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出國培訓協議
協議書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青發(1992)34號文件精神,甲乙雙方願意在派員出國培訓工作中進行合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按照上級有關政策規定,聯合發招生通知。
二、乙方根據招生通知,負責培訓班的招生工作。
三、乙方負責與有關國家委託辦學機構聯繫教學等各項業務工作。
四、甲方負責辦理出國培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審批手續。
五、乙方負責出國培訓人員的管理和交通、食宿等各項安排。
六、乙方按招生通知的要求收取出國培訓人員的學雜費和負責培訓中各類費用開支。甲方按比例收取出國培訓人員審批手續費(手續費為:招收學員100人以內,收取學費總額的X%;招收學員100人以上,收取學費總額的×%),其餘部分由乙方支配。
七、本協議自雙方蓋章後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篇二:出國培訓協議
派出單位(甲方):_________
被派人員(乙方):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就甲方選派乙方出國培訓事宜,簽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同意派遣乙方到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學習,具體內容為: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三條 乙方保證在國外自覺堅持學習,努力達到預定的目標,圓滿完成學習任務,並按期回國。學習期滿后,應提交畢(結)證書,學習成績單和學習小結。
第四條 乙方的出國旅差費,辦理出國的手續費和國外培訓期間的學費,生活費,醫療保險費等由甲方承擔90%,乙方承擔10%。
第五條 乙方出國期間的工資、津貼、福利待遇等按學院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條 乙方出國培訓期滿回國后,應保證在甲方繼續工作_________年以上。如果甲方工作不滿五年要求調離(或辭職或由於乙方的原因被甲方辭退),乙方必須按下列規定向甲方賠償違約金:回國后在甲方繼續工作不滿一年,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滿一年不滿二年,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滿二年不滿三年,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滿三年不滿四年,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滿四年不滿五年,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七條 乙方出國培訓期滿回國后的兩年內,應至少在本專業領域內的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一篇。
第八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述,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乙方違反本協議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辭退,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 經甲方同意,為乙方出國培訓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相關的經濟責任。
第十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六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由甲方、乙方、保證人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保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三:出國培訓協議
甲方:
乙方:姓名: 年齡: 性別: 出生年月:
學歷: 專業: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為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及海外工作經驗,鼓勵並支持具有一定工作年資的優秀員工進行深造,經雙方協商一致,現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培訓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 身份赴 國 接受培訓,時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培訓費用:
培訓期間乙方的工資。
培訓期間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國內、國外的福利費用。
培訓期間甲方為乙方支付的生活津貼、差旅費等其他直接費用。
三、乙方在培訓期間,必須遵守所在單位的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監督管理,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改既定的培訓內容和培訓期限,也不得同時受雇於國外其他單位。
四、乙方在培訓期間的待遇:
在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期間內,甲方按乙方培訓前薪酬標準給予其每月本薪+崗位工資+全勤獎+餐補的待遇,無績效工資部分。
享受公司在冊員工的社會統籌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待遇。
根據培訓地所在國的生活標準,甲方給予乙方國外生活津貼XX美元/月,每月由甲方支付生活津貼的50%作為其日常開銷,餘下50%在本協議第九條規定的服務期滿后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甲方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在國外購買必要的保險。
5.培訓期間不安排回國探親或家屬出國探親。培訓期間如身患重病或慢性病複發,應及時回國就醫。傷、亡、病故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五、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人員規定,遵守所在國法律,違者後果由乙方自負;乙方應自覺遵守培訓單位的各項規定與要求,凡因違規違紀而受到培訓單位處罰的,甲方將追加懲處,視同在本公司內的違紀。
六、乙方在培訓期間,必須每月向甲方書面報告一次培訓情況。
七、經甲方同意,由第三方 作為乙方出國培訓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賠償甲方為乙方出國培訓所支付的一切費用及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損失的各項費用。如乙方違約逾期不歸,從逾期之日起,保證人須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幣)的擔保費。
八、培訓期滿后乙方將由甲方根據企業運作的實際需要安排適當的崗位;乙方若不同意甲方安排,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乙方除必須向甲方賠償培訓總費用的2倍外,還必須支付給甲方一萬元違約金。
九、培訓結束后,乙方必須為甲方連續工作 5 年。如一年內辭職應嚮應甲方交納公司負擔培訓費用的2倍,並支付違約金一萬元;如二年內辭職應嚮應甲方交納公司負擔培訓費用1.5倍並支付違約金一萬元;如三年內辭職應嚮應甲方交納公司負擔培訓費用1倍並支付違約金一萬元;如四年內辭職應嚮應甲方交納公司負擔培訓費用50%並支付違約金一萬元;如第五年內辭職應向甲方繳納公司負擔培訓費用的25%並支付違約金一萬元。因違紀被公司辭退的員工亦照此辦理。
十、本協議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守執行,有效期至本協議第九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為止。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乙方保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保證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