逃生。
7、其它作為本社區業主或住戶所應承擔的消防責任義務。
四、甲乙雙方對上述各項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義務應認真執行,若有違反,承擔相關法律後果。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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