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與配套設施及相關約定有關的費用承擔:
4.3.1 租賃期間,乙方自行承擔因使用租賃房屋所發生的水、電、氣、通訊、物業管理費等與酒店經營相關的費用。
4.3.2 在乙方租用房屋範圍內且由乙方獨立使用之設備設施的維護及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另有特別約定除外)。
4.3.3房屋租賃期間與房產及土地有關的稅費(包括但不限於房屋出租稅費、房屋及土地增值稅,房屋安全年度檢驗費等)和房屋保險費等由甲方負責。
4.3.4第4.3.1條、第4.3.2條及第4.1條和第4.2條內約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由乙方負責,除此之外發生的與第4條內容相關的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用配套設施如水、電、氣的維護費、改造費和增容費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與水、電、氣(煤氣或天然氣)、排污等市政配套設施相關的歷史欠費,甲方應於交房前跟相關部門結清;否則,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乙方也有權直接從需支付的房租等費用中扣除。
4.4 在合同中約定由甲方協調相關單位或由甲方辦理的項目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完成從而造成工期延誤的,甲方同意相應延長免租期。
4.5 甲方負責協調其他業主關於樓梯間的改造及樓梯門口招牌的製作位置的相關問題。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5.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主體結構及甲方提供的附屬設施有自然損壞或正常使用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柒日內進行維修並於貳拾日內修復。逾期不維修不修復,影響乙方使用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從房租中直接扣除。因此影響乙方經營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5.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出租房屋。因乙方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出租房屋處於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狀態。如甲方出租房屋有安全隱患或者經房屋鑒定專業機構鑒定不能滿足乙方改造為酒店使用的,乙方可以根據自身使用要求對租用房屋進行加固和改造,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對該房屋定期進行檢查、養護時,應提前叄拾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避免對乙方使用該房屋造成影響。
5.4甲方為保證乙方對該租賃房屋建築裝飾的設計和裝飾工作順利進行,同意根據乙方要求提供與乙方工程相關的建築物圖紙和相關資料文件,如果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上述文件導致乙方工期延誤的,甲方同意免租期順延,如果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同意賠償。
5.5乙方辦理消防、環保、工商等相關營業手續時,甲方應積極給予配合併提供有關文件資料。
六、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租期屆滿后的 10 個工作日內返還該房屋。
6.2 乙方返還房屋應符合正常使用的狀態,其間乙方所做的裝修無需復原,返還時,應相互結清各自承擔的費用。乙方裝修所添置的可以分離的設施、設備和器具等,乙方有自由處置權。
七、轉租、抵押和轉讓
7.1 房屋租賃期間,甲方同意乙方轉租部分房屋或場地院落;同意乙方將該房屋全部轉租給乙方的關聯方(指與乙方有直接或間接股權關係的公司);如乙方要求變更承租主體為該關聯方的,甲方同意配合辦理與該關聯方的相關租賃手續。但乙方對合同的正常履行負有監督責任,並對租金的給付負有連帶擔保責任。
7.2 如果乙方在租用房屋所在地已經有或將要設立下屬子公司的,本合同承租主體應當根據乙方要求變更為該下屬子公司,甲方開具發票及收取租金都以該子公司為準。
7.3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的,應當至少提前30日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並保證抵押權人認可本合同內容且繼續履行,不影響乙方的承租權。
7.4 租賃期間,甲方如需出售處置該房屋的,應至少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7.5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該房屋發生轉讓、所有權關係變更,甲方保證本合同仍然有效並繼續履行。
八、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8.1.1 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被政府主管部門及權威機構鑒定為危險房屋,乙方認為無法繼續經營的。
8.1.2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房屋毀損、滅失的。
8.2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但甲方應賠償乙方的裝修殘值(含裝修改造、酒店用品購置、設備購置及配套設施費用,裝修、用品購置、設備和配套設施等費用攤銷年限按8年計算)及乙方的經營損失(按前一年審計報表所列的所得稅前經營利潤計算,若前一年經營虧損則按0計算)。
8.2.1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依法被政府提前徵收或收回的;
8.2.2 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8.2.3 出現上述兩情況時,乙方放棄承租人相應的被拆遷、被安置權益,相關權益歸甲方所有。
8.3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約方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按月租金的貳倍支付違約金;違約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補償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8.3.1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完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
8.3.2 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包括但不限於產權瑕疵等情況,乙方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
8.3.3 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主體結構安全隱患或缺陷,影響乙方使用的;
8.3.4 乙方遲延支付租金,乙方自第二次收到甲方書面催款通知后超過90天仍未付款的。
8.4 乙方有權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但乙方固定裝修歸甲方所有。
8.5 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的上述情況外,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收回或退還房屋;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下若一方必須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或退還房屋的,違約方應按提前收回或退還天數租金的貳倍向非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如不足彌補給非違約方造成的損失,違約方還應予以賠償。甲、乙雙方需就違約事宜中支付違約金和賠償損失另行簽訂終止協議並實際履行。該終止協議實際履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並執行。
九、違約責任
9.1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或者存在其他產權糾紛及債務糾紛等情況的,在乙方進行裝修改造之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首年租金30%的違約金;在乙方進行裝修改造之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損失(包括裝修改造、酒店用品購置、設備購置及配套設施等所有費用)和相當於本合同首年租金30%的違約金。
9.2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完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每逾期一天應當向乙方支付合同季租金0.05%的違約金;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金(乙方有權從日後的租金中扣除),乙方也有權按照8.3條約定解除合同。
9.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或任何第三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9.4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交接房屋或者履行合同承諾的,經乙方書面通知30天內仍不整改的,乙方有權暫停支付房屋租金。如果給乙方造成費用或損失的,乙方有權直接從房屋租金中扣抵。情況嚴重的,乙方可以依據8.3.2條解除本合同,甲方除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費用外,還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9.5 乙方須確保租賃房屋用於合法經營。如出現違法經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情節嚴重的,甲方無條件收回租賃房屋。
十、財產保險
10.1 乙方負責辦理自行裝修及添置的設施設備用品等財產保險並承擔費用;甲方負責辦理房屋物業及公用設施、設備的保險並承擔費用。
10.2 保險事故發生后,甲乙雙方自行向各自投保之保險公司索賠,雙方互相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但如事故系一方過錯導致的,則過錯方應賠償對方相應損失。
十一、其他條款
11.1 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爭議或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履行。
11.2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簽署生效后的30日內,由甲方負責按規定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登記手續領取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證明並承擔相關費用;本合同經備案登記后,凡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負責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的15日內,向原登記部門辦理終止備案登記手續。
11.3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補充協議;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1.4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經對合同條款中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等確認無誤,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追究違約責任。
11.5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1.6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貳份,甲方持有一份,乙方持有一份,自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電 話: 電 話:
住址郵編: 住址郵編:
日期地點: 日期地點:
物業租賃合同(二)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有信的原則,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籤訂如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物業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 層樓房,建築產權面積__________m2(使用面積__________m2) ,乙方承租上述全部物業。
第二條 租期_______年,自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上述物業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每年共計租金_____萬元,乙方在每年的____月一次性繳清當年租金,因租賃所產生的稅收等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乙方可以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開戶銀行:
收款人名稱:
帳號:
2.本合同一經簽署,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 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 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 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 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家私、家電設備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后,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並保證第三方不得終止本合同,否則視甲方違約。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職責:
1. 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為實欠租__%。如拖欠租金____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2. 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 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4. 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錶負荷的任何設備、儀器或機械,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 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塗刷任何塗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係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並有權訴之法律。
8.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 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關資料原件和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複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產權證、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和出租許可證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對出租房屋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
甲方在租賃期內:
(1)對本合同約定期內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包括 ;
(2)對本出租房所屬的大廈或小區的安全和管理負責;
(3)負責租賃房屋的結構性維修。
(4)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合法經營不受干擾。
(5)如果甲方在和乙方合同期中違約(包括抵押收購)轉讓等,甲方要賠償乙方投資總價的十倍。
第七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八條 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條 乙方在合同期滿后所有資產歸甲方所有。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 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
物業租賃合同(三)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物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業用途:該物業只供________使用。
3、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4、租賃期限:租賃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為期___年。
5、租金:每月租金為__________________。
6、押金:共_____個月租金,合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付費方式:每_____個月支付一次。
8、物業管理費:每月管理費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免租期:_____天,由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特別條約:
1.正式簽署租賃合同后,__________方即時付給中介方__________%的房屋月租金作為中介費用。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確定以上租賃條款后,三方簽訂意向書,出租方、承租方、中介方各執一份。並同時向業主繳付租賃訂金____________元。並約定在簽署此意向書__________天內簽署正式租賃合同。租賃訂金將在簽署正式合同並收到押金和租金後退還於承租方(或將訂金抵充押金及租金)。在簽署意向書期間,如承租方違約則沒收訂金,如出租方違約則加倍返還訂金。出租方:承租方:中介方:
身份證編號:身份證編號:電話:
日期:日期:日期: